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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楼大火案赔偿金被曝光用善款替政府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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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閧在火灾中失去了母亲和妻子,是追问善款的灾民代表之一 孙毅蕾 摄

上海“11·15”大火善款的去向问题,在网友和媒体的追问下有了突破。上海市慈善基金会6日在官网最新通报,至今该基金会静安区分会收到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已发放2834.7万元。

灾民们针对2834.7万元已发捐款,逐一统计自己收到过的各类款项,又有了新的发现。“我们的衣物都在火灾中被烧毁了,去年冬天我们向火灾善后处理小组提出,火灾责任单位应赔付给我们换季服装费。后来我家陆续在冬季、春季、夏季各收到了一笔1万元的服装费,原来这些钱最后的来源也都是慈善捐款。”灾民王閧告诉记者。

政府救助“变身”社会捐赠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的通报内容为:截至2011年9月5日,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已发放的有2834.7万元,其中2010年度发放的988.39万元已经审计并公布。其余款项正按计划有序发放。该款项专款专用,依法合规发放。

2834.7万元已发放金额的统计,与媒体公开报道的400多万元出入较大。通报一出,9月7日,几乎所有灾民都在自我统计,一共在灾后收到了多少钱。

灾民王閧指出,灾民们自发把所有收到的款物相加,最多算出收到了约1200万元左右,与2834.7万元差异也很大。

最近两天,灾民们陆续收到了一笔中秋国庆慰问金。每户2万元,受伤者多给5000元,遇难者多给1万元。“这一次,我看到发放单据有备注,说资金来源是社会捐赠。”王閧说。

此前,灾民们收到以政府名义发放的救助金、抚慰金、抚恤金,基本都无法知晓这些钱的出处。王閧回忆:“只有2笔钱,我知道是社会捐赠来的。一笔是去年11月底发放的1万元爱心捐赠款,另一笔是去年春节,武警上海警备区捐赠的60万,给我们每户发了600-800元不等。其他我们都以为是政府救助。”

据了解,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统计的已经发放的项目,包括应急状态下发放的一次性临时紧急生活救助、一次性慈善帮助金、过冬救助、春节爱心送温暖、季节转换发放衣物等。

单位赔偿金“捆绑”救助金

火灾发生后,善后处理小组曾制定了一个“赔偿+救助”的方案。具体做法是: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作为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在遇难人员损害赔偿中,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三部分,总计65万元。除赔偿外,还对每位遇难者发放家属救助金31万元,其中包括对每位遇难者按照1万元标准发放抚慰金,政府综合帮扶金按照10万元标准发放,通过社会捐助方式对每位遇难者按照20万元标准发放。

静安区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确认,上述20万元的发放款,来源为“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一个“赔偿”与“救助”牢牢捆绑的方案。遇难者家属必须接受65万元每人的赔偿方案,才能拿到另外31万元救助金额。

事实上,156户灾民中,大多数都没有签署以上赔偿方案,不少居民希望等财产赔偿和房屋赔偿方案谈妥后,一并签字。他们担心签了这个96万元的“捆绑”方案后,房屋赔偿和财产赔偿要求得不到合理对待。

“11·15”大火一共造成58人死亡,156户居民受灾。根据《静安时报》最新消息,截至9月2日,58名遇难人员中已有20名遇难者家属签订了《遇难人员人身赔偿协议书》;76户受灾家庭和企业完成了入户勘察工作;45户受灾家庭签订了《房屋损失赔偿协议书》。

服装费也出自慈善基金会

王閧提出疑问,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给付的赔偿款,是否来源也是慈善捐款?他回忆,由于大火烧毁了灾民的衣物,所以去年底灾民代表提出,要求火灾责任单位赔付灾民换季服装费。“后来我家陆续在冬季、春季、夏季各收到了一笔1万元的服装费,现在我才知道,原来这些钱最后的来源也都是慈善捐款。”

静安区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确认,以上换季服装费的来源,确实出自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很明显,由于缺乏公开、透明的善款发放机制,社会捐助的善款,在具体发放过程中,与政府救助金及责任单位赔偿金,发生了概念上的混淆。灾民代表委托的律师袁裕来指出,将赔偿金与救助款“捆绑”发放,没有法律依据,拒不接受赔偿标准的受害者亲属也有权接受捐赠。
9月5日,袁裕来向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出了两封要求公开捐赠明细的申请信。他在快递公司网站上查到,这两封信件的状态已显示被“签收”。按照国内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应在接收申请半个月内给予答复,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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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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