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994|回复: 4

深圳一事业单位人均年薪30万 仅处罚2万

[复制链接]

2426

主题

1万

回帖

4万

积分

热血青年

UID
58625
回帖
10202
主题
2426
积分
42502
阅读权限
10
注册时间
2010-8-30
最后登录
2024-10-31
在线时间
1595 小时
发表于 2012-1-11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677450054f0d08043b0a8.jpg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10年,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将国有物业变为自有物业,用公共收入给员工发天价工资被曝光。近日,国家审计署披露的审计报告显示,媒体曝光的“天价工资”数额属实。
  员工年薪近30万
  2010年12月22日,一则题为《史上最高公务员工资》的网帖在各大网站流传。帖子称,“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现有各类员工共65名,而该中心全年人员工资1913万元,人均年薪近30万,年薪最高的68万,最低的也有25万。这还不包括其他发放的实物以及现金等”。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直属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管理,是经费自筹类事业单位。对此,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朱文芳,副主任朱文、江慎荣以及综合科科长肖(河蟹)相继回应称,网帖中的工资列表的确为该中心员工制作,但只是一份申报预算的清单,早已被否定而作废。回应引发网友质疑。
  审计印证报道属实
  “天价工资”最终引起国家审计署注意,并于日前完成专项审计。披露的审计报告中显示,该中心2009年和2010年分别发放税前薪酬总额1965.57万元和1834.33万元,人均32.76万元和30.57万元。其中,主任层级(处级)、科级及一般员工年均税前薪酬发放额分别为63.53万元、35.87万元和27.27万元,其中,最低22.93万元、最高74万元(中心主任)。这份审计调查印证了媒体披露的大部分事实。
  审计报告指出,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的收入来源构成,主要包括按照不超过2%的固定比例从政府物业租金收入中计提的业务费、维修费以及“自有物业”收入,预算总收入与披露相合。报告还提及,自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上,其中,216.06万元以工会补贴名目发放至个人,其余以文体活动费等名录列支。
  处理仅收回两万元
  国家审计署在调查报告中te别指出,“因地方财政及国土房产主营部门未对其‘自有物业’进行资产清查和产权认定,导致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所谓‘自有物业’收入变成了该租赁中心为员工发放高工资、高福利的来源。”“最牛工资”曝光后,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官方网站至今无法打开,该中心负责人也未作任何解释和回应。
  而身处漩涡中的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未受太多影响,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其财政纳入深圳市财政统一预算,工资数额进行下调,具体不明。未出现人事变动,相关部门对其两年滥发工资的处罚,仅仅是把2008年改制后该中心主任仍从市财政领取的2万元薪水予以收回。


5698

主题

13万

回帖

34万

积分

精英会员

欽命中華水軍大臣

UID
5056
回帖
132281
主题
5698
积分
348906
阅读权限
220
注册时间
2007-4-11
最后登录
2019-5-10
在线时间
5186 小时
发表于 2012-1-11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效益好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1

主题

1万

回帖

3万

积分

大校

UID
20925
回帖
15851
主题
81
积分
39591
阅读权限
185
注册时间
2009-2-20
最后登录
2023-2-9
在线时间
393 小时
发表于 2012-1-11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幸福哦  那么多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1万

回帖

5万

积分

少将

UID
21798
回帖
16057
主题
5
积分
53547
阅读权限
190
注册时间
2009-3-2
最后登录
2022-10-22
在线时间
2899 小时
发表于 2012-1-11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安逸他们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244

回帖

1万

积分

上校

UID
24505
回帖
3244
主题
0
积分
18399
阅读权限
180
注册时间
2009-3-20
最后登录
2019-1-15
在线时间
1467 小时
发表于 2012-1-11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5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邮箱:80411235@qq.com|营业执照|网站法律顾问|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简阳论坛 ( 蜀ICP备2021016404号-1 )

关注简阳论坛
官方公众号

GMT+8, 2025-9-11 13:21 , Processed in 0.037046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