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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计划生育受到个案挑战:基本国策不再“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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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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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辛辛苦苦通过公务员考试,只差“走过场”的政审,即可捧上“金饭碗”,却因先生孩子后结婚,违反了《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泰州 “准公务员”小陈委托律师将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人社局录用原告。法院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而几天前的12月2 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杨支柱,在海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海淀计生委对其超生开出的24万元抚养费罚单,法院已经正式立案。之前,他已受到学校的解聘处分。

        一家只生一个、先领准生证后生孩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特别是城里人----特别是体制内人来说,好像已经是天经地义的事。融化在我们的血液中,从来也没有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这样的案例猛然出现,才激活了我们的某条神经,噢,原来计划生育不是生来正确、不能质疑的“永恒真理”啊。
        原来,只能生一个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200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提倡和强制之间的差距,是不用说了。原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只有对自愿只生一个的奖励,没有对多生的惩罚。原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禁止计生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这和现实中的感性认识还真是有点差距,有点感慨。第一,立法的人还是有点人.权意识的,没敢明目张胆强制只生一个。第二,法律不如法规、法规不如红.头.文.件还真不是假话,这潜规则已经完全跟法条相反了。第三,计生人员不是活阎王吗,好像为了基本国策,什么都能干,干什么都光荣,扒房子、强制引产等都是正常的工作手段,什么时候因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受到过惩罚?

        有句英国谚语,房间里的大象。意思是房间里本来不应该有大象,但有了这不正常的庞然大物,人们无法面对,就只能装作看不见它。 还真是,计划生育这明显违反人.权的事,因为不停被宣传对国家有好处,就只有装作看不见了。时间长了,也就以为世界本应如此,想都不会想了。但现在这些个案,好像那皇帝新衣故事中的小男孩,把真相喊出来了。

        是的,现在民间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反思越来越多。一是比较“理念”化的,即限制生育侵犯人.权,侵犯人的自由。孩子们有权有兄弟姐妹,这是人伦之乐,不应被剥夺。二是比较现实的,即中国未富先老,老年人越来越多,再限制生育,年轻人过少恐怕社会难以支撑。还有计划生育带来的性别失衡问题。三是比较“赌气”的,即生活在中国的老外越来越多,比如广州的非洲人、山东北京的韩国人。还有上海的台胞 。难道计划生育是给他们腾地方的?四是比较“敏感”的,即自由社会里人从来不是负担,人是有创造性的灵性之物,社会中的一切由人创造,是人养活国家;只有XX社会,人才被当成负担,被国家养活,多生一个要交社会抚养费。

        男孩已经喊出来,这个皇帝没有穿衣服。听见的人,是继续装做听不见,就像之前装着没看见,还是要思考思考、围观围观?

        http://greenlawyer001.com/_d2711786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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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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