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髯翁 于 2012-4-6 17:09 编辑
吃酒席(李双) 前言:今天整理旧报,发现一篇老稿子。忘都忘了,幸好没丢。稍作润色,发在这里,自我纪念。
亲朋好友来临,须在堂屋吃酒,也即吃酒席。 吃酒席坐法极讲究,乱坐,轻者遭辱骂,重者挨捶打。最怕坐成乌龟,即左右各二人,前后各一人。我在乡下,十一二岁时,因个子高,娃娃````与成````人,都说得过去。逢吃席,极愿降与娃娃为伍,菜一上桌,便可同抢,乱耖,看似不雅,却最能及时解决问题。肚腹难饱,儒雅何存?何用?但有时却被当作大人看待,被拥去堂屋里,与满头银丝,缺牙凹眼,丑态百出的老寿星们,按秩序同座。欲痛吃,不能;需列位“请酒”之后,又等坐“上首”的老头说“请菜!”并率先````拈某菜,众人才能随之而动,绝无差错。刚吃了两三口,又必须随老头放下筷子,大谈闲话,于几近按捺不住之时,才在老头的带领下,重新执筷……如此反复,一顿酒席,需吃四五个钟头,吃得菜冷饭凉。 和老年人同桌共餐,是在受一种特殊的折磨。别的桌都抢着吃,老家伙这桌不抢,都不说好吃,漫不经心,见过大场面的样子。多年后我才明白,这种风度,源于自尊;顾了自尊,苦了嘴巴和肚子,真是划不着!最恶心的是老人边吃边剔牙。一根长草棍,穿入牙缝,扯某一端,像拉锯。公开拉。一个个牙缝拉完,接着又吃,又拉。还常常把瘪瘪的嘴唇朝里攒劲裹了又裹。 也有乐趣。把土钵里的炖鸡或整鸭,调整一下,翘着的尖屁股,直指“上首”,他还不晓得。发现哪桌已坐了五个人,即成了四脚一尾,我就赶过去,充当龟头,正好坐成乌龟。看他们急,很有意思的! 我爸还好,回乡后,不等谁请,请不请都入席即刨饭刨菜。吃饱就走,从不干坐着酝味;吃饱了,走了,老朽还没开始“请”,众人还没得吃呢! 今逢改革盛世,万事步伐加快,要我说,凡是旧习,都该改! 1994年5月载于《简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