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1-10-11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戏3
境外登记,企业字号当作商标用
今年4月上旬,“苏州雅诺服饰有限公司”在一团购网上发帖,销售所谓“雅戈尔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衬衫,且价格远低于正宗“雅戈尔”品牌衬衫。经多方查证,“雅戈尔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就是一家在香港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其销售的所谓“正宗雅戈尔”品牌衬衫其实只是“傍名牌”的假货而已。
“目前,仅在香港以"雅戈尔"作为字号注册的公司约有20家,如雅戈尔集团(中国)有限公司,雅戈尔服饰(香港)实业有限公司、雅戈尔国际集团服饰有限公司等等。”宁波市工商局经检处办案人员介绍说,从近两年查处的“傍名牌”案来看,此类“出口转内销式”的“傍名牌”行为较为普遍,约占总数的40%左右。
去年,慈溪人王某在香港注册了一家名为“波司登服饰(中国)有限公司”的企业,然后在自己生产的保暖内衣上标注“波司登服饰(中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时,故意将“波司登”三个字用黄颜色突出放大;慈溪李某在其生产的保暖内衣包装盒醒目位置用较大的字体突出标注“香港老爷车服饰(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老人头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等字样,而将自己的厂名厂址放在侧面位置,使用的字体也相对较小。
这些企业有一个共同点:利用境内外法律差异,以境内企业的驰著名商标、知名企业字号相同或相似的名称在境外登记注册为企业,然后再委托国内的企业进行生产,并在其生产的商品上突出使用与驰(著)名商标、知名企业字号相同或相似的境外企业名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