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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的工资本来就应该比别人高,问题是高多少。我认为应该高5-10倍,这样医生才能有尊严地活着,医改才能成功。”昨天,广东省政协委员、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王颀这番言论在网络上引起了争议。(1月14日东南网) 说起要有尊严的生活,估计谁也不会质疑,岂止是医务人员,所有的劳动者都需要有尊严的生活;但什么才是有尊严的生活?当今社会有多少劳动者、或者说有哪些行业在获得尊严上更给力?如果说医务界的委员站在自身的行业立场上,一厢情愿的认定本行业的员工“本来就应该比别人收入高5-10倍”于是就有了尊严,不免让人哑然失笑,有尊严与没尊严的人都笑了。
当然大多数人都会相信,收入高了,自然就会获得至少在经济地位上的优越感,有了与经济地位作基础的身份地位上的优越感,所谓的尊严也就随之而来了,在王委员的思维逻辑里,收入水平与人的尊严是划上等号的,或者说在整个社会群体中,自己这个圈子的人收入远远超越了其它群体,“应该高5-10倍,这样医生才能有尊严地活着,医改才能成功”,涨工资的事谁都期盼,谁都有理由期盼,但王委员不仅仅扯上了医生的尊严,而且还与医改的成功与否扯上了关系,可谓上纲上线,言下之意是当前医改不成功的现状是因为医生的工资太低造成的,只要让他们的工资上涨5-10倍,医改就成功了,方法真的很简单,可惜不知道是不是卫生部的领导太愚钝,还是故意不想要医改成功、故意制造出群众怨声载道的看病难看病贵社会隐患和矛盾?亦或真的是王颀委员太高明了?
显而易见将涨工资这种合理诉求夸张到自己这个群体天然的高人一等,并扯上什么尊严和医改的社会敏感议题,让人质疑王委员的逻辑是否在故意挑衅当前本来就紧张的医患关系或社会矛盾?而且他的言论似乎听起来相当的刺耳;为什么这样说?毕竟公众的自己的观感和切身感受,要说目前中国社会医生的工资不算高,或许相对于不同职业间的比较,尤其是与那些高收入的垄断机构或权力机关的群体相比,有其现实的成分,但即使是医生内部不同的专业、不同的科室自我比较,这种逻辑也未必站得住脚,事实上在各地医院中,在以药养医的体制下,部分占据有利位置的医生和科室,依靠开大处方、卖药卖器械来创造所谓的业绩然后从中提成分赃,医生收取病患家属的红包更是理所当然,获取工资之外收入的各种手段,早已经不是什么潜规则,而是路人皆知堂而皇之的明规则了,对他们来说,收入水平高于社会层面5-10倍似乎也不是什么难事,即使将账面上的工资再涨个5-10倍,只要利益驱动还在,唯利是图的本性是难移的,无非是将更多的医疗成本转嫁给病患,无非是让看病变得更贵更难,这岂不与医疗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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