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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警写事故处理杂记 网友称如看犯罪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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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警写事故处理杂记 网友称如看犯罪现场

2011年08月25日07:28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杨宏查阅事故卷宗


交警写事故处理杂记 网友说像在看电视剧

发帖人是成都交警四分局事故民警他说发帖是为让市民了解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就像在看‘犯罪现场调查CSI’嘛,可以拍成电视剧”

●“应该说,我们接触到的事故现场,本身就是残酷、感情和冲突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即使用最平铺直叙的语言写出来,也会让人震撼”

“2010年1月5日,星期二,这个星期我带班。”

“死者看来是经过了两次碾压,然后才卡在双桥的前后轮之间……”

“我不愿意去联想死者在事故发生的一瞬间,经历的是怎样的恐惧,我宁愿他们是毫无痛苦的死去。但是这张充满恐惧和痛苦的面容,又一次摧毁了我的幻想。”

以上的文字,不是一篇悬疑小说的节选,也不是刑侦电视剧的破案描述。它记录的是2010年1月发生在光华大道的一起交通事故。 一名叫做“zhengy_y”的网友将类似的事故写下来,发在网上。而这些,都是“zhengy_y”的亲身经历——他是成都交警四分局交通事故大队的一名普通民警,叫杨宏。

从2010年1月起,杨宏将从事事故民警以来令自己印象深刻的交通事故,以杂记的方式记录在网络上,被众多网友追捧,点击量近万。有网友说,他写的事故杂记,如同热门美剧《犯罪现场调查(CSI)》的文字版,“文笔很干练,叙述精准。”


18篇杂记

全用第一人称写作记录经手交通事故

昨日,在成都某本土论坛上,“zhengy_y”的网帖《我的事故处理杂记》(以下简称《杂记》)再次被置顶。帖子里,他的粉丝一边叫嚷着“等着看呢,求更新”,一边滚动增加着《杂记》的浏览量。

这是一篇类似工作日志的《杂记》。文中一共更新了18篇文章,内容全为从2007年起到2011年的一些交通事故,涉及到事故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破案过程的悬疑、相互救助的温情,以及作者本人面临的无助。而这些文章最吸引人之处在于,“zhengy_y”全用第一人称写作,以一名事故民警的口吻重述案情。

“就像在看‘犯罪现场调查CSI’嘛,可以拍成电视剧。”有网友这样评价《杂记》。

连载1年多,《杂记》的浏览量接近1万,多次被网友顶到首页,还被不少论坛转发。


最初想法

只想记录工作点滴发帖人是事故民警

华西都市报记者经过多方联系,找到发帖人“zhengy_y”。他是成都交警四分局事故大队的民警杨宏,今年36岁。

杨宏说,他1997年从警后,一直在交管部门工作,直到2007年,才正式成为一名事故交警。

“当初写《杂记》时,只是想记录自己的工作点滴,相当于网上日记。”杨宏说。刚开始写这篇帖子时,只是想从一个事故处理者的角度让大家了解事故处理的方法、流程和步骤,希望把自己的工作点滴反映出来,给大家分享,并得到一些理解。后来,应一些网友的强烈要求,他从第5篇帖子开始,在文末加上了安全驾驶的建议,以及如何处置交通突发事件的方法。


描写手法

文笔干练叙述精准剧本式写作受追捧

对于网友“文笔干练、叙述精准”的评价,杨宏有些不好意思:“应该说,我们接触到的事故现场,本身就是残酷、感情和冲突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即使用最平铺直叙的语言写出来,也会让人震撼。”

在已经写好的18篇文章中,杨宏描写事故的角度各有不同。有的突出事故的悬疑、荒诞,有的着重表达当事人的情感,有的则加入了自己的感触。每篇文章出于对当事人的隐私考虑,都有意识地模糊了事故发生的地点,对于事故当事人通常也都模糊到只说性别,唯独事故发生的时间精确到了分钟。“而且记叙的都是已经有了定论的交通事故,以免对办案造成干扰。”杨宏说。

也许正是这种模糊与精准并存的剧本式写作手法,引得网友追捧。


专门答疑

“去年我生日时,处理的一场事故很大程度上震撼了我。”杨宏回忆说,当天是星期五,下午6点40分,刚下班回到家,准备和家人一起庆祝的他,临时接到指挥室的电话,前去处理一起搅拌车撞死一个女孩的事故。

事后,杨宏在《杂记》中记录下这样一段话:“在勘测现场、安抚完家属后,一看时间,已经凌晨一点过,我的生日已经翻过一页……生日过得如此沉重,但我毕竟还活着。而对于女孩来说,她的生命历程却走到了尽头。”

“记录当事人的情感,记录自己的感悟,为市民提示出行安全,就是我目前想做的。”杨宏说,由于工作性质,帖子更新不能有规律地进行,但他绝不会放弃写《杂记》。


一个想法

当初写《杂记》时,只是想记录自己的工作点滴,相当于网上日记


一些内容

有的突出事故的悬疑、荒诞,有的着重表达当事人的情感,有的则加入了自己的感触


一生难忘

去年生日当天,在处理完一起交通事故后,杨宏在《杂记》中记录下这样一段话:“在勘测现场、安抚完家属后,一看时间,已经凌晨一点过,我的生日已经翻过一页……生日过得如此沉重,但我毕竟还活着。而对于女孩来说,她的生命历程却走到了尽头。”华西都市报记者李鑫实习生温昕摄影报道






杨宏在撰写文章 图据成都商报


杨宏在事故现场处理 图据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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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5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论坛一个热贴:公交304日志,印象颇深,楼主“冽冽”细腻的观察,乐观的心态,善良的心灵,幽默的文笔,记录了他的平淡生活,但是却透视了人间百态。我深有感触,作为一名事故警察,想把自己的工作点滴反映出来,给大家分享。我的记录不象“冽冽”是一天一天的,只能把有代表性的告诉大家,有的是回忆,有的是新事(记录中的地点不明确,人物姓名不明确,为当事人保密),记录不定期更新。对错不由己,公道自在心。
  一、 我的第一个死亡现场
  时间:2007年11月10日06时24分
  地点:二环路
   本人是2007年由勤务民警转为事故处理民警,经培训后于2007年8月底正式上岗,操作了两月,大小事故均接触,运气尚好,未处置过死亡事故,尚窃喜……
   2007年11月9日星期五,正班,接警四十余起,至10日凌晨4时许,接报:光华大道发生一起伤人交通事故,到达现场后,发现是一起重型渣土货车追撞客车,致客车侧翻伤人(后有表述),待“119”将人救出后,在勘查事故现场时,又接报:二环路发生一起伤人交通事故,勘查完毕后,赶往二环路。现场为一出租车撞击三轮摩托车事故,双方当事人均不在现场,询问路人,都是事后路过,详细情况不知,遂勘察现场:出租车已撞入中央绿化隔离带,车辆严重变形,三轮摩托车一分为二,车厢与车架分离,车厢甩出二十余米远,心知驾乘人员不保,但尚存侥幸。勘查完毕后,再次找寻当事人未果,电问“120”伤者送往何家医院,得知后到达该医院,在医院急诊科一找未果,在重症监护室二找得知已亡,印证了自己在现场的推测,该来的还是来了。其时已至10日早晨8时许,对死者遗体拍照的时候,看着死者花白的头发,一身劳苦大众的穿着,一丝悲哀涌上心头,人的生命其实就是那么渺小,辛辛苦苦的生活几十年,就这“砰”的一下就没了。清理死者遗体时发现其家人联系方式,遂通知家属,还不敢明说,只说驾驶员发生事故在医院治疗,怕家属心情激动出事。但是怪的是另一方还是未露面,询问急救人员,他们达到现场时也没有看到出租车驾驶员,当即觉得有点问题,马上通知指挥室协查该车情况,车辆倒是没有问题,就是找不到驾驶员,其登记的电话也无法接通,难道事故驾驶员逃逸了?感觉案情重大,迅速上报请求协查驾驶员。又赶往事故现场,查找线索,还是没有找到驾驶员,但是无意中发现事故地点有家单位的内部监控对着事故发生的路段,提取了监控资料发现出租车在变道超车时发生了此其事故,也算不虚此行。回到单位后继续查找驾驶员,并与该车所属公司联系一同查找,随即完成例行报表,时间已是13时许,本来是早上8时就该下班,领导考虑已加班5个多小时了,就叫我们回家,由下一班组员继续追查。当晚23时许,该驾驶员归案。第二日,又加班一天询问当事人,得知其为逃避发生事故这一现实,全天到处游逛,家不敢回,电话也不敢接,思前想后,又在朋友的劝说下方才投案。完成调查程序后,该案移交上级,并得知出租车驾驶员以交通肇事罪移送检察院。
   此案没有出奇之处,纯属流水帐,但是因为是我的第一个死人事故,所以印象颇深。以后会有离奇曲折的情况告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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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一起事故,一个完整家庭破碎了
  时间:2007年11月10日04时30分
  地点:光华大道
   我在给大家讲上一起事故时提到了同一天发生的另一起伤人交通事故,就是在光华大道的一辆重型渣土货车与一辆小型客车相撞的事故,该起事故造成两人受伤,小型客车报废的损害后果。
  其实事故事实很简单,就是重型货车追撞了小型客车的尾部,使该车整个缩短了三分之二。大家都知道光华大道上有很多建筑车辆行驶,这些车辆由于害怕执法人员的查缉和处罚,经常是在夜间和凌晨才出来运营行驶,如果白天休息不好,夜间是很容易疲劳驾驶的,加之车主为了把白天浪费的时间和金钱抢回来,也是要求驾驶员多拉快跑,超载超速,违反信号灯行驶就层出不穷了,这起事故就是典型的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造成的,事故事实就不多说了。我印象颇深的是在事故调查阶段看到的和想到的,因为当事小型客车上有两个驾乘人员,驾驶员受伤较轻,仅仅是一处轻微骨折,但是乘客就不那么幸运了,事故发生后,因车辆侧翻,把乘客压在下面,造成颈椎骨折,损伤了神经,致使乘客颈部一下完全瘫痪,不知大家看过“人骨拼图”的电影没有?就是丹泽尔.华盛顿饰演的鉴证专家一样瘫痪在床,不过伤者比华盛顿还要惨点,全身都不能动。我去华西附院调查取证时见到了伤者的家属,伤者的老婆和一个乖巧的男孩,孩子的岁数和我的女儿差不多,五岁左右,白白胖胖的,趴在爸爸的床边给他讲故事,伤者的女人两眼无神的站在窗前,看着一切,不知道一家的未来是怎样,我看着这一幕,脑子的一个念头:车祸猛于虎,真的很形象。伤者在我询问的过程中不时的告诉自己的女人:我的身上有点痒。他的女人后来悄悄告诉我,其实是伤者的自我幻觉,医生已经讲过,他的脊柱神经已经破坏,是一点也没有感觉的,但是我分明在伤者的眼神里看到对痊愈的希望。在后来的接触过程中,我问过小男孩:爸爸的身体怎么样?孩子告诉我:爸爸瘫痪了,我现在是家里的男子汉,等我长大了,有力气了,我来背爸爸。成熟的令人惊讶,每当我看着自己的女儿,想到这个因车祸破碎的家庭,还有那个天真的脸庞和成熟的回答,我不禁辛酸。在和一起朋友嬉笑玩闹时,我常说的一句话:钱嘛,纸嘛,用嘛。对于这样的家庭,金钱的赔偿,何尝不是纸?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未来,我更加不知道,我只知道在这一刻才会体会到生命的可贵,和健康的重要。朋友们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驾驶啊。
   慢慢的,我经历的悲欢离合,我经历的血泪痛苦多了,心也麻木了,因为我不是无所不能的神,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不能改变即成的事实,只管做好我的本职工作就好,不要投入这么多无谓的情感在这些伤痛的事实里,那样只会让自己陷入更多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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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一顶头盔隐藏的秘密
  时间:2008年11月26日07时30分许
  地点:东城根街
   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值正班,全天接处警50余件,繁忙。其实这起案件本不该我处理,我是从11月26日08时00分值班至11月27日08时00分,但是在我上班的路上,接同事的电话,说他在另一个死亡事故现场,请我帮他去处置一下这个现场,回来再移交给他,结果他那天运气不好,手上有两起死亡事故。算了,何必给他加量不加价了喃,我就接下案子自己处理了。
   到达现场,伤者已经送往医院抢救,现场遗留有一辆汽车和一辆两轮摩托车,摩托车左侧侧翻于路边,事故现场后方路面有一大滩建渣碎石,看来是渣土车撒漏的。找到了路面痕迹,即摩托车的侧滑痕迹,挫滑痕迹,反映出来应该是碾压了建渣碎石,造成侧滑,随后摔倒,但是为什么有这辆汽车停在现场呢?看来汽车有接触可能,从其行驶的轨迹,可以看出,该车是行驶在摩托车左侧,虽然进行了避让,但是从摩托车侧翻的位置与汽车的刹车痕迹之间的距离推算,他们的确有接触的可能。这些都记录在现场图上,以备后期比对,再看摩托车的碰撞痕迹,除了侧翻后在地面的擦挫痕迹外,无碰撞痕迹,汽车右前大灯破损,应该有接触。但是……
   “没有,我的车没有碰到对方。”汽车驾驶员分辨道,询问其前大灯为什么破损,驾驶员陈述他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坏了,再次现场寻找散落物,没有相关的玻璃碎渣,要么真没碰撞?要么是经过的车辆太多,痕迹灭失了?
   现场勘查完毕,双方车辆证据保全封存,不能因为汽车驾驶员说没有接触就遗漏调查,做好解释工作后,暂扣。迅速赶往医院了解伤者病情,去的路上就奇怪:为什么现场没有摩托车驾驶员的头盔?到了医院,在医生处得知伤者为女性,病情极为严重,重度颅脑闭合损伤,随时有生命危险。在急诊室找到了伤者的遗留物,女士提包一个,最重要的是找到了伤者佩戴的头盔!头盔已经破损,由于急着通知家属,来不及细看,及时将其封存。回单位后,完成报表及录入等工作,再对收集的物证进行梳理,就在这时消息传来:伤者因抢救无效死亡。晕死了,一个班三起死亡事故,真是够我同事受的,算了,还是我帮忙做了吧。
   现在事故的关键是:死者是碾压碎石跌倒致死,还是与其他车辆碰撞致死。第一种可能不是没有,两轮摩托车在高速行驶的状态,跌倒致死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真的是这样么?不能草率啊。于是赶到封存车辆的停车场再次对碰撞痕迹进行勘查,两辆车从前至后,从左至右,看了好几遍,除了出租车右前大灯破损外,别无相关痕迹,反而在摩托车的后轮胎壁上找到了印证第一种可能的痕迹——挫滑痕,难道真是自己跌倒的?那么两车没有接触的相应痕迹,会不会有相互连接的载体呢?那么这个载体就是人体,回单位查看死者家属递交的死亡证明,除了颅脑闭合伤,没有其他伤情,而且死者的颅脑没有骨折的迹象,这种伤情也有自己跌倒后造成的可能。那么死者佩戴的头盔破损,上面会不会有蛛丝马迹呢?在物证室提出头盔,太破旧了,但是还是在破损处及缝隙间查找是否有玻璃残渣,还是没有。就在这时,领导斜对着光线处查看,在头盔后部隐隐的显现出绿色的浅层漆色,妈的,在这里啊。立马和领导赶往停车场,再次勘查痕迹,右前大灯的上方,引擎盖斜斜的有一处三公分长的浅层擦痕,而且还必须斜对着光线才看出来,搞了半天,原来是这样……
   摩托车在前面行驶,因为碾压了路上的碎石,车辆失控了,歪歪斜斜,歪歪斜斜,向左侧侧翻,后面行驶过来一辆汽车,就在人车侧翻至出租车前大灯的高度时摩托车驾驶员头部与前大灯接触,灯碎。撞击后,人体向上斜飞,头盔轻轻的在大灯上方的引擎盖处擦过,留下了浅浅的一层漆色。
   但是这一切都是我们的分析,必须要有强有力的证据支持,于是委托鉴定机构对头盔上的漆物进行微量物证鉴定,并与汽车的漆物进行比对,相应的死者所佩戴的头盔是否脱落需要进行调查,经向领导请示,暂不对汽车驾驶员进行询问,先外围调查固定证据。但是这时死者家属激动了,为什么现在公安机关也没有给我们一个解释,只说了自己跌倒的可能?他们问汽车驾驶员,也说没有撞到死者,你们公安机关在干什么?其实我们也是有苦衷的,告诉家属现在的情况,当事双方一接触,就会让对方驾驶员更加警觉,不利于工作的开展。于是死者家属在事故现场拉横幅啦,上网发帖质问啦等等,其实家属的心情我们完全能够理解,但是为了侦破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不得不有所保留。还好单位领导顶住压力,坚定了既定的侦破方案。
   外围调查结束后,和汽车驾驶员过招,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当事人稀里哗啦的一一交代了事故事实,此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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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一个幼小的生命
  时间:2009年5月3日15时50分
  地点:金府路
   2009年5月3日,星期天,副班,全天接处警7件,较轻松。
   15时55分,值正班的同事接指挥室指令称:金府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人已经当场死亡。我在对讲机里听到这个消息,心里又是一紧,劳动节才放几天,也不消停一下。根据听到的事故地点分析,应该是一起横过道路造成的交通事故。随后想:反正没我什么事,还是把自己的案子理一下,放完假领导又要查案子了。没过几分钟,电话突然响了,一看是大队长打来的,原来是叫我去配合正班同事处置现场,死者是个小孩,家属已经赶到现场,让我们快速处置。马上出发!
   到达现场,将车辆停放在事故地点外围,步行进入,正班同事们已经在处置,还有几个勤务民警在维持交通秩序,现场为路段,一辆大型客车停放在事故地点,死者躺在车后二十来米的地方,的确是个小孩,上身穿着红色的T恤衫,下着牛仔短裤,身上覆盖着运动服,远处看不出是男是女。看到同事们在画现场图,我就拿出照相机开始拍摄现场照片,由远及近慢慢的拍摄至尸体面前,看清楚死者是个男孩。出事当天天气很好,有着暖暖的阳光,突然死者头部四五米的路面上有个亮晶晶的东西在阳光下闪了一下,我仔细一看,原来是一片直径约4、5公分的头盖骨,光光滑滑的在阳光下闪着一种刺眼的光芒,当时就有一股气堵在我的心头,一点也释放不出来,憋的我很难受,感觉巨大的力量压迫着我,让我无法呼吸。我掀开覆盖在小孩身上的衣服,看着头部已经完全变形的死者,憋在我心头的气才释放出来。这个孩子的体型和我女儿差不多,大概就6、7岁,头顶部有个大洞,像破开的椰壳,脑组织整个溢出,不,确切的说应该是溅出,头部上方的几十厘米范围内全部是脑组织,一块一块的,红白相间,白的渗着惨白,红的透着血光。我快速的拍下死者的照片,突然后背有一股凉意袭来,让我打了一个冷颤,脑子里突然闪过自己孩子的笑脸。随后我轻轻的再给死者覆盖上衣服,转向别处,尽力把心思回复到工作上。
   我尽量不去看死者的遗体,心里催促着殡仪馆的车快点到场,我不知道这个孩子是顽皮,还是乖巧;也不知道他是聪明,还是木呐;我也看不出孩子的长相,只知道这样一个幼小的生命就没了。孩子的父母在边上哭的悲天动地,我看着他们,不管是驾驶员的对错,还是孩子的对错,我真的很想冲过去,质问是他们是怎样尽到监护人的责任,让不能辨别危险的小孩到处乱跑,酿成如此惨剧。
   撤除现场后,我在车上点了一支烟,想起有一次带女儿在公园里玩,孩子很好奇,看看这,看看那,好几次没有跟上我们,我突发奇想,想考验一下孩子的应变能力,乘她一不注意,我悄悄的躲起来,女儿回过神发现爸爸不见了,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无助和恐惧的四处张望,那眼神看了不禁让人心疼,当时我就在心里发誓,不让孩子缺失应得的关爱。
   有朋友告诉我,你们事故民警心一定很硬,对人有时很冷漠,看过那么多血淋淋的现场,已经麻木了。其实他说的对也不对,为什么有时我们对人比较冷漠,因为我们痛恨那些表现的无所谓的交通违法者,他们想过因为他们在心里重视过普通违法而酿成的悲剧吗?他们所蔑视的恰恰是我们重视的。为什么我们会比较麻木,因为我们经历了太多常人没有经历的场面,而面对这些我们无能为力,我不能一挥魔棒把这个幼小的生命复活。这就是实实在在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但是我也见过处理了十几年事故的老手在现场禁不住呕吐,因为我们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有思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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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时间:2008年11月28日23时30分许
  地点:东城根街
   其实这件案子是我的另一位同事处理的案件,我并没有参与进去,但是因为该案的破获具有代表性,在我们单位大家都是众所周知。而且这起案件是在我们大队长从头至尾一手布置和安排下侦查破获,此案的破获在那一年堪称经典。在这里说几句题外话,我们单位的两位大队领导是从事事故处理工作的老手,工作经验和方法极为丰富,有时一起案件从开始就能理出一条清晰的侦破主线,从他们那里我真的获益匪浅。
   2008年11月28日23时30分许,在东城根街发生了一起致人死亡的逃逸交通事故:一辆装载建渣的中型货车从东城根街行驶经过,在事故地点因故障抛锚停放,当时车上驾乘人员是夫妻二人,男的是驾驶员,女的跟车帮忙。抛锚停车的地方路面有一定的坡度,于是男子叫老婆下车去把后车轮垫一下,防止溜车。女的下车后刚把车轮垫好,突然一辆汽车行驶过来,与女乘客发生碰撞,没有停车立即逃离现场,男子下车一看,老婆已经倒在地上,经“120”急救人员确认,当事人已经死亡。报警后,值班同事和领导随即赶到现场。
   经询问,死者丈夫没有看到逃逸车辆的号牌,甚至连车型也没有看清楚,现场仅遗留有微小车辆散落物,无法确定车辆类型,因此仅凭现场勘查的结果,看似该案要成为死案了。但是我们领导马上调整了侦破思路,将现场收集的物证提取完毕后,马上就驾车沿逃逸车辆行驶的线路进行巡查,确定了几个有效的天网监控点位,迅速提取了天网监控资料逐一进行分析,因为事故发生时间较晚,图象比较模糊,加之部分天网监控位置不是很好,分析难度很大,但是还是被我们查出了一点蛛丝马迹,凭借一辆汽车的异常行驶状态,该车的肇事嫌疑凸显出来。可是因为监控位置和图象模糊的制约,无法确定该车的号牌。那么该车的异常行驶状态,会不会留下其他可供参考的线索呢?
  于是大队长扩大侦查范围,立即派人提取了该车行驶路线上及周边道路的电子警察抓拍记录,终于在其中发现了车型相符的一辆汽车的违法记录,从而确定了车型及车牌号。随即领导布置外围调查,针对该车型发出协查通报,全市范围内的车辆维修及停车场所进行调查,很快信息反馈回来,该车在出事后在某汽车维修厂进行了修理,民警马不停蹄的赶赴修车厂,在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提取了该车维修后的残值零部件,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和我们在现场提取的碰撞散落物进行对比,最终鉴定结果帮助我们锁定了嫌疑车辆,并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该案是2008年里破获的一起经典案件,从事故现场的勘查来看,可提供的物证几乎为零,仅凭微小的散落物,貌似无迹可查,但是恰恰是我们大队长敏捷的思维,丰富的经验,从一点一点模糊的线索,抽丝剥茧,案情由模糊转为清晰,最终将其破获。正是这种不放弃的精神,穷尽到底的毅力,是我们完成任务的保证。
   安全驾驶小建议——行人篇
   行人在交通中的最大特点是: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和极短的距离内改变自己的行为。比如,在横穿马路时可以陡然站住、跑步或变更方向等。行人的步行心理因人而异,步行速度没有一定的规律。所以,司机在驾驶汽车时,对于遇到行人时的交通安全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今天介绍两种心理状态的行人,驾驶员如何规避。
    1.遇到缺乏交通经验的行人
    有些行人缺乏交通经验,看见汽车还在很远的地方驶来或听到行驶声,就急忙闪避到道路的一边。待汽车临近时,又感到自己所处的地方不安全,表现出惊慌失措、左右徘徊,有时会突然向路的另一边猛跑,从而造成险情。还有一些行人,发现后面有来车时,就向路边让,当汽车驶过去之后,马上又口到路中间,忽略后面还有来车;还有一些横穿道路并已行到道路中间的人,遇到左(右)方来车时,往往向后退让,而不顾身后还有来车,结果,顾此失彼、不知所措。汽车驾驶员在遇到这些行人时,应提前减速,并尽量离行人远一点驾车驶过,同时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一旦发现险情即应立即停车,待这些行人安定下来后,再继续行驶。
   2.遇到麻痹大意的行人
    有些人认为汽车有人操纵,虽然自己不让路,汽车也不可能撞到自己;还有的人想显示自己的胆量,认为汽车司机不敢开车轧他,看到汽车或听到喇叭声,甚至汽车已驶到跟前,也不迅速避让,甚至不予理会;有的人虽然避让一下,但并不考虑避让的效果,使汽车仍然无法通过。遇到这种行人时,应减速并鸣喇叭(在非禁鸣地区),耐心地设法避让通过,切不可急躁赌气,更不可意气用事,冒险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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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5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六、逃逸案件,牵出两件怪事
  时间:2009年3月29日19时55分许
  地点:武侯区川西营村
  2009年3月29日,星期日,阴转小雨,值正班,全天接处警50余件,繁忙。20时00分,接指挥室报:川西营村一无路名村道发生一起重大死亡交通事故,肇事驾驶员驾车驶离交通事故现场。接警后,我迅速赶赴现场,大队领导和重案组民警庚即赶到事故现场,展开调查和走访工作。
  事故地点位于一无路名村道上,当事人经“120”急救人员确认已死亡,躺在湿淋淋的路上,口鼻有丝丝血迹渗出,典型的颅脑损伤致死。现场遗留有玻璃碎渣,有少量车辆漆物碎片,分别予以收集。
  经走访,有一位接送小孩补课的家长陈述: 2009年3月29日19时55分许,一辆号牌不详的轻型货车在事故地点处与该女性死者相碰,出事后轻型货车在倒车掉头后逃离现场。因该案情重大,性质恶劣,我单位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
  经过调查,获得涉案的轻型货车号牌后有“905”三个数字和一个英文字母“E”,英文字母的位置不确定。得知这一线索后,专案组采取从网上排出嫌疑车辆,然后逐一排查,另一组民警提取了该车逃逸路段的天网监控资料,但是事故地点周边为城乡结合部,天网监控设备建设不全面,仅提取了一段有价值的视频资料,结合网上排查取得的线索最终锁定号牌为川AFE905白色轻型货车嫌疑最大。经从公安网络核查,通知车主来我单位接受调查,经询问:得知该车已协议卖给另一个人,并与该车最后一次有记录的保险公司联系,得知该车于2007年5月曾发生过一次交通事故,报案人与购车人为同一个人。经对该购车人进行外围了解,以及查询该车的违法记录,现基本确定该车仍由其所有并驾驶。经专案组同志汇总现有材料,决定先从外围控制犯罪嫌疑人,暂不直接接触。
  两星期后,外围调查结束,准备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但是该人已逃逸至南充,我单位派员汇同其他单位人员赶往南充,锁定该人后予以抓捕,经讯问,该人对肇事经过供认不讳。但是在核实其身份时,奇怪的事发生了。
  据我们掌握的情况,以及在讯问当事人的过程中,其称名叫×××,但是经网上比对,相貌差异较大,应该不是同一个人,对其进行再次询问,该人才告诉我们他不是叫×××,而是叫另一个名字,因为他曾经因犯罪被判刑关押,刑满释放后,没有重新恢复户籍,而是盗用了其表哥的名字(或是私下借用),根据其供述的名字,我单位又迅速派人赶往外省进行核对,怪事又发生了。
  我单位调查人员来到其原籍核查,发现该当事人所说的名字在当地的确有其人,而且这个人现在就在本地!我们马上找到此人,我的天啊!活脱脱就是当事人嘛,经询问,才知道当事人和本地所在的人原来是孪生兄弟,这小子又在撒谎。提取了当事人兄弟的基本资料,提取了当事人的原犯罪记录及释放证等基本资料后,我们回来再次对当事人进行讯问,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该人供认了其真实身份:他刑满释放后,回到原籍,不知是基于何种目的,盗用(或是借用)了表哥的名字办理了驾驶证,遂外出至成都打工,对外都是说自己叫×××(表哥的名字),并在成都与一女子同居后生有一女一子,女儿落入其朋友户籍内,儿子尚未落户。
  此案告破,但是却映射出我国的户籍管理不均衡,大中城市相对比较严格,在较边远闭塞的地区就有一些漏洞。其实网上很多人垢斥我国的户籍制度人为的把广大群众分成了三六九等,在事故处理的调解阶段经常会遇到城乡差异造成的赔偿差别,凭什么人一出生就有这么大的差异,这样的确不公平,而且国家已经考虑到在这方面的矛盾,把城乡差异的改革纳上了议事日程。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我国的户籍管理制度的优点,基于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现状,人口众多,地域广博,施行较为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对行政治安管理以及侦查破案还是有很大的帮助,如果实行国外的户籍制度,势必造成无法排查,因此现阶段还不具备户籍任意移动的条件,如果超前的采用户籍任意移动的方式,就会造成很多问题,给各种工作带来不便,治安、刑事、交通等等,最后受害的还是群众自己。
  安全驾驶小建议——行人篇
  今天再介绍遇到几类行人,如何规避,其实归根结底,在驾驶过程中遇到行人,要有预防手段,避免出现突发情况,没有应对措施。
   3.遇到顾物忘却安全的行人
    有些行人将东西掉在道路上,为尽快捡回失物,不顾汽车临近和自身安全,冒险上前捡拾;有些赶着牲畜在路边行走的人,当汽车驶近,牲畜骚动起来,为了保护牲畜而冲到路中驱赶,忘却自己的安危。对于这些行人,驾驶员必须既要看人,又要看物,要将物和人有机地联系起来,一旦发现有物落在车行道上,就应做好有人来捡物的准备,主动降低车速,避让物品,并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以保安全。
    4. 遇到躲避灰尘和泥水的行人
    一般来说,每个行人都想躲避灰尘和泥水,有些冒失的行人,为了躲避汽车行驶扬起的尘上或溅起的泥水,往往不顾安全,在汽车驶近时,突然跑向路的另一边。对这样的行人,重点应放在预防上,要注意观察风向和行人动态。尽量减速,以减少尘上飞扬;避开木洼,减少污水的飞溅,并做好避让行人的准备,鸣号(在非禁鸣地区)提示行人注意。
    5.遇到沉思的行人
    陷入沉思的行人,注意力高度集中在所思考的问题上,除两腿本能地机械移动外,对外界一切都置若罔闻。汽车的行驶声、喇叭声都不能引起他的注意。遇到这类行人时,要减速鸣喇叭(在非禁鸣地区),缓行绕过,并尽可能地保持较大的安全距离,以防行人在沉思中突然惊醒,盲目乱跑。
    6.遇到顽皮的儿童
    儿童一般活泼好动、年幼无知。城镇儿童一般不太惧怕汽车,他们在公路边或公路上玩耍。汽车在起步或减速行驶时,有的儿童还追扒车厢。遇到这样的儿童,要注意全面观察,既要看到路中的儿童,又要留心路旁的小伙伴。在儿童们逗车玩耍时,要有耐心,减速甚至停车,劝阻孩子们离开后,再驾车行驶。行车起步时,注意观察后视镜,防止儿童攀扶车厢等危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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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5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七、不眠的除夕夜
   时间:2008年2月6日22时00分
   地点:金府路
   2008年2月6日,星期三,除夕,值正班,全天接处警20余件,较轻松,却是一个不眠的除夕夜。
   当警察很多年了,在节假日上班也已经成为习惯,但是在这万家团圆的日子,不能回家和家人一起守岁过年的情况还是第一次。我不能说自己有多么的无私奉献,其实我也想这个时候和家人在一起,感受家庭的温馨。但是既然我穿上了这身制服,就必须有所放弃,不论是我的职责,还是为了生活。在我入警的时候,我的区队长就给我们讲了一句话:走进公安门,埋进公安坟,这句话也不是我们区队长总结出来的,第一个讲这句话的是我国第一任公安部部长罗瑞卿。其实在我这十来年的工作中所接触到的同事,绝大多数都是象我这样默默的工作。别人在节日里和亲朋好友团聚休闲时,正是我们最繁忙的时候,这就是我们的工作。
   22时13分,接指挥室指令称:金府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我立即出发赶赴现场,并电话联系报案人询问情况,结果报警人陈述,他是路过的群众,看到金府路上有一个人躺在路上,还有一辆自行车倒在边上,现场没有其他车辆,因为他也是急着赶回家和家人团聚,没有停车细看,所以不知道伤者情况。
   赶到现场,天开始下起了毛毛细雨,伤者是一男性,已经深度昏迷,躺在中央绿化隔离带旁边,年纪大约五十岁,伤情极为严重。几乎是同一时间,救护人员赶到,我在道路上标注了伤者倒地位置后协助急救人员把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回过头来开始勘查现场,整个街道冷冷清清,偶尔才有车辆通过,没有旁观者的干扰,这样的现场勘查起来非常顺手。趁着现场干净,开始走访目击证人,事故地点周边的商家店铺基本都已关门闭户,唯一开着的一家店铺经询问,他们也是报警人之一,但是没有看到事故发生的经过,因为一大家子人在屋里吃团年饭,孩子跑出去玩耍,看到一人躺在路上,给大人说起这才报的警。按步骤拍照、绘图、测量、提取物证,现场散落了大量的碰撞后的散落物,有玻璃、车辆零部件,最让人满意的就是有一块车辆标识名牌,从形制来看应该是昌河面包车上的,物证一一提取。马上报告指挥室,请求协查车头有严重碰撞痕迹的昌河牌面包车,四周观望后,记录了需要提取的天网设施的位置,撤除现场。
   回单位的途中,正在脑子里分析这起事故,又接到指令:在营门口路上发生一起伤人交通事故,赶到现场后勘查完毕。这时四周突然响起了热烈的鞭炮声,原来是零点到了,除夕过去,新的一年到来,我看着远处灿烂烟火,一霎那心里就象打翻了五味瓶一样,有酸,有甜,有苦……
   心里正在感概时,电话又来了,指令:金府路有伤人事故,肇事车辆是面包车。我立即打了一个机灵,难道是刚才的事故车辆有线索了?赶赴现场,果不其然,一辆昌河面包车停在事故现场,一询问,真是刚才的事故车辆回到现场投案自首。我当时心情那个激动啊,马上把驾驶员挡获回单位进行调查。遗憾的是,在回去的路上得知伤者在医院抢救无效已经死亡。可怜的人,他还是没有挺过来,在一年的尽头自己的生命也走到尽头,团圆之夜,却是生死离别之时。该案情重大,于当日对驾驶员陈述形成笔录,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排查驾驶员出事后的动向,虽然值班当日接处警较少,但是还是于7日中午才回家与家人团聚,真是不眠的除夕夜。
   有朋友问我:你后悔当警察吗?我毫不避讳的告诉他:很后悔。很多人也许会说:你站着说话不腰疼,你们是公务员,生活有保障,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但是真正接触了这个行业,真正进入了这个职业,才能真正体会它的酸甜苦辣,才能真正体会它的艰辛,才知道为了它要放弃一些什么,有亲情、爱情,有上对父母的孝道,下对儿女的关爱。当然我们这个社会还有很多这样的行业,有很多人在默默的劳作,他们也有不为人知的艰辛,我在这里祝愿大家:好人一生平安!
  
   安全行驶小建议——如何正确转弯
   很多朋友在驾车转弯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比如有交叉路口一辆汽车转弯,结果和一辆直行的车辆发生擦挂;也有右转弯的车辆在网状区域里和非机动车相碰;还有在行驶出单位或小区大门时和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林林总总的情况都有。有些发生了事故的驾驶员觉得很委屈,他们感觉如果别人让一下就不会出事,因此这样的事故不该由自己承担责任,但是我们首先要区分谁具有优先通行权。
   1、在交叉路口,根据《安全法》的规定,转弯车避让直行车辆或行人,所以不要强求直行的车辆让你,自己首先要考虑到是否侵犯了直行车辆的优先通行权。因此在左转弯时要缓慢行驶至路口中心点左侧,切忌强行或抢行,随时注意直行车辆的行驶状态,有了足够的转弯条件再行驶。
   2、前几天,在八宝街路口发生了一起轻微交通事故,结果造成了治安纠纷。虽然我没有到现场,也没有具体了解事故的详细情况,但是通过新闻了解到:一辆右转弯车辆在转弯进入网状区域内和一辆非机动车发生轻微擦挂,结果驾驶员觉得自己没有责任,引起其他人的不满,引发纠纷。如果驾驶员在绿灯情况下右转弯与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是有责任的。因为在他正常右转弯时,他同向的非机动车也是正常直行,而且直行车辆还具有优先通行权,更应该避让。不知道大家注意到路口四个方向出路口的位置施画的停车线没有,这四条停车线就是提示要行驶出路口的车辆注意避让网状区域里的非机动车。因此,特别是右转弯车辆,在右转弯进入路口后,转弯至右侧路口出口处时要停车瞭望一下网状区域内是否有其他车辆行驶,注意安全以后再继续行驶。
   3、大家在行驶出单位或小区大门时要特别注意,很多人在左转弯时只瞭望左侧道路来车,没有注意右侧道路来车,左侧来车是避让开了,但是进入车道后却和右侧来车相碰;出大门右转弯时很多驾驶员考虑到自己的行驶状态和右侧来车没有关系,也忽略了右侧来车,但是恰恰没有想到有些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会出现,结果发生碰撞。因此,行驶出大门时,最好缓慢行驶,甚至停车瞭望两侧没有来车,再行驶进入道路,特别要提醒的是,大门口有障碍物干扰视线时,一定不要操之过急,要知道,你看不见别人,别人也看不见你,那么更要了解清楚道路状况后再行驶出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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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5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八、发人深思的调解(未完)
  我看到有网友跟帖说,让我讲一讲事故处理的过程,我就把事故调解阶段的一些有意思的东西和大家讨论一下。
  简单的说,交通事故处理的过程就是: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赔偿。干交通事故工作这几年,领导和同事都问过我:处理事故最困难的过程是什么?每每脱口而出的就是:调解。虽然是脱口而出,但是这个问题其实在我脑海里是思考了很久。对于事故民警来说勘查现场难不难?调查取证难不难?这些工作都是很劳神费力的,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勘查现场、调查取证都在自己的思路和同事们群策群力的帮助之下进行着,不会太多的遭到外界的干扰和当事人的责难。而调解工作就不一样了,因为这项工作牵涉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在绝大多数群众眼里尤为重要,如果不多方面考虑,很容易引发纠纷。
  一起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后,就进入调解赔偿阶段,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并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而进行。那么有人就会说:既然有法可依,调解就不会太难了吧。其实不然,调解过程中涉及很多的赔偿项目,一一均有相应的规定和资料对应才能得到合适的赔偿。比如,误工费其中就会涉及到相关的证明资料:收入证明、收入减少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等等。而有些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又怎么计算?有些是收入证明超过了所得税计征起点而没有税务证明又怎么计算?最主要的是这些计算双方是否满意?这些都是调解中会遇到的问题。
  有一次,在光华村街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汽车和一辆自行车相碰,经过调查,因为汽车驾驶员在车辆掉头的过程中引发该起事故,所以由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对事故认定均无异议,在调解阶段驾驶员和伤者及其家属到我单位来共同要求进行调解,我就进行了受理,开始我分别询问了双方的要求和想法,驾驶员说:只要是合情合理的赔偿,他都可以接受,甚至超过标准一点也可以,毕竟给别人造成了人身伤害,就作为一点补偿吧。但是在询问伤者时,其家属的一句话,让我顿时感觉这个调解不好协调,他说:少了两万就不要谈了。毕竟只是一个软组织挫伤的伤情啊,伤者一方也是敢想哦,真是“没有想不到,只有做不到”。我还是小心的问了问伤者要求两万赔偿的依据,毕竟嘛,虽然是软组织挫伤,伤者还是在医院住院治疗了一个月,医生在出院证明上又注明了要求休息一个月。两个月的误工费就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如果是个年收入十万的高收入者,要求赔偿两万也不未过嘛。伤者没有说话,家属又说了:没钱开什么车嘛,开车撞了人就要赔嘛,还说什么依据,撞伤人就是依据……,我晕哦,看来照这样谈是没有谱的事了。把双方叫到一起,转达了各自的意见,然后把赔偿的标准公示给了他们,伤者一方顿时炸了锅一样,很是不满:凭什么按这个标准来赔偿哦?太不公平了嘛,我们要去法院告他。我制止了吵闹,很平和的告诉伤者一方,其实按照交通法的规定,双方共同要求公安机关调解,我们才受理。如果调解不能达成,双方都有权利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赔偿问题,正好你们提到了要到法院去,你们双方考虑一下嘛。临走时,伤者自己留了下来,单独和我交换了意见:其实他也不是想要那么多,都是亲属闹的,还是希望在交警这里把赔偿了结了。我看事情有转机,顺带把驾驶员愿意超过标准赔偿的意见转达给他,让他回去做做家属的工作。后来双方达成了协议,驾驶员当场赔偿了伤者的损失。驾驶员虽然超出了标准赔偿伤者,但是他还是很满意,他告诉我:对于一个外地来成都办事的人,满以为会被欺负,结果看到我们处理事情非常公平公正,让他没有话好说的,就是这样,所以他愿意多赔偿一点给伤者,也不想给我们添麻烦了,更何况给对方造成了伤害?一席话说的我还很不好意思,他们双方都是满意了么?这件事我真的处理公平了吗?
  这就是我们经常讲的“和谐”么?到底谁和谐了?是驾驶员吗?的确是他的行为给别人造成了伤害,那么相应的赔偿他肯定应该履行,赔偿了他就满意了吗;和谐的是伤者吗?别人的违法行为给他造成了伤害,对他进行了赔偿,他是否就满意了;我和谐了吗?自己终于做完了一件工作,而且可以说是圆满的完成了,但是为什么我会有一点不好意思?真是奇怪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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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看你往哪儿逃!
  时间:2009年11月12日7时30分
  地点:一环路
   2009年11月12日7时30分,一环路发生一起伤人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撞伤一位女性行人后趁乱弃车逃离现场。接警后,我分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但是事故现场除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就没有其他线索,侦破难度极大。
   当日上午,伤者家属赶到我单位了解案件侦破情况,在交换意见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伤者的老伴患有重病在省医院治疗,老人在医院陪护老伴,清晨去外面买早餐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在因颅骨骨折伴颅内出血,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两位老者现在在一家医院同时治疗,真是祸不单行。案情重大,情节恶劣,立即启动预案,成立专案组全力侦查!
   但是案件的线索很少,从什么地方入手呢?而且根据以往经验,事故当事人很有可能会报警的情况,我们决定先从报警人开始排查。查询报案记录,此次事故有两个报警电话,第一个是一位女性,在事故地点附近一家店铺工作,看到发生了交通事故,热心的拨打了报警电话,并爽快的配合我们进行了调查;第二个报警电话是一位男性,向他询问情况时支支吾吾,请他来配合我们进行调查,又顾左右而言他,极力回避,该人有肇事嫌疑。但是请他来又请不动,怎么办?在电话中听出此人应该是外地人,但是从他的只字片语中又觉察到他对成都的街道地名还是比较了解,推断该人在成都居住时间不短,应该有一定的固定联系人,于是立即派人提取了其手机的通话记录,果不其然通话清单里有一个长期联系的本地座机号码,而且是私人电话。马上赶到座机登记地址进行了解,通过此男子经常联系的通话人劝说,该人接受了我们的调查,原来他的确只是报了警不是涉案人员,因为有所顾虑才欺骗我们,不愿意配合我们的调查,看来此路不通啊,线索就此掐断。
   回过头来仔细分析涉案人员遗留在现场的电动自行车,该车没有登记牌证,但是有个细节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车辆虽然比较脏,可是看成色还是比较新的,应该购买不久,特别是后轮安装了一副挡泥板,上面有某某车行的广告,于是分组派人对厂商进行咨询,并对某某车行进行了解。果然,该种车型是6月份才定型生产的新车型,而且在车行进行排查的办案人员也获取到一个信息:购买该车的人员均登记有基本情况或者联系方式。排查范围大大缩小了,但是即便是这样,购买该款车型的人员信息也有满满的两大篇。没办法,只能用笨方法,逐一排查!一个一个电话的询问,一个一个电话的分析,终于在一百多个电话的旁敲侧击中确定一男子有重大嫌疑,但是茫茫人海如何找到此人呢?
   伤者儿女心急如焚,父亲患有重病,母亲又重伤入院。儿女们害怕加重父亲的病情,均在极力隐瞒情况。而作为老人来说,丈夫看不到妻子,问及家人都左右推脱,老人也有所察觉。而伤者的伤势极为严重,医院已多次下达了病危通知书。我们何尝不是心急火燎,一定要挡获逃逸当事人,给伤者家属一个交代!
   一组探员提取了该男子的通话记录,通过电信部门的配合,根据通信基站的分析,我们划定了该男子事故发生前后这段段时间有规律的通话位置,并结合其遗留在现场车辆内的物品进行分析,推断该男子应该是涉足建筑类工作的人员。和专案组一起对该男子通话位置周边进行走访,发现的确有在建工地。事故发生后的第四天,我们在建筑工地排查过程中,一举将逃逸当事人挡获。小子,看你往哪儿逃!
   此案破获后没几天,伤者家属给我们单位送来了一副锦旗,说实话,平时看着单位满墙的锦旗没有什么感觉,但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别人的赞许,而获得的褒奖,那股荣耀和自豪是无与伦比的。
  
  安全驾驶小窍门——遇自行车如何安全驾驶
   自行车是我国城乡人民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自行车的特点是灵活、轻便、体积小、速度快,行驶随意,但稳定性差,容易摇晃或跌倒。在现阶段,我国道路交通基本上是混合交通,人们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还较差,骑车人不按法规、不顾安全随意驾车的情况屡见不鲜,每年由此引发的交通伤亡事故比较突出。也有的骑车者经验不足,遇到汽车驶近,往往会惊慌失措,容易发生事故。此外,由于性别、年龄的不同,骑车者的风格亦是不尽相同的。一般来说,老年人比较稳重,车速较慢;年轻人则比较冒失,车速亦快;女性则比较谨慎,处理情况比较犹豫;儿童是骑自行车的人中最危险的一类,他们常常做出不经思考的动作。那么,驾驶员在路上遇到骑自行车的人时应该怎么办呢?必须掌握自行车交通的以上特点,注意其动向,随时准备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在超越自行车的时候,必须做好应付各种突然情况的准备。尤其是防止突然拐弯。为了预防同突然转弯的自行车相撞,应在距自行车20米以外鸣号示意,如自行车没有反应,应提前收小油门减速,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汽车在交叉路口右转弯前,如果在距路口20米内有同方向自行车前行时,最好减速等自行车驶过后再行右转弯,这样可避免自行车撞在转弯汽车的右侧发生事故;在交通灯号为红灯允许右转弯的路口,要让绿灯放行方向的自行车先行。在没有灯光照明的公路上遇到骑自行车的人时,要格外当心。城市中遇到自行车流时,要重点观察右侧超速骑驰的自行车,防止超越他人的自行车突然骑入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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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清明时节雨纷纷
  时间:2010年4月3日03时30分
  地点:东城根街
  2010年3月29日至4月4日,这个星期我带班,4月3日凌晨3时53分,尚在睡梦中,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不用说,肯定又是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了。指挥室值班人员通知我:东城根街发生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请到现场。在电话里简单的了解情况后,请值班人员通知相关单位也到现场处置。随即马上穿上衣服,驾车赶往事故地点。
  漆黑的夜,飘着细雨,道路上一片冷清,湿漉漉的地面反射着我车顶的警灯,一闪一闪的陪着我赶往事故地点,又是一个不眠之夜。到达现场,勘查民警已经开始前期处置,照相的照相,绘图的绘图,勘查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尸体躺在湿冷的路面上,一副白色的布单覆盖在身上,在路灯的照射下显得异常醒目。事故现场位于过街人行横道处,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有天网监控设备……这一切一一记录在现场勘查笔录上。拍摄细目照片时,我揭开了覆盖的布单,一位女性尸体呈现在眼前,衣着比较时尚,穿着白色的毛衣和深色牛仔裤,但是头部血淋淋的,看不清楚年纪的大小。这时围观的群众开始多起来,我布置勘查民警快速的测量相关数据后,叫殡仪馆的车辆将死者的遗体赶快运走。现场清理完毕后,将事故车辆驾驶人带回单位进行调查……
  通过死者遗留在现场的物品,初步判断死者生前在娱乐场所工作,随即联系其工作场所电话,但时间已是早上7时许,电话没有人接听。死者的手机也已经摔坏,无法查看其手机内的联系人。把手机卡换到其他手机上,卡内也没有留下联系人记录。只好于早上完成上报工作后,联系了死者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请兄弟单位配合查找死者家属。
  下午,终于联系上了死者工作场所的同事,请她们通知其家属来我单位配合调查。
  4月6日早上,几个年轻人陪着一位老年妇女来到我单位,确认死者就是老人女儿,由我接待了家属。老人没有什么多余的话语,只是沉默不语,可能悲痛已经摧垮了她的内心。“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痛苦没几个人能承受的住,何况是这样一位白发苍苍的女人。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我想“人生的痛苦莫过于此”。
  其实,在我们处理的交通事故中有很多案件是双方的过错造成的。甚至很多时候,交通事故中死伤者的责任要大一些。我们在调查处理过程中也不禁要问:人的生命就这样不值得珍惜么?不管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将生命置于如此危险之中,想过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吗?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更是为了亲人,请珍惜生命。
  
  安全驾驶小窍门——安全停车以及开关车门的注意事项
  一、停车后不注意观察随意开车门的危害
  (一)违反了通行规定。驾驶人、乘员停车后不注意观察其他车辆的通行情况,随意开车门下车的行为,看似很平常的动作,但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二)易发意外人身伤亡事故。驾驶人、乘客在停车后开车门后,由于不注意观察车辆后边其他机动车辆的通行情况,随便打开车门,很容易造成后边快速驶来得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对眼前出现的突然情况采取措施不及,甚至无法躲避直接与车门发生意想不到地碰撞交通事故。
  二、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的几点预防措施
  (一)驾驶人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机动车驾驶人要加强日常对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主动自身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的交通安全意识。在行车中必须严格做到遵守交通法规,停车时必须严格遵守“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确保驾驶人本身开门下车安全,在为乘客提供安全下车条件的同时,要提醒乘客下车时注意安全。行驶中乘员遇有急事需要停车时,驾驶人要及时开启右转向灯,从车辆后视镜注意观察后方车辆通行情况,选择安全地点予以停车。驾驶人要坚决杜绝超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后急速靠边停车行为,防止乘客随意开启车门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驾驶人要熟悉所驾机动车的性能。为了防止车辆行车中车门意外和随意打开现象,现在许多旅行轿车具有车门手动自锁功能(车门锁处有一凸出的铁片,只要将其拉动,车内乘员无法将车门打开),驾驶人要熟悉自己所驾车辆门锁是否有此功能,必要是可以使用。如果所驾车辆无此功能,可以采取某些出租车封.锁左车门的办法,将车辆左后侧车门把手卸掉,用透明胶带将车门把手封住等其他方法让乘客从车辆右侧开启车门下车。
  (三)乘客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不从事驾驶机动车辆的人们,日常要加强对交通安全乘车有关规定的学习,要充分认识到不经观察随意开启车门对他人生命安全构成的威胁,严格按照规定参与交通活动,在具体的搭乘车辆开门下车前,要认真仔细观察后边是否有其他车辆通行,在确保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打开车门安全下车。
  (四)驾驶人要注意观察前车动向。摩托车驾驶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车中,要时刻注意观察车辆通行情况,在行驶中遇有前方已经停放在道路右侧的车辆时,要留出必要的安全通过距离。遇有后方车辆在开启右转向灯超越自己的车辆时,为了确保自身的行车安全,驾驶人要立即减速,并且注意观察超越车辆的动向,如果前车急速靠边停车,摩托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驾驶人和乘客不注意向后观察而随意开车门,因躲闪不及误伤自己交通事故的发生。
   机动车辆靠边停车后,随意开车门看似微小的细节,但是,在日常的交通活动中“微小的细节”却留下了诸多的安全隐患。随意开车门行为轻则发生与后车的刮擦,重则会发生后车躲闪不及,导致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所以,无论是机动车辆驾驶人还是乘客,停车后欲开车门下车时都必须仔细观车辆通行情况,在不影响和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方可开启车门下车,避免随意开车门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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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被人漠视的交通信号灯
  时间:2009年6月14日9时37分
  地点:光华大道
  2009年6月14日,星期天,副班,当天配合重案组调查了一件重大交通事故。
  14日早晨,我按照领导安排,到西大街新城市广场参加一次安全宣传活动。09时45分许,正班同事打来电话:光华大道蔡桥村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满载砂石的重型货车将一辆轿车掩埋,据悉轿车上有四名驾乘人员,案情重大,立即出警。挂机后我马上驾车赶往现场。
  勘查车行驶至光华大道树德中学路口时,我就看到前面道路已经堵的水泄不通了。我马上给大队长打电话,报告情况。这时对讲机里不停的交换着警情,增援现场的警务区民警驾驶着摩托车呼啸而过,领导告诉我不用到现场了,将摄像装备转交警务区民警,立即赶往医院了解伤者伤情。
  驱车赶到救治伤者的医院,了解到被掩埋的轿车上抢救了两位伤者,分别为两家医院救治,该院救治的伤者因颈椎错位已转往重症监护室,征得医生同意,可以对伤者进行询问。换上隔离服进入病房,详细的询问了伤者,得知他就是轿车驾驶员,随即对伤者完成了询问笔录,从中了解到:驾驶员系外地人,搭乘几名乘客到成都办事,前往温江途中,遭遇车祸,出事时车上载有四人,前排两人被救出来,后排两人不知生死。安慰了伤者,出了医院将情况汇报指挥室及领导,得知现场已经勘查完毕,因案情重大,分局已启动紧急预案,成立了专案组,我协助专案组侦查此案。根据领导安排,我马上又赶往监控中心,提取了事故地点的天网监控资料,随即回单位复命。
  其实,我在提取天网资料时,已经完全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了:事故发生在光华大道到蔡桥村路段的一个红绿灯路口。当时路口往温江方向红灯亮起,一辆辆的车慢慢的停了下来,这时肇事的重型货车满载着砂石,在右侧第二条机动车道里远远的驶来,快要临近路口了,因为右侧第一条车道里还没有车辆停靠,这辆货车准备驶入,哪知道后面行驶过来一辆小车,超过货车,并停在了停车线内,货车驾驶员没有预料到该车会停车等候信号灯,之前根本就没有采取制动措施,发现紧急情况时,再采取制动措施为时已晚,于是驾驶员就一边制动,一边向其左侧转向,在监控资料里,看着货车如脱缰野马一样,从右侧冲到左侧,拉着一条弧线插进排队等候信号灯的车队中,将前面停放的几辆汽车撞击出去后,发生了侧翻,货箱里的砂石倾泻而下,将一辆轿车掩埋……
  回到单位,专案组汇聚在一起对天网资料进行了分析,然后有针对性的对货车驾驶员开始询问。我和其他同事一起完善其他资料,该起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两人受伤,多辆汽车受损。当我看到同事拍回的现场照片时,完全可以用惨烈来形容现场的情况:道路上一片狼籍,路口横七竖八的停放着几辆汽车,一辆重型货车右侧侧翻于地,倾泻的砂石掩埋着其中小车。两位死者坐在后座椅上,基本保持着乘坐人的姿势,根本没有意识到危险发生而挣扎逃生,但是死者的皮肤撩起大面积的水泡,有些水泡在施救过程中已经破裂,渗出了混杂着血丝的体液。大队长告诉我,这时因为瞬间掩埋造成窒息死亡的典型体征。两个人的生命在自己还没有反应过来就逝去了,这是天降灾祸吗?不是!案情重大,支队领导非常重视,在我分局听取了案情汇报后,作出指示:对肇事驾驶员立即采取强制措施!
  其实这起交通事故的引发是货车的多项违法造成的,有超载、采取措施不当等等,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肇事驾驶员漠视信号灯违法行为,如果在他眼里红绿灯不仅仅是一个行停信号,而是尊重他人生命的警告,这样的人间惨剧会发生吗?
  
  安全驾驶小建议——安全超车
  超车,是汽车行驶中的正常现象。但是,超车又是比较复杂和危险的操作过程,因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
    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和从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超车应选择道路宽直,视线良好、道路两侧均无障碍,被超车前方没有来车或者与对向来车有足够安全的距离,并在交通法规许可的路段和情况下进行。超车时,须先开左转向灯,向前车左侧靠近,并鸣喇叭(禁止鸣喇叭地区和夜间须用变换远近光灯示意)通知前车,确认安全及前车让超后,加速并与被超越车辆保持一定的横向间距,从左侧超越。超越前车后,不可向右急转动方向盘,应保持超车时的速度,在超出被超越车后,有了足够安全的距离,再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在下列地点或情况下,不得超车:
    (1)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
    (2)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
    (3)被超车正在超车时。
    (4)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漫水桥、漫水路时。
    (5)通过胡同(里巷)、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下陡坡时。
    (6)掉头、转弯时。
    (7)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
    (8)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9)喇叭、刮水器发生故障时。
    (10)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11)进、出非机动车道时。
    在超车过程中,如果发现道路左侧的障碍或横向间距过小而有挤擦可能时,尽量不用紧急制动,以防因道路中间的路拱发生侧滑而碰撞。正确方法应稳住方向盘,不要左右转动,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当拉开距离,然后再伺机超越,千万不可冒险强行超车。在超越停驶的车辆时,应减速鸣喇叭(在非禁止鸣喇叭地区),注意观察,保持警惕,并留有较大横向间距,随时做好紧急制动的准备,以防止该车突然起步驶入行车道而发生碰撞,或驾驶员突然开启车门下车。特别提醒:尤其是超越停靠在车站站台的客车时,应缓慢超越,切记注意从停靠车辆遮蔽处骤然出现横穿道路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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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夕阳无限好,可是有人却看不到了
  时间:2009年5月10日8时55分
  地点:草堂北路
  2009年5月10日,全新工作模式的第一天,顺带说一下我们新的工作模式,为了提高全体交通警察的执法水平,打造全能交警,我分局率先推开了勤务民警勘查事故现场的工作,也就是说,一般的交通事故,前期勘查、绘图、拍照都是由勤务民警操作。当然,重特大交通事故以及逃逸事故,还是我们事故民警进行勘查。
  2009年5月10日,星期日,正班,全天出警五次,但接收勤务民警移交二十余件,量大。
  9时10分,接指挥室指令:草堂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当场死亡,请马上出警。汇同本组搭档一起赶往现场。
  车辆行驶至草堂北路与牧电路交叉口处已经开始行驶缓慢。距离事故地点100米处,远远的看到一辆公交客车停放在道路上,旁边围着满满的看客。停好勘查车,步行进入现场。
  前期到达的勤务民警看到我们来了,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人在车下面,看不出是男是女。”我和搭档简单的分了一下工,由我绘图勘查,提取物证,搭档拍照固定证据。
  围着现场转了一圈,基本确定了测绘思路,开始绘图。为了明确死者所处位置,我俯下身体,观看死者的情况,在左后轮内侧,一堆血红的肉块堆积在一起,以一种无法理解的姿势扭曲着,团在一起,根本分不清手还是脚。再靠近一点,一根白骨斜支在腰部,软体组织连接的是一只脚,再凑近一点,我的天啊,整个肉块就是一具尸体,就像通过了一次绞肉机一样,完全变形。一只脚从脚踝处与小腿骨分离,仅有局部软组织相连,小腿骨扭曲着斜支在腰部,尖锐的白骨显得如此痛苦;大腿的肉体因为挤压扭曲,与大腿骨剥离,暴露在外面的是脂肪和肌肉;腹腔也破裂,脏器裸露在外面。一个字“惨”。
  按照程序,一步一步的勘查完毕,车体痕迹,轮胎遗留的人体软组织等一一提取,为了更完整的固定证据,我和搭档钻进车体下面拍照测量,面对着近在咫尺的尸体,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人的生命如此脆弱。死者是一位老年女性,面目已经不能分辨,只能看到满头苍白的头发和布满老斑的双手。这双手不知道操劳了多少岁月,不知道多少次的抚摸自己的儿孙,这时却苍白无力的摊在地上,没有一丝的活力。
  我的亲朋好友,我的领导战友经常问我:当你面对惨烈的事故现场,想的最多的是什么?我没有回答,不是我无法回答,是我不想回答,因为我怕回答的时候,脑子里一遍一遍的闪现过的脸庞,他们就象自己年迈的父母一样的老者,象自己美丽的妻子一样的女性,象自己可爱的女儿一样的孩童,象自己知己的朋友一样的……。我可以在外人面前好不夸耀的说自己的心理素质如何如何的好,但是我害怕面对死者引发的联想,我害怕这样的惨剧发生在我身上。因为我是一名警察,但是我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年轻的朋友,好好想想自己操劳的父母,在内心细细感受一下他们的关爱,感受一下他们的伤心,感受一下他们的烦恼,甚至好好感受一下他们对你的埋怨和愤怒,也许这样的感受,以后只能在你的回忆里体会。因为夕阳无限好,只是有人却再也不能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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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5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三、阴阳相隔,生死两茫茫
  时间:2009年8月9日20时22分
  地点:二环路
  2009年8月3日至8月9日,我带班,8月9日20时30分许,正在给孩子洗衣服,接指挥室指令:二环路成温立交桥下一起交通事故,致人当场死亡,民警已到现场证实,立刻到场。穿上警服,驾车赶往现场。
  在路上,和现场勘查民警联系,得知肇事的车辆是一辆公交车,死者是一位年轻女性。因为时间尚早,现场围观的群众很多。到达现场后,我立即和勘查民警汇合,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从现场的位置来看,应该是:一辆公交车沿着二环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该路口,在右转弯过程中,和一辆自行车相碰,结果造成驾驶自行车的女性死亡。
  但是旁边的围观群众的说法可就是不一而足,有的说是公交车从城内行驶过来,有的说公交车是左转弯,有的说死者是横过街道,有的说死者是坐自行车的人。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和勘察民警快速的处置着现场,因为天气的原因,热浪一阵阵的袭来,汗水浸透了我们的衣服。
  死者的确是年轻女性,俯卧在道路上,令人不那么痛心的是,尸体外部没有太多的损伤,基本保持了死者生前的样貌。我见过很多残缺不全的尸体,有头部碾压变形的,有躯干破裂的,还有下肢挤压与骨骼分离的,支离破碎的尸体家属看到了更是悲痛欲绝。死者的自行车已经碾压变形,她的女包甩在路上,这些在勘查笔录上一一固定。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极大的干扰了我们的勘查进度,怎么劝阻也无济于事,只能加快勘察速度。
  现场勘察完毕后,简单了进行了工作分配:重案组民警立即回单位落实当事双方的身份基本情况并做询问的前期工作,现场勘察民警将挡获的公交车驾驶员带至医院提取血液样本,我赶往事故地点辖区派出所提取该处的天网监控资料。果不其然,天网监控印证了我们的推测:公交车的确是沿二环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路口右转,也明确了自行车同样是沿二环路由北向南直行过路口的情节,甚至还明确了事故发生时的信号灯状态,案情基本明了了。
  回到单位,立即对驾驶员进行了询问。但是在怎样通知家属的问题上,让我们纠结了:死者是一位外省来成都务工的年轻女子,通过翻看其遗留在现场的手机,找到了储存的联系电话,有父母的,有哥哥的,还有很多亲朋好友,但是其直系亲属的联系方式都是外地。这个时候告诉他们噩耗合适吗?有一个电话引起了我的注意,联系极为频繁,再查看短信内容,在我脑海里浮现了一个沐浴在爱河里的可爱女孩。这个频繁出现的联系电话,原来是她男朋友的,短信里也是两个人相互关爱的话语,从短信的字里行间不难看出女孩是个细心,又富有爱心的人,从男子的只字片语中也流露着对女孩的呵护和关心,但此刻却阴阳两隔,生死两茫茫,而我们偏偏要在两人之间传递不幸的消息。单位的同事看到两人的对话都惋惜不已,却又万般无奈。
  我们为了爱而牵手,相扶相依的走过风风雨雨,走过春夏秋冬,也许一起走过的日子里有争执,有吵闹,甚至在人生的旅途上放开彼此牵的手。但是毕竟有更多的人一起走到老,一起走完生命的历程。飞来的横祸破碎了相爱人之间的美梦,残酷的现实破坏了彼此编织的未来。
  每当我面对事故死伤者家属时,我都刻意的掩饰着自己的情绪,不论双方的对错,我都会平静的对待,不是我没有感情,因为太多的感情在我的心里,我能理解失去亲人的悲痛,因为我也是有父母,有妻儿的男人。我只是面对人生的无常感到万般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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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只是慢慢的倒车,只是轻轻的一碰
  时间:2009年6月29日15时30分
  地点:营康西路
  2009年6月29日,星期一,正班。全天接处警十余件,接收警务区民警移交案件十余件,正常。
  下午16时许,警务区民警移交一起伤人事故案件,是院内倒车事故。接收事故照片时,我预测这起事故应该不严重,但是没过多久,驾驶员到我单位来通报伤者情况时,吓了我一跳。驾驶员是一位中年女性,情绪波动很大,在了解案情过程中,得知伤者因为伤势比较严重,已转往大型医院治疗。不会吧,就是轻轻的一碰,怎么就伤的如此严重?
  原来,伤者是事故发生地点小区内的门卫,驾驶员开车回家,因为对车辆不是很熟悉,在倒车时请门卫帮忙照看车后情况。其实门卫和驾驶员是同一家单位的职工,所居住的小区是该单位修建的住房,门卫就由本单位的职工担任。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门卫就很热心的前去帮忙,哪知道就出事了。倒车的地点有一堵小区的围墙,顺着围墙边上就是生活污水的排水沟,为了便于停放车辆,驾驶员用了一些砖头在排水沟里搭了平台。门卫在车后方照看着,驾驶员慢慢的倒车,结果轻轻的碰到门卫,“撞到啦”一声喊叫,驾驶员一下就慌了神,脚下的油门一点,直接就撞上了围墙,门卫膝盖骨折。然后就是一阵慌乱,报警的,请救护人员的。把伤者送到医院时,膝盖处已经肿的不成样子了,经检查骨折处一小块骨头把伤者腿弯处的动脉割破,造成大出血,情况非常严重,马上送往大型医院抢救!
  驾驶员心情沉重的讲述了当时的情况,我马上按照程序完成相关工作,并立即对驾驶员进行了询问笔录。鉴于伤者还在抢救过程中,针对他的笔录只有放在以后来进行了。
  过了几天,驾驶员来到单位告诉我更新的情况:伤者的腿可能保不住了,医生说要截肢。但是驾驶员还想尽全力保住伤者的腿,又请了权威专家前来会诊,看有没有希望。说着说着,驾驶员的眼泪就流下来了,看着这位岁数快要和我母亲一样的女性,我不知是该痛斥,还是该安慰。
  但是,情况还是向最坏的结果发展:必须截肢,否则会波及身体的其他部位的健康!我了解了伤者动手术的时间,赶到医院询问伤者的情况。来到医院,我看到了躺在病床上的伤者,男子比较消瘦,面色苍白,看得出他已经无奈的接受了残酷的现实,但是难掩落寞的心情。问他事故发生的情况时,男子不时的看着天花板,好像要在苍白的颜色里找到以后生活的出路,但是他的路在哪里?上有待孝敬了老父老母,下有两个成长中的孩子。他的路我想都不敢想。
  这样残酷的现实就发生在我的身边,不是影视剧里的桥段,也不是悲情小说里的曲折。想想这一家人以后的生活,就让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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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我的生日,她的祭日
  时间:2010年*月*日
  地点:金府路
  (注:因为这起事故的发生当天是我的生日,所以我隐去了事故准确时间。)
  2010年*月*日,星期五,这个星期我带班,18时40分,刚回到家准备和家人一起出去吃饭,算是小小的一次庆祝生日。还没来得及换上便服,指挥室的电话就打进来了:金府路发生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请立即到达现场。无奈的看看家人,随即出门。
  赶往现场的路上,联系了现场勘查和重案组民警,了解到他们也在奔赴现场,于是我通知了相关单位后,闪烁着警灯快速的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警务区民警已经在维持交通秩序,事故勘查民警还没有到达,简单的询问了先期到达事故地点的警务区民警,了解到肇事驾驶员已经挡获并送往单位进行控制。考虑到这个时段是交通高峰期,我马上拿出了相机进行现场拍照,争取最短的时间能够撤除现场。
  现场位于金府路与交大路交叉口处,一辆重型混凝土搅拌车停放在路口北侧的非机动车道内,看状态该车是沿金府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路口准备右转弯往城外行驶,车头前方没有其他车辆,死者应该在车体下方。果然,转到车体右侧,一具尸体躺在货车前后轮之间,匍伏在冰冷的地上,一辆电动自行车右侧侧翻的卡在两个前轮之间,应该是死者的交通工具。先拍摄了事故现场概览,由远及近拍摄中心细目照片。死者是一名女性,其背部的衣服上完整的烙印着货车前轮的胎印,年龄看不出来,因为……因为整个面部完全破碎,脑组织完整的溢出颅骨。在货车的右前轮胎壁上寻找相应的接触痕迹,但是没有找到,应该在胎壁内侧,于是我俯下身子,钻进车体下方仔细的查看,一块没有附着任何人体软组织的头盖骨紧靠着右前轮,这应该是轮胎碾压脑袋时迸裂而出的。
  现场勘查完毕后,勘查民警通过死者遗留在现场的手机通知了家属。随即兵分两路:一组侦查人员赶赴事故地点所属派出所提取天网监控资料,一组重案民警回单位询问驾驶员。
  回到单位,家属已经来了,得知事故后果,一阵悲戚一阵叹息。为了安抚家属,一次一次的安慰,一遍一遍的告慰。最后终于劝解平复了死者家属的心情。一看时间已经凌晨一点过,我的生日已经翻过一页。
  我的生日过的如此无奈和沉重,但是毕竟我还幸福的生活着,而对于死者来说,她的生命历程走到了尽头。也许在未来的日子里我还会经历更多的生离死别,经历更多的人情冷暖,但是我依然享受着生活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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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燃眉追击
  时间:2010年7月14日5时许
  地点:九里堤中路
  2010年7月14日5时许,在九里堤中路上发生一起伤人交通事故,一辆逆向行驶的出租车与两辆货车相碰后,驾驶员严重受伤,但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辆货车却逃离现场。该事故造成一人严重受伤,车辆严重受损。事故发生期间,恰恰是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掀起查处整治货运车辆违法超载超速的严打时期,而该车在事故发生后涉嫌逃逸,情节极其恶劣,我单位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力争破获此案。
  一组侦查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周边进行了走访,但是由于事故发生的时间处于夜间凌晨时分,道路上的车辆以及行人稀少,能够提供有效线索的证人都没有,在寻访证人的工作上陷入绝境。
  根据现场勘查民警提取的物证进行分析,逃逸的车辆应该是一辆蓝色的货车。但是,到底是什么样的货车,就不得而知了。事故发生后,在现场遗留的碰撞散落物极其混乱,有三车的车体零部件,有散落的建渣,有车辆的遗漏的油污等液体,仅从遗留物来分析,范围还是太大。我们只能另辟蹊径。
  一组侦查人员提取了事故发生地点的天网监控资料,由于天网监控的位置不够理想,仅看到出事的出租车沿九里堤路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而来,紧随其后的是一辆蓝色的中型货车,在两车驶出画面后,立即发生了严重的撞击,飞散的物品由画面外扑卷而来,一辆重型水泥搅拌车随即冲入画面,停了下来,事故到底是怎样发生的?仍然是个未知之迷。但是根据天网监控获得的信息,印证了我们的分析,肇事的车辆里就有那辆蓝色货车!虽然车辆牌照无法看清,但是却能辨别出是何种形制的车辆,为了进一步确认,我单位的专案组民警在这种车辆聚集的沙西线周边进行了走访,更是确定了车辆的类型,这不得不说是案件侦破的一大突破。
  反复观看天网资料,我们从昏暗的画面里依稀辨别出逃逸的蓝色货车运载的应该是建筑废渣,而且这些废渣非常混乱,应该不单纯是水泥渣土,而是混杂了木质等其他废料的装修建渣。因此从车辆类型和装载的物品,基本确定了车辆的使用用途,进一步为侦破案件缩小了范围。
  既然不是专门用于砂石渣土运输的车辆,而是运载建筑废料的货车,我们专案组的成员进行了分析:会是从什么性质的场地运输出来的车辆呢?
  “扩大天网的提取范围,跟踪提取该车行驶路线的所有视频资料”,大队长确定了下一步的侦查方向。
  两个民警一头扎进了监控中心,整整两天时间,逐个天网的甄别,慢慢的逃逸货车的行驶路线浮现出来,基本确定了该车在哪条路线上行驶出来的,又在哪里消失的。但是重要的是要怎样把这辆货车揪出来。
  调查车辆消失的地点民警传来令人失望的消息:车辆行驶出城后,范围越来越大,地形越来越复杂,已经没有调查的线索。
  虽然车辆行驶出来的路段也基本确定,但是专案组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其浩大的走访工作量,也是另我们咂舌的:周边的建筑工地竟然多达十几个!看来我们只能大海捞针,一个一个工地的摸排了。民警一组一组的出去,收集回来的却是一个一个失望的消息。看着面带期望的伤者家属,我们的心情慢慢的加重,空气里弥漫着沉重。
  这时,一个思路在专案组的分析下形成了:会不会是已建成的建筑群里行驶出来的车辆呢?毕竟逃逸车辆装载的不仅仅有砂石渣土啊。于是大队长专门带队,又在周边进行了走访,一家单位的大门吸引了大家的目光,里面赫赫然在进行装修改造!
  经过询问,这家单位的门卫给我们通报了一个重要情况:事故发生当天,的确有蓝色农用运输车在这里进行过运输,而且门卫根据该单位的制度,对这些运输的车辆进出都一一进行了登记,一张车辆进出单位的时刻及牌照登记表摆在了我们的面前。
  一辆一辆的摸排,一个一个驾驶员的甄别。终于,一辆蓝色货车的嫌疑慢慢的凸显出来,但是最重要的是要找到这辆车!专案组民警约见了招揽该车的包工头,开始,这个包工头还有所隐瞒,在民警的询问下,该人不得不交待了车辆的去处,并带民警在沙西线上一个隐蔽的修车铺里找到了事故逃逸车辆,该车碰撞缺损的部位就赫赫然摆在民警的面前。一切就绪,只欠东风,在办案民警的敦促下,肇事驾驶员只好老老实实的投案,并交待了整个事故的经过。
  该案从发生到侦破,我单位只用了六天时间,可是民警花在案件上的心血却是巨大的,当我们告知其他事故当事人这一消息时,伤者的家属不禁痛哭,在她的眼里,我们获得了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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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5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七、一闪而过的黑影
  时间:2010年12月29日07时12分
  地点:清江东路
  2010年12月29日早上,刚刚起床,接到分局指挥室的电话:清江东路与草堂北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当场死亡,肇事车逃逸!接报后,我马上赶赴现场。
  达到现场时,警务区民警和事故处理民警已经在现场有条不紊的进行勘查和交通疏导工作,我和重案组的民警立即对现场目击者和报案人员开始询问。了解到的情况大相径庭,有的说是一辆大型客车,有的说是小型面包车,颜色只能确定为深色,具体什么颜色,目击者都不能确定。看着嘈杂的人群,看着熙熙攘攘的车流,我只能苦笑。
  死者是一位中年男性,衣着普通,看着他粗糙的双手,猜测应该是体力劳动者,体型较为强壮,但是无声无息的躺在冰冷的地上,仍然让人觉得生命的渺小。死者身上没有身份证件,但是携带了一部手机和一个楼盘的装修人员出入证,上面的照片由于是扫描的,看着和死者有几分相似,仅此而已。
  经过仔细搜索,现场收集到三块碰撞后车辆遗留的碎片,看形制应该是保险杠的碎片,深绿色,表面光洁。感觉有点匪夷所思,深绿色的大客车?好像太特殊了一点。
  勘查完毕,现场汇报领导后,立即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追查工作。我们立即回到单位,各自开工。现场勘查人员完成备案报表,并负责提取案发现场的天网监控资料;重案人员安排法医进行尸检,并询问目击者;我立即投入到核查死者身份的工作中,通过死者遗留的手机信息,联系到其在成都一起工作的胞兄,基本确定了死者身份。但是最重要的工作是----找到肇事驾驶员,挡获肇事车辆!
  询问目击者的工作完毕了,从三个目击者那里得到的消息不容乐观:没有人看到肇事车辆的好牌,也没有人能清楚的说出肇事车辆的特征,甚至三个目击者所说的车辆特征大相径庭。
  调查天网资料的民警回来了,因为时间紧迫,他们也没有细看,只是把沿途的天网资料都提取回来。好吧,我们慢慢的看。事故现场的资料先调出来,位置不是很好,探头从两根立柱中间投射出去,天色昏暗,模模糊糊的,不过还是可以看到事故地点的大概。专案组的成员汇集在一起,慢慢的细看,寻求哪怕是一点点蛛丝马迹。可是第一遍,没有看到,第二遍还是没有。看着屏幕上熙攘的车流,我们纳闷了,事故哪里去了?
  一帧一帧的慢放,这时一道黑影一闪而过,随即画面恢复正常,就是这里了,这辆车的速度好快,不过还是在我们面前露出了马脚----是一辆面包车!但是车牌呢?还是不行,仅仅是就这一点,是远远不够的,侦破工作陷入了僵局。
  死者家属来了,我们向他们通报了事故的简要情况,也告知了此案侦破的难度,看着他们期待的目光,我们有些无奈。
  一组办案民警拿着碎片到车辆销售部门询问,看能不能获得突破口,但是车辆太普通了,没有什么有利的价值。这一切都让我们非常郁闷。
  中午,事故地点传来消息,死者家属在现场拉起了横幅,重奖悬赏获取线索未果,继而情绪激动,开始中断交通。我单位民警到达现场,进行劝阻,又白白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其实,我们何尝不是想把肇事司机尽快挡获?
  在大家的集思广益下,一个想法在专案组中形成,看碎片的颜色,以及逃逸车辆的车型,会不会是一种专用车辆----邮政车?我们立即拿着碰撞碎片,赶到邮政部门,认真的进行了比对,颜色的确符合。但是全成都市的小型邮政车多如牛毛,该从那里入手呢?就在此时继续研究其他点位天网资料的民警,通报了一个情况:逃逸车辆应该是比较新型的、后部平坦的面包车,并且发现了一个此类车辆的一个外部特征,大大缩小了排查的范围。
  我和两位民警赶到邮政某公司,提取了该公司若干个投递点的分布位置图,在这张图上,全城几十个投递点位,我们圈定了一个大概的范围,立即开始排查!
  在排查某个投递点的过程中,一辆面包车的嫌疑慢慢扩大。最后,通过民警外围收集证据,提取了驾驶员在一家小修车店更换的保险杠,回到单位和碎片一比对,两者的断痕紧密的结合,在铁证面前驾驶员低下了头。
  此案从案发到侦破,不到三十小时,而我们民警付出的艰辛是如此之大。看着死者家属送来的锦旗,我很不是滋味,为什么死者家属不相信我们的效率?为什么要采取不适当的方式进行诉求?如果他们相信我们,我们还能更快的破获此案,告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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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5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八、别让“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只是一句宣传语
  时间:2010年1月5日13时26分
  地点:光华大道
  2010年1月5日,星期二,这个星期我带班。下午一点上班不久,就接到指挥室的指令:光华大道与土龙公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当场死亡,警务区民警已经到达现场维持秩序。接警后,我立即安排正班人员和重案组的民警赶赴现场,随后我也发动警车,开启警灯迅速赶赴事故地点。
  到达现场时,现场已经被围观的群众围的水泄不通,但是远远的就能看到一辆深红色的重型渣土车斜停在路口北侧,我心里一沉:又是渣土车肇事,看来又是一个惨烈的事故现场。
  我挤进围观的人群,看到重型货车车尾的道路上停放着一辆电动自行车,车辆已经严重变形,应该是被货车碾压过。我回过头和到达现场的民警进行了简单的交流,得知货车驾驶员已经被当地派出所的同志控制住,立刻布置现场勘查民警和重案民警马上分头开始工作。一组民警在拍摄事故照片,一组民警在绘制事故现场图。
  我由外而内的步入事故现场,仔细的观察事故现场的情况:肇事车辆是一辆双桥货车,车头朝西北方向,车尾朝东南方向斜停在路口北侧(河蟹)状带内,车头距离人行横道线很近。从停放的位置来看,应该是沿着光华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右转弯,然后在右转弯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被撞的电动自行车右侧倒在货车尾部,在后方留下了一条倒地后在道路上挫划的痕迹,货车右后轮在后面也拖出了一条湿漉漉的痕迹,就像是碾压着含有水份的东西,在路面上拉扯着行驶,挤出了水份留下的印记。我慢慢的靠近货车,在右后轮的双桥之间,看到了那个死者。
  死者看来是经过了两次碾压,然后才卡在双桥的前后轮之间,身体已经完全扭曲。死者是一位男性,年纪大约五十来岁,苍白的脸没有一丝血色,眼睛睁得的大大的,面目恐惧,在临死前一定经历着痛苦和恐惧。他的一只手臂卷曲着,因为碾压和拉扯,肌肉组织从骨骼上剥离下来,另一只完好手臂不甘心的伸过头顶,像是要准备去抓住什么东西一样,这难道是他临死前的挣扎?尸体卡在前后四个车轮之间,因为后面的车轮没有碾压过去,拉扯着死者拖行了几米,造成尸体大面积的肉体组织破坏。原来,在货车尾部的湿漉漉的印记就是死者的软组织和体液。我真的希望他在被碾压的时候就没有了意识,要不在这样的拉扯下,是何等的痛苦。其实,每一次在这种现场,我都不愿意去联想死者在事故发生的一瞬间,经历的是怎样的恐惧,我宁愿他们是毫无痛苦的死去。但是在拍摄死者照片的时候,在我面前闪现的却是一张张充满恐惧和痛苦的面容,而就是这一张张面容一次又一次摧毁了我的幻想。
  现场勘查完毕,一组办案民警马上带离驾驶员回单位接收调查,一组民警感到辖区派出所提取事故地点的天网监控资料。我在回程的途中,脑海里不断闪现我经历过的一次次事故,那些男的,女的,那些老的,少的,他(她)们每一个都曾经是鲜活的生命,但是就在这短短的瞬间生命却消失了,都因为一个“小小”的错误。可是错误还在不断的出现,不断的发生,很多人都没有引起重视。
  天网视频提取了,我们看着画面:货车沿着光华大道有东往西行驶(成都方向往温江方向),在路口遇到红灯,很规矩的停车等候,绿灯亮起,车子慢慢的起步,在路口右转。死者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也进入画面,自行车沿着光华大道的非机动车道由东往西行驶,看来应该是准备直行。但是就在这时候,两个素不相识的人本来不会交织在一起的命运却交织在一起,电动自行车想绕过货车的车头赶快过去,而货车却毫无察觉的样子依旧右转。就这样,看着一个生命被卷进车底,接着前轮碾过,接着后轮的前桥碾过,接着就是拉扯和摩擦。如果货车驾驶员在转弯的时候严格遵守避让规定,如果电动车驾驶人不要执意绕行,如果两个人都停一下,如果……如果……,我设想了很多如果,每一次看到这些画面,都在设想如果,而我又真的希望没有如果。
  其实这起案例我早就想写了,题目早就存在了我的文档里,可是一直没有动。为什么?其实这起案例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让我迟迟不能动笔的原因就是死者那痛苦的表情,当时让我触动很深。稍微知道一点道路安全法规的朋友都明白,在这起事故中,是因为货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造成了这起事故。但是,扪心自问一下,那一个人的身体能抗过钢铁之躯。所以,朋友们: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不要逞一时之能,也不要抢一时之急,请想一想: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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