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7月13日讯 记者李娜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印发通知,要求认真履行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假军人、假军车、假军服、假发票、假网站等涉军造假犯罪活动,严肃查办和有效预防相关职务犯罪。
通知指出,防范打击涉军造假违法犯罪工作非常重要,关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关乎维护人民军队的声誉和形象,也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检察机关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参与防范打击涉军造假违法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涉军造假行为往往与各类犯罪相互交织,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构成直接威胁。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突出重点,加大对各类涉军造假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及时批捕、起诉涉军造假犯罪案件。要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以及军队保卫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要及时挂牌督办,保持对涉军造假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对办理涉军造假犯罪案件中存在的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及时予以监督纠正。
涉军造假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与少数负有监管、执法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甚至提供庇护密切相关。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深挖、细查、严办此类违法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作为重要任务。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在审查涉军造假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线索的,要及时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要认真剖析相关职务犯罪的发案原因、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各项要求,积极向党委、政府和军队相关部门等提出强化管理、消除隐患、预防犯罪和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促进加强和创新相关领域的社会管理。上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检察机关的工作指导。要总结推广军地协作防范打击涉军造假犯罪的经验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