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723|回复: 2

北京拟有限放行“临时摊贩”

[复制链接]

169

主题

544

回帖

3175

积分

预备军官

UID
5670
回帖
544
主题
169
积分
3175
阅读权限
120
注册时间
2007-5-30
最后登录
2022-1-27
在线时间
85 小时
发表于 2012-4-10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拟有限放行“临时摊贩”

有限放行“临时摊贩”

此次条例修订稿,专设一节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和食品摊贩。“条例”规定,北京各区县政府应在“居民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划定临时区域(点位)和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并向社会公布。”

“条例”称:“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给予了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和食品摊贩合理存在、适度发展的市场空间”。同时,“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经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

“条例”明确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和综合协调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并称将“明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在市和区县政府在监管职责不明确或对职责分工有异议时,承担确权责任”。

据“条例”,各级食品安全办公室须公开如下信息:北京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信息和风险预警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及其处理情况;临时控制措施的实施和解除情况等。

违规用“地沟油”可责令停业

据“条例”,北京市实行餐厨废弃油脂登记排放制度和资源化管理。饭店等应设置油水分离器、隔油池等设施,并由获许可的机构收运和处置废弃油脂。同时,禁止餐厨废弃油脂直接排入城镇污水管道。

“条例”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同时还拟设立食品添加剂销售台帐制度,对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或餐饮企业应建立销售台帐。“条例”还明确,食品加工禁用亚硝酸盐、硝酸盐等。

“条例”规定,无证经营、使用来源不明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规处理地沟油的,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

据“征求意见稿”,对涉嫌构成食品安全刑事犯罪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立案前,应当对有关案件线索实行调查,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侦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予配合。


得民心,得天下,期盼简阳市委、政府心系百姓,切实履行为民服务职责!

5698

主题

13万

回帖

34万

积分

精英会员

欽命中華水軍大臣

UID
5056
回帖
132282
主题
5698
积分
348906
阅读权限
220
注册时间
2007-4-11
最后登录
2019-5-10
在线时间
5186 小时
发表于 2012-4-10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處罰太輕了,違法成本低,就越有不法商販敢亂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244

回帖

1万

积分

上校

UID
24505
回帖
3244
主题
0
积分
18399
阅读权限
180
注册时间
2009-3-20
最后登录
2019-1-15
在线时间
1467 小时
发表于 2012-4-10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邮箱:80411235@qq.com|营业执照|网站法律顾问|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简阳论坛 ( 蜀ICP备2021016404号-1 )

关注简阳论坛
官方公众号

GMT+8, 2025-7-7 12:33 , Processed in 0.036367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