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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保安因小事不合挥拳打死61岁同事被判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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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7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楚天金报讯 记者黄鹏程 通讯员洪法 实习生肖丽萍 报道:两位年过花甲的保安因为一件小事发生争吵,进而互相殴打,70岁的保安肖某竟然将61岁的同事熊某打死。昨日,记者从洪山区法院获悉,肖某因故意伤害罪获刑九年,并要赔偿熊某的哥哥4万元。

肖某是汉川人,因为女儿、女婿在洪山区关山一路安家,他于是来汉,后在洪山某小区物业公司当了一名保安,平时就住在公司的保安宿舍内。

去年10月30日晚上10时许,肖某在宿舍内因为一个热水瓶的归属问题,与61岁的同事熊某发生争吵,两人挥动老拳互相殴打。其间,肖某打到了熊某的头部、面部,致熊某鼻子流血。此时,有人将两人拉开,但随后二人又打起来了。后熊某当场昏迷,公司立即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抢救。次日,肖某向警方投案自首。但遗憾的是,在医院里进行了半个月的抢救,熊某仍因脑溢血去世。

后经司法鉴定,熊某因情绪激动、体力活动增加,外伤诱发高血压病,致脑溢血死亡。

该案庭审时,死者熊某的哥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要求肖某赔偿丧葬费、医疗费等合计48万余元。肖某的辩护人称,肖某既无伤害的故意,又完全不能预见受害人的高血压病,熊某的死亡纯属意外事件。

近日,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肖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同时赔付熊某家人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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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7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麼大的歲數了,火氣還那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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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8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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