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993|回复: 5

打工妹暗恋老板娘儿子 坚守店铺14年索赔无果

[复制链接]

5698

主题

13万

回帖

34万

积分

精英会员

欽命中華水軍大臣

UID
5056
回帖
132282
主题
5698
积分
348906
阅读权限
220
注册时间
2007-4-11
最后登录
2019-5-10
在线时间
5186 小时
发表于 2012-11-13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30来岁的沈云走进新街口商圈调委会寻求帮助。
  沈云是连云港人,14年前她孤身一人来到南京一家服装店打工。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成家,把整个青春都献给了这家服装店。最近,老板娘准备将服装店卖掉,沈云希望拿到应有的补偿,没想到,与她情同姐妹的老板娘竟一口回绝了。
  14年前,沈云刚刚高中毕业。在亲戚的介绍下来到南京,在白下区一家服装店打工。老板娘岳琳丈夫早逝,一个人带着儿子林立生活。岳琳开的工资并不高,但沈云没有任何怨言,还把服装店当成自己的家,岳琳也打心眼里喜欢这个淳朴的小姑娘,把她当成自己的家庭成员。
  那时岳琳的儿子林立刚上高中,岳琳天天忙着进货,家里的担子都落在沈云一人身上:不仅要照看店面,还要照顾林立的生活起居,辅导作业,两个人的感情很好,沈云为了林立甚至不愿意去相亲谈对象。
  其实,沈云暗恋着林立,但她知道这是不可能有结果的,因为他们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年龄、学历各个方面都有悬殊。沈云只能将这份感情埋在心底,默默为林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转眼林立大学毕业了,他在学校谈了一个女朋友。林立和母亲商量,打算去女朋友的家乡重庆发展。岳琳舍不得儿子,她和沈云一起做林立的工作,希望林立回南京发展,但林立根本不愿回头,最后干脆不辞而别。
  儿子走后,岳琳成天唉声叹气,也没心思做生意了,有时还会对沈云乱发脾气。沈云很不开心,内心也在纠结着:林立要走了,自己也没必要继续留在南京,不过就这样离开又不甘心。沈云经过一番慎重考虑,想结算工资,拿一笔补偿费用,离开南京这个伤心地永远不再回来。
  正巧,岳琳这时也想通了,她打算卖掉服装店和房子去全力支持儿子的事业。岳琳觉得这些年也难为沈云了,主动提出将服装店低价转让给沈云,但被拒绝了,沈云只想要经济补偿。岳琳有些不高兴了,认为沈云这么做是在将自己的“军”,她明明知道自己变卖全部财产是为了儿子的再创业,哪有闲钱补偿她?所以岳琳一口回绝了沈云的要求。
  昨天,沈云来到新街口商圈调解委员会求助。按照相关法律,由于十多年来岳琳都没有跟沈云签合同,按照事实劳动关系,要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那将是一笔很大的数目。岳琳接到调解员的电话,得知沈云要告自己,吓得立即挂断电话,转而哀求沈云,希望她不要起诉。
  沈云犹豫了一下,告诉调解员,自己只是来咨询,她还是想和岳琳协商解决此事,不想让大家难堪。(文中人物系化名)
(新华网江苏频道)

5698

主题

13万

回帖

34万

积分

精英会员

欽命中華水軍大臣

UID
5056
回帖
132282
主题
5698
积分
348906
阅读权限
220
注册时间
2007-4-11
最后登录
2019-5-10
在线时间
5186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3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聲歎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

主题

1万

回帖

4万

积分

少将

UID
107099
回帖
17056
主题
17
积分
40863
阅读权限
190
注册时间
2011-8-21
最后登录
2021-3-25
在线时间
257 小时
发表于 2012-11-13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9

主题

5767

回帖

1万

积分

中校

UID
123161
回帖
5767
主题
179
积分
17926
阅读权限
175
注册时间
2012-9-22
最后登录
2020-2-19
在线时间
614 小时
发表于 2012-11-13 21:31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555555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527

主题

7598

回帖

5万

积分

少将

UID
15123
回帖
7598
主题
6527
积分
55057
阅读权限
190
注册时间
2008-10-23
最后登录
2025-5-26
在线时间
2453 小时
发表于 2012-11-13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的双倍工资,只有2008年2月至12月的11个月,还不一定拿得到,看来记者的话不能太当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829

主题

7万

回帖

28万

积分

站长

UID
66
回帖
73850
主题
6829
积分
283136
阅读权限
255
注册时间
2006-5-22
最后登录
2025-6-18
在线时间
10815 小时
发表于 2012-11-14 09:19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徐怀谦 发表于 2012-11-13 21:50
所谓的双倍工资,只有2008年2月至12月的11个月,还不一定拿得到,看来记者的话不能太当真

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邮箱:80411235@qq.com|营业执照|网站法律顾问|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简阳论坛 ( 蜀ICP备2021016404号-1 )

关注简阳论坛
官方公众号

GMT+8, 2025-6-30 15:48 , Processed in 0.037274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