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本周热榜
查看: 939|回复: 5

擦~小夫妻起诉父母要求搬离 法院尊重公德驳回诉求

[复制链接]

6740

主题

8万

帖子

28万

积分

站长

UID
66
帖子
80584
主题
6740
积分
282778
阅读权限
255
注册时间
2006-5-22
最后登录
2024-4-28
在线时间
10773 小时
发表于 2012-5-29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四川省资阳市 电信


小夫妻起诉父母要求搬离 法院尊重公德驳回诉求

2012年05月29日08:0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小夫妻起诉父母:请从我们130平米的房里搬走

锦江法院认为行使物权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驳回了夫妻俩的诉讼请求


夫妻起诉

房屋产权属于我们,年轻人和老年人生活习惯差异较大、生活观念不同,请法院判决父母搬离,我们以其他形式赡养父母


法官说法

父母已70多岁了,没有其他的房子住。同时,本案中,子女具有为父母提供住所的客观条件,不支持父母搬离

观点碰撞

有律师称,此案最合理的方式就是做当事双方的思想工作,或者借助居委会调解和好

小夫妻俩与男方的父母一起住在约130平方米的房子里,由于与父母的生活习惯差异很大,矛盾产生了,于是两人将父母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他们搬离房子。尽管小夫妻俩也承诺愿意以其他方式来赡养父母,房屋的产权也属于他们,但成都商报(微博)记者昨日从锦江法院了解到,小夫妻俩的请求并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锦江法院认为,行使物权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子女赡养父母不仅包括给付赡养费的形式,更包括提供确保基本生活保障所需的物资等形式,小夫妻俩以物权为由要求父母搬离房屋,与物权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不符;同时,他们有为父母提供居所的条件,法律也没有赋予他们履行赡养义务方式的选择权,判决驳回了小夫妻俩的诉讼请求。

夫妻起诉:

请求法院判决父母搬离他们家

41岁的小郑与妻子结婚多年,住在工农院街62号一处约130平方米的房子里。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人为小郑,而小郑70多岁的父母与他们在一起生活。

前不久,夫妻俩以年轻人和老年人生活习惯差异较大、生活观念不同为由,将自己的父母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他们搬离该房屋。夫妻俩起诉时说,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房屋有处分的权利,同时也表示愿意以其他方式来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但是,他们的父母却说,因在老家的房屋被拆迁后没有修建住房,如果搬走,就没有地方住了。


法院宣判:

不支持搬离,驳回诉讼请求

锦江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夫妻俩行使物权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子女对父母负有的赡养扶助义务的履行方式,不仅包括给付赡养费的形式,更包括提供确保基本生活保障所需的物资、精神上予以支持等形式。父母都已70多岁了,而且没有其他的房子住。同时,小夫妻俩具有为父母提供住所的客观条件,因此,小夫妻俩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应支持。最近,锦江法院判决驳回了小夫妻俩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行使物权应遵守法律尊重公德

承办法官指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登记人,可按物权法规定行使物权,但物权法同时也规定了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权利人在行使物权时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由于本案当事人之间所具有的特定身份关系,根据婚姻法规定,小郑对父母负有法定的赡养扶助义务。对父母负赡养扶助义务的履行方式,不仅仅包括给付赡养费的形式,更包括提供确保基本生活保障所需的物资等形式。原告以物权为由要求父母搬离房屋,与物权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不符。

法官同时指出,另一方面,虽然小夫妻俩提出愿意以其他方式来赡养父母,但其目前有为父母提供居所的条件,且法律并没有赋予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方式的选择权,故小夫妻俩的诉讼请求不符合物权法、婚姻法的规定。



观点碰撞


■如房小不方便 也可以为父母租房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华认为,本案中,小夫妻俩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所以两人行使物权时,在他们具有提供住房条件的情况下,应当首先履行赡养义务。不过,如果他们的房子只是一室一厅,住起来不方便,也可以为父母租房或提供赡养费,比如农村会每月给100公斤大米等。如果不能选择其他方式,他们将来住在一起,还是会闹出很多事情来。


■最好是做双方思想工作进行调解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钟俊芳则认为,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在当事人有能力提供住房的情况,首先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因为赡养不仅是提供物质条件,还包括精神上或情感上的需要,比如父母生病了,你要照顾他们;抽空陪父母说说话,满足他们情感上的需要,而不是仅仅给他们租一套房子或给点赡养费。不过,此案最合理的方式就是做当事双方的思想工作,或者借助居委会调解和好。



个人微信 33239 6666
提供简阳论坛访问相关帮助
也欢迎加好友后申请进入论坛微信群

5

主题

1万

帖子

5万

积分

少将

UID
21798
帖子
16063
主题
5
积分
53547
阅读权限
190
注册时间
2009-3-2
最后登录
2022-10-22
在线时间
2899 小时
发表于 2012-5-29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省成都市 联通
这个判决好。

5698

主题

13万

帖子

34万

积分

精英会员

欽命中華水軍大臣

UID
5056
帖子
137982
主题
5698
积分
348906
阅读权限
220
注册时间
2007-4-11
最后登录
2019-5-10
在线时间
5186 小时
发表于 2012-5-29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省莱芜市 联通
支持判決!!!

305

主题

1万

帖子

5万

积分

少将

黑马

UID
116194
帖子
19559
主题
305
积分
55275
阅读权限
190
注册时间
2012-4-1
最后登录
2021-3-31
在线时间
939 小时
发表于 2012-5-29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市闵行区 电信
撒子叫其他方式赡养,这由得你选么,老人这么大年纪了,图你点撒子嘛,最多就是想一家人每天平安健康的生活在一起。别无他求了。

63

主题

6708

帖子

3万

积分

大校

曳步新人

UID
3255
帖子
6708
主题
63
积分
33495
阅读权限
185
注册时间
2006-11-25
最后登录
2021-5-27
在线时间
1772 小时
发表于 2012-5-29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省资阳市 联通
光从法律角度来说,要求合理。。

但说公德过不去。。。

再次验证:法律不外乎人情??  真的是这样?

399

主题

8774

帖子

4万

积分

热血青年

UID
2306
帖子
8774
主题
399
积分
42735
阅读权限
10
注册时间
2006-10-4
最后登录
2024-2-3
在线时间
2811 小时
发表于 2012-5-30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省资阳市 电信
什么玩意儿~~
当年夫妻两把婴儿扔了把胎~~~盘养大了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邮箱:80411235@qq.com|营业执照|网站法律顾问|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简阳论坛 ( 蜀ICP备2021016404号-1 )

关注简阳论坛
官方公众号

GMT+8, 2024-4-28 17:53 , Processed in 0.087191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