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帖《简阳人民医院--是治病还是伤害??一名医患 受害者的求助!!》的情况说明 一、患者任某某住院治疗的情况说明 2011年12月20日,患者任某某因病到我院诊治,入院诊断:1、子宫腺肌症;2、子宫肌瘤。并于22日在全麻下行 “腹腔镜子宫次全切除术+双侧输卵管切除术”。术后第五天出院。 术后第23天,患者无明显诱因突然出现血尿,伴有血凝块。入院后急诊于全麻下行“经尿道膀胱镜冲洗血凝块并止血”。术中见:膀胱颈部见直径约2cm的溃疡。术后好转出院。 二、关于“腹腔镜子宫手术后,膀胱颈部溃疡”的情况说明 腹腔镜手术在妇科已广泛开展,这类手术可能引起泌尿系统损伤,主要包括膀胱及输尿管损伤,发生率为0.1%-0.2%。主治医生在术前已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术中有可能损伤肠管、膀胱、输尿管等盆腔器官”,并签署手术同意书,履行了告知义务,未违背诊疗规范。患者所提“膀胱颈部是一个两公分的洞,简阳市人民医院隐瞒我真实病情”一事。如果膀胱有一个两公分的洞,尿液会直接漏入腹腔,但患者第一次术后多次复查下腹部B超,均未发现盆腔、腹腔积液,而且患者也无尿外渗的症状和体征,第二次手术也表明并无所谓“两公分的洞”,而是溃疡面出血导致血尿。 三、关于“隐瞒真实病情,回避责任”的情况说明 经多名专家会诊,患者“膀胱溃疡出血”初步认为可能系妇产科行“子宫次全切术”的术后并发症,我院对此并发症是认可的,并积极治疗患者的并发症,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因此次并发症而出现的膀胱功能障碍。并与患者家属协商拟定的处理意见为:1.此次住院除医保报销外的费用由医院承担;2.按相关法律规定赔付误工费、营养费、生活费、交通费等。 2012年2月14日,患者任某某向简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月14日,医患双方在简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因患者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调解失败。下一步,我院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法处理与患者的医疗纠纷。 简阳市人民医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