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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写欠条哄女友开心被判赔
2012-11-08 15:27 来源: 海峡导报
恋爱时“为爱”写借条,分手后要不要
兑现?近日,集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
这样的案件。
女方持借条将前男友告上法庭,要求
归还17万元“欠款”;男方却说,这个借条
是双方恋爱期间,他为了讨姑娘芳心而写
的,事实上不存在这笔借款。
分手之后 法庭“重逢”
小王没想到,与女友陈小姐分手多日
后,两人再次“重逢”竟会是在法庭上,
而“重逢”的起因竟是一张17万元的借条。
在对簿公堂时,小王一脸无辜和愤
怒,他坚称自己从来没有收到过女友陈小
姐的借款,当初是为了安抚陈小姐而写下
借条的。
小王今年24岁,而陈小姐比他大3岁。
据小王向法官陈述,由于陈小姐到了适嫁
年龄,就渴望和小王结婚稳定下来。
而小王觉得自己“事业尚未成熟,现在
结婚太早”,就想将婚事先缓一缓,于是,
他几次都没答应结婚。
男方称是为爱写借条
小王对结婚的态度,让陈小姐觉得很
没有安全感。小王说,陈小姐感觉自己年
龄渐大,拖不起。于是,去年4月份,陈小
姐就要求小王写借条来“保障自己的幸
福”。
“她对我说,我要写借条给她,她才有
安全感。”无奈之下,小王为讨女友芳心,
只好按照陈小姐的借条模板,自己抄了一
张,签上字后交给前女友。
“可惜,我的妥协并未留住她的
心。”小王说,他没想到,当初写的借条今
天竟会成为法庭证据。
小王认为,虽然有借条,但实际上并
不存在真实借款,自己就不用还这笔钱。
女方说签字就要认账
陈小姐只承认当时两人是情侣,但
是,她否认对方“为爱写借条”的说法。她
说,自己是因为小王做生意才借钱给他
的。
至于借款17万元,为何没有任何转账
记录?对此,陈小姐说,自己是以现金形
式借给小王的。
陈小姐还说,现在,两人已经分手,
她自己也有了新家,当然要把自己的血汗
钱要回来。
法官说,由于借条系小王本人亲笔出
具,真实合法,他只能对自己出具的借条
负责。因此,近日,法官一审判决小王应
偿还1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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