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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
1、个人购买房产主要涉及契税和印花税,契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税率幅度为3%—5%,据了解,我市现行的契税税率为4%。个人购买房产,除特殊情况外,均须按照购买房产的成交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契税。特殊情况是指: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的税率计缴契税。另外,无房契税和地契税一说,如按合同约定,购房人同意承担出卖人依法所应缴纳的营业税等,与征税单位无关。
2、土地出让年限,应是指房屋开发企业经“招拍挂”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年限,既在合同中已经明示,购房人应当充分考虑,自行把握。
3、物业收费的问题,按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谓没有入住的业主可以减半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说法,源自于四川省政府1999年颁布的《四川省城市住宅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因与新颁布施行的上位法冲突,已自然失效。
以上意见供参考,望对你有所帮助。具体税收政策,因随时变化,建议到税务部门咨询。
另,你的头像挺有创意,但太晃眼睛,可否换换{:soso_e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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