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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好,首先对你准备回乡创业表示祝贺。
就你提出的问题,因涉及诸多方面,无法详细回答,现简要答复如下: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如是法律法规所规定需经批准的项目,还需要在以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相关部门批准。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五)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六)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十)公司住所证明;(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从以上规定看,设立公司,需要凑集资金并验资,需要有经营场所,需要制定公司章程并设立相应机构,这些都是设立公司的实质要件,缺一不可。在具备这些条件的基础上,依照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登记,具体程序建议向工商部门咨询。
另外,养殖业是否需要经批准取得许可,可以向畜牧管理部门(农业局下属畜牧局)咨询。建议你看看《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再在网上搜搜相关实务文章。
以上意见,望对你有所帮助,祝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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