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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主题 | 简阳市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要求各企业在春节前赞助“活动经费”是否合情、合理、合法?请相关部门彻查此事! | 来信人姓名 | 不敢说 | 来信时间 | 2012-1-9 17:04:12 | | | 李书记: 你好! 今天我们怀着沉重的心情向你反映一下简阳市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乱要费的情况,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彻查此事,这关系到我们每个企业的利益,一直以前我们无法向相关部门反映。事情是这样的。 最近2年,每年快到过春节的时候,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就向企业业主索要费用,说是税务局经费紧张,要求我们每个企业向税务局赞助一定的经费,这个经费不给我们留存任何单据,也说不出任务项目,去年如此,今年又在要。我们想请问一下,国家税务局经费紧张,为什么要我们企业来分担,企业平时都是按要求向国家上缴了各种税收,企业赚钱也异常坚难,现在连维持正常的经营都很困难,而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还指明要求我们赞助费用,这个合情、合理、合法吗? 我们只希望书记能要求相关部门调查此事,为企业主减少点损失!我们始终相信这是个别现象,或真是特殊情况,去年是这样,而今年还要求拿,这样没完没了。 请书记做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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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简阳市国税局 | 处理时间 | 2012-1-30 9:46:46 | | | 您好,您的来信由简阳市国税局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局在第一时间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项紧急会议,一是要求所有直接面对纳税人的征管一线部门召开科室会议,深入细致自查,将自查情况第一时间回复监察室。二是要求各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中共简阳市纪委、简阳市监察局关于转发《中共资阳市纪委、资阳市监察局关于切实加强201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简纪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及《税务人员“十五不准”》等制度规定,要求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三是要求各部门加强管理监督,坚决杜绝一切违法违纪的不良行为。 通过我局各税源管理单位自查和相关部门深入细致的调查,目前未发现您反映的工作人员向企业收取“活动经费”的问题。我局郑重申明,简阳市国家税务局绝不容许和姑息我局职工有违反《税务人员“十五不准”》的规定,如发现索要“工作经费”的情形将依法严厉追究。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曾针对有人冒充税务人员以各种名义向企业摊派的情形作出过通报,特提醒广大纳税人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感谢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支持,欢迎大家向我局提供详实、准确的举报线索,举报电话:028-27982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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