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阳市弥陀寺修建万佛殿、极乐殿(宫)的情况说明 2011年12月1日,简阳市民宗局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反复研究作出了《关于同意简阳市弥陀寺修建万佛殿、极乐殿的批复》,修建地址位于市政府批准划拨给弥陀寺作为宗教用地的简城镇升阳村3、4社(简国用〔2006〕第06121号)。 根据国家宗教政策和佛教的教规、教仪,宗教场所可以修建极乐殿(宫)等宗教设施存放佛教四众弟子(即:除宗教教职人员外的僧、尼、男居士、女居士)逝世后的骨灰,如何设置宗教设施和设置何种宗教设施等问题,属于寺庙内部事务,由寺庙民主管理组织根据本宗教的教规和仪轨决定。按照省内外宗教场所同类设施用途的作法,弥陀寺民主管理委员会决定在极乐殿中设置一定数量供僧人、(河蟹)弟子使用的灵福位。根据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宗教习俗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捐赠的布施、奉献、乜贴和其他捐赠”之规定,弥陀寺作为政府正式批准登记的合法宗教活动场所,修建极乐殿接受捐赠是合法的。寺院对捐赠金额达到一定数额且愿意拥有灵福位的四众弟子回赠灵福位,也是服务信教群众、回报社会的积极表现。 同时,极乐殿(宫)修建位置并非网民传言的地点,目前山顶正在修建的是万佛殿,极乐殿(宫)修建地点未在山顶。 简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0一二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