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市城区出租车运价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川发改物价[2010]463号)文件精神,为疏导出租车运价矛盾,经我局按法定程序报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城区出租车运价,现公告如下:
一、 调整后出租车运价
1、起步价:
(1)起步里程: 1.5公里。
(2)起步基价: 4.00元。
2、运价:每车公里1.60元。
3、夜间行车:
(1)夜间时段:当日22:00至次日6:00。
(2)起步里程与白天相同,起步基价由现行上浮20%改为5.00元,车公里运价与白天相同。
4、等待时间:免费等候时间为5分钟。超免费等候时间的,每等候5分钟,加收一公里运价。
5、单程返空里程补贴费:单程载客行驶,超过10公里以上者,其超过部分里程按车公里运价的50%加收单程返空里程补贴,往返乘客不收返空里程补贴费。
6、出租车的过路费、过桥费由乘客负担。
7、实行内外宾同价。
8、出租车必须安装有效的计价、计程器,必须在车内指定位置张贴由物价部门核准监制的标价签,各出租车经营者必须实行明码标价。
二、执行时间:从2010年12月9日零时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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