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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科技讯 2月17日消息,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谢湘晖公布了下午拿到的判决书,广东深惠州市中院判定苹果经销商深圳市顺电连锁惠州家华店和第三人苹果电脑公司商标侵权,以及要求顺电连锁停止侵权。
这也是首家苹果iPad经销商被裁定在销售中侵犯了深圳唯冠的商标权。这也意味着中国大陆全部的iPad产品可能都会存在侵权隐患。
2011年11月10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立案,并在2月13日开庭审理。惠州中院追加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第三人。唯冠此案的代理律师为广和律师事务所的肖才元。
法院裁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家华分店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1590557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二、被告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家华分店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7580元。本案受理费50元,由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家华分店负担。”
法院未对第三人苹果公司进行判决。
除了惠州外,深圳唯冠还分别在深圳福田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国美,在上海浦东法院起诉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在销售iPad过程中侵权,而除了上海的诉讼中要求了12万元人民币的律师费外,均没有要求赔偿。
不过首家渠道商被判败诉可能导致一系列的影响,唯冠如果在各地起诉,将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iPad在中国大陆的经销商会冒着风险销售iP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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