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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首次实施“拆、留”并举分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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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8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锦江区首次实施“拆、留”并举分区改造
2011-09-27
    ●三户住户始终坚持超标准补偿安置的要求,拒绝签约,导致该点位无法实现整体签约搬迁
    ●按照“拆、改、留”并举的旧城改造理念,对不愿签约的两户私产房屋,予以保留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胡晓)昨日,成都市书院西街惜字宫南街低洼棚户点位改造群众诉求回复通报会在书院街街道办事处举行。锦江区危改中心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宣布,截至8月31日,此前因模拟搬迁整体签约率未达100%而终止的书院西街惜字宫南街低洼棚户点位改造,锦江区委、区政府经认真研究决定,首次尝试“拆、留”并举、分区改造的新方式,对该点位已签订《模拟搬迁补偿安置合同》的34户被搬迁人兑现补偿安置,对不愿签约的两户私产房屋予以保留。     整体签约只差一步     在昨日的后续情况通报会上,锦江区危改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了该点位的模拟搬迁情况,书院西街惜字宫南街低洼棚户点位共有住户37户,占地面积约3.44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自7月15日低洼棚户模拟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公示以来,该点位惜字宫南街片区绝大多数群众均接受了“尊重群众意愿、遵循市场规律”和“一把尺子量到底”的理念和原则,不仅自身踊跃签约,还主动配合改造办公室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虽经改造办公室和已签约群众反复宣传动员,但有三户住户始终坚持超标准补偿安置的要求,拒绝签约,导致该点位无法实现整体签约搬迁。     已签约群众搬迁意愿强烈     8月31日模拟签约截止后,惜字宫南街片区已签约的群众多次到书院街道办事处、区危旧房改造中心、区政府以联..名..上..书等多种形式,要求“维护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对已签订协议的兑现搬迁,不能因少数人影响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强烈要求政府按照已签订的模拟搬迁协议,生效兑现补偿安置!”     同时,已签约的群众集体建议,一是对直管公房承租人由产权单位施续租安置;二是对剩余未签订模拟搬迁合同的2户私产实施分户留管,并拆除其违章搭建,归还被占用多年的公共空间和场所;三是严格按照规划,搞好该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及绿地建设,为辖区群众创造良好生活环境。     “拆、留”并举、分区改造     锦江区危改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昨日的通报会上宣布,面对该点位已签约群众极其强烈的改造意愿,以及片区规划性质、建设利用的实际情况,锦江区委、区政府经认真研究决定,在确保地块合规可用的前提下,同意按照“顺应民.意、合规可用”的基本原则划片实施点位改造。一是对惜字宫南街片区在8月31日前签订《模拟搬迁补偿安置合同》的34户群众,在整体交房后即兑现补偿安置,满足绝大部分群众的安居;二是对惜字宫南街片直管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对承租人,实施续租安置;三是按照“拆、改、留”并举的旧城改造理念,对不愿签约的两户私产房屋,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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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8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拆、改、留”并举的旧城改造理念,对不愿签约的两户私产房屋,予以保留。

这才是尊重法律、以人为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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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8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拆、改、留”并举的旧城改造理念,

应该是拆危房、改旧房、留下新房哦!!!

为什么,一说旧城改造就是要一扫而空,

凭空捏造一座新城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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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8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不懂,
看贴总是不回,
一直没提升等级和增加经验;
现在我明白了,
反正回贴可以升级,
也可以赚经验,
而升级又需要经验,
我就把这句话复制下来。
遇贴就回,
捞经验就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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