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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17年白条,分期还酒债
张遇哲
近日,媒体曝光安徽三义镇政府公款吃喝欠债17年未还。债主刘梦夫先后向蒙城县及亳州市法院起诉。2011年,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镇政府需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欠款21.5248万元及利息。随后,双方却“达成和解”:首次偿还14059元,余款按每年3万元“分期还清”。(7月8日《中国青年报》)
一笔17年欠下的吃喝债,法院判决镇政府30日内偿还,债主却与对方达成和解“分期还债”,直到2019年全部收回。这在外人看来有些难以理解,但对于债主刘梦夫来说却是无奈之下的妥协。尽管法院下达了判决书,但由于“镇政府的车子属于县行政管理局,房子等属于县资产管理局,各种收支财政统筹,没有银行账户”,此案面临因查不到可执行的财产而无法强制执行的尴尬。
债主刘梦夫赢了官司,却品尝不到胜利者的喜悦,还要继续为分期还债能否如期兑现忧心忡忡;三义镇政府输了官司,可丝毫没有失败者的苦涩。公款吃喝欠债17年未还,给饭店经营者带来了损失,给政府形象蒙上了阴影,到头来竟然毫发无损,没有一个官员为此付出代价。更让人焦虑的是,“一还了之”几乎是类似事件的共同轨迹,如此高收益、零风险的白条成本,怎能吓退某些官员大吃大喝的饕餮盛宴?
政府部门打白条屡禁不止,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饭店经营者的心态的确有些微妙,既希望细水长流,背靠政府这个大树好乘凉;也担心不接受官员打白条可能会有更大的经营风险,甚至关门停业。不过,相比之下,我们更应看到制度层面的漏洞存在,让官员敢于“只管签字打条、不管掏钱付账”,导致“打白条”式的官方赊账屡禁不止。
《人民~~~~~日~爆》201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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