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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陈彬才,原简阳市镇金粮站雷家粮管所职工。1986年在部队因公致残退伍安置在镇金粮站工作,98年调到雷家粮站工作至2004年企业改制,单位卖房子,我要买,单位上又不卖给我,说没有办两证。我一直居住在雷家粮站至2011年7月被简阳法院强制执行搬出。
企业改制,职工全部解聘,单位资产的合并与处置就与职工无关了,是几个人的事,这些人就采用瞒天过海、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手段,贱(河蟹)有资产中饱私囊,还“理直气壮、名正言顺”地说,我是通过拍卖买来的,一切手续合法。果真如此吗?非也!那么这些人是如何暗渡陈仓呢?现将一一道来:
第一, 资产公司让国有资产“负债累累”
雷家粮管所改制后,某些人就计谋把粮管所租给李勇25年,租金18万元,一次性付清,用于给职工交养老金和伤残金。而此时,职工已与粮站签定了解聘协议,其养老金和医保都由职工自已交。与粮站无关呀!“明修栈道”铺路。
第二, 拍卖公司“公开拍卖”
拍卖公司的黄经理、资产公司的杨志明、买实人白兰川恶意串通,资产公司“名正言顺”将雷家粮管所挂到拍卖公司“公开”拍卖。但设置苛刻的条件:
1. 如果不是他们的人买到,那么就得付18万元的租金和利息。
2. 如果其它的人买到,也要等到25年后才能行使其权利。
3. 如果其它的人买到,此房没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又办不到两证,看你怎么办?
第三, 受益人“公开竞买”
受益人在拍卖会“公开竞标”,其它参与竞标的人只能看到。因为一算账,受益人可能20万卖到,你卖就要40-50万,况且你还不一定办得到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因为你坏了受益人的好事,你敢不敢竞标啊?
第四, 原单位职工欲哭无泪,有苦无处诉,只有不搬家
原单位职工本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也给侵蚀了,四处伸冤四处接,都说不合法不合理,但就没有人纠正。唯有不搬家。
第五, 杨志明、白兰川软硬兼施,威逼利诱单位职工
买受人名正言顺买到了,就要职工搬家,职工不搬,买受人找资产公司,资产公司就给职工开空头支票,哄、骗不成,起诉至法院。
第六, 一计不成,再施一计,法院起诉强制执行拍卖合同
资产公司、法院、买受人共同出马不成,法院一怒,强制执行,搬也得搬,不搬也得搬。暗渡陈仓,目的达到。
第七, 职工搬家,受益人进场,百万资产十万卖,铤而走险,利益百倍(雷家粮管所现有住房4套,8个门面,4个仓库,占地面积1867平方米)
披着合法的外衣,让百万的国有资产,二十万就卖了,再重新修成商品房,几百万就到手,又是几个一夜暴富的暴发户,只不过他们是挖国家、职工的墙角。
我在部队不惜用生命捍卫祖国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光荣负伤致残,回到地方,连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居住权都被剥夺,竞落到如此下场。
伤残军人陈彬才:1368412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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