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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下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实施,将以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省厅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着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全面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推进特殊人群管理创新,省司法厅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办法》精神,切实做好各项实施准备工作。
一、及时学习,加强对《实施办法》的理解。接到文件后,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组织学习《实施办法》和《司法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研究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办法的具体措施。会议认为,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是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充分认识到《实施办法》的颁布对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实施办法》,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规范工作开展,提高矫正质量。同时,成都、泸州、绵阳、广元、眉山等市司法行政也迅速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就《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答记者问,了解掌握具体政策。
二、积极协调,转发文件。四川省司法厅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2〕12号)后,及即与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厅协调会签,并转发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各监狱;并抄送有关部门,保证文件执行的严肃性。
三、加强研究,成立社区矫正专家人才库。为了更好地准确把握社区矫正工作的执行,将成立由科研院所法学学者、著名律师、有影响的实务工作者组织的社区矫正专家人才库,目前正进行遴选工作。成立社区矫正专家人才库主要作用有:一是解决全省社区矫正在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二是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者开展培训储备师资力量;三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前瞻性理论研究。
四、组织培训,确保《实施办法》的落实。四川省司法厅将按照集中办班,外出考察、分级培训的原则,层层组织抓好《实施办法》的业务培训工作,把一线社区矫正执法人员、专职工作者和志愿者作为培训的重点人员,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管理和执法水平。省厅将制定下发《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宣传学习方案》,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认真开展《实施办法》的学习与培训。同时将组织专家编写《实施办法》学习资料和培训教材,省厅将6月至7月集中举办两期社区矫正工作者骨干培训班。
五、结合实际,认真起草贯彻《实施办法》施行细则。为了便于指导基层操作,更好的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四川省司法厅将对本省社区矫正已有规范进行了逐环节梳理,并对照《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补充、修订和更新,草拟形成了《施行细则(征求意见稿)》,完善矫正对象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相关制度,确保日常监管和服务机制更加到位,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成效。目前,正在征求和收集基层司法行政及相关政法部门意见,将四部门联合下发执行。(来源: 司法部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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