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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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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四川省资阳市 电信
尊敬的书记你好! 我是一名即将转业的士官(已服满现役12年入伍前农村户口),想问一下今年转业有什么新政策?(听说国家对服役满十二年以上的士官有新的安置政策)如果自谋职业能补助多少钱?有什么优待政策?谢谢
回复人 简阳市民政局 处理时间 2011-10-31 9:02:57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由简阳市民政局回复如下: 我市安置城镇退役士兵采取考试择优录取与自谋职业考试相结合的方法,所考岗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类,指标由市编办下达。转业士官申请自谋职业的,可在民政局安置办办理。领取一次性自谋职业金时间为当年年底。自谋职业一次性标准为:安置地当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2010年标准73821元)。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下列费用: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2、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3、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4、省、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5、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到银行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银行可优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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