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0时许,车牌号为川AF1R75的小汽车在简阳市城区川空文化广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内一死两伤。死者周敏(女,31岁,简阳市安乐乡人),2名男性伤者分别为刘涛(男,36岁,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经开区派出所民警)、汪广文(男,40岁,简阳市公安局新市派出所副所长)。事发后,由于刘涛伤势严重,于当天转成都市抢救,目前仍住院治疗。汪广文在简阳抢救、治疗。 接警后,简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和消防大队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援,进行现场勘察、调查。7月28日,交警大队立案侦查,现查明驾驶川AF1R75车为刘涛本人。事发前,刘涛、汪广文两人以私人身份在简阳聚会,并与“蓝波湾”OK厅店主周敏一起唱歌。事毕同车离开后发生交通事故。 当日,简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室对死者周敏进行尸检,并委托有权鉴定机构对刘涛和汪广文的血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刘涛为醉酒驾车,汪广文处于醉酒状态。29日,简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有权鉴定机构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该车符事故发生后,简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局主要负责人派纪委督察介入进行相关调查取证和案件监督,局领导先后4次接待死者亲属。简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先后10余次组织死者亲属和刘涛亲属就赔偿及尸体处置进行协商,但因双方在赔偿方面存在较大分歧,至今未达成协议。鉴于刘涛伤势严重,一直住院治疗,简阳市公安局依法于8月12日对刘涛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现已移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汪广文作为案件当事人,也应查清相应问题。 经简阳市公安局党委研究,组成调查组对汪广文进行调查。现已依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对汪广文作出停止执行人民警察职务、免去简阳市公安局新市派出所副所长职务的决定,待调查结束后,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我局将公开公正妥善处理该起事故,切实维护死者家属合法权益,并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简阳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