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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释案] 最严交规实施6天松口 公安部:闯黄灯暂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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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7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闯黄灯处罚争议

南都讯 记者王殿学 发自北京 “史上最严交规”实施6天后松口,昨日公安部交管局发布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闯黄灯行为,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新交规”今年元月一日实施,其中,“闯黄灯扣6分”的规定引起广泛质疑与争议。
公安部表示,将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论证,根据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对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形和处罚规定。

闯黄灯扣六分引发争议
今年1月1日起,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开始实施,其中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但闯黄灯是否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该规定没有明确。但公安部在该规定颁布后发布的《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中,明确表示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扣6分。
这一规定引起社会各界的质疑,主要包括:新的规定违反惯性定律,信号灯突变急刹车容易导致后车追尾;新规将导致车辆提前以极慢的速度通过信号灯,加剧交通拥堵;新规取证存在难点。同时,也有网友认为,公安部新规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冲突。后者规定黄灯表示警示,红灯才表示禁止通行;公安部新规缺乏配套措施,比如,应改进交通信号装置,把红黄绿三色灯改为倒计时模式等。
各地在实际执法中也尺度不一,深圳市交警局率先明确表示,“闯黄灯”暂不处罚。随后,哈尔滨4日宣布,由于当地严寒多雪、路面结冰,暂缓对“闯黄灯”处罚。

北大教授要求明确“黄灯禁行”执法依据
此后,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进一步回应称,黄灯原本是对司机以警示、对交通以缓冲。之所以做出如今的规定,是因为近年来在黄灯时区内发生了不少交通事故,原本是警示灯的黄灯变成了“加速预告灯”。按国际惯例,黄灯亮时应停车,不停车属于违章。若黄灯亮起时车身任何一部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不认定为闯黄灯。如未越过停止线的则应刹车停住,哪怕越过斑马线也要停住,只要停住就不处罚。对一些网友反映的交通信号设置问题,公安交管部门则将认真听取意见,积极采纳、不断改进。
“这个解释算数吗?”解释越来越多,司机却越来越晕。有网友直言,虽然公安部的这番解释看似人性化地扩大了“闯黄灯”的豁免范围,但实际上却与“越线停车”判定处罚原则相悖。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吴必虎在其微博上呼吁,公安部每次解释都涉嫌产生新的法律冲突。建议有关部门立即下文各地暂缓执行,而非每日一个不同解释。
更多人质疑新交规出台前是否经充分、科学的论证。1月3日,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吴必虎向公安部递交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安部明确“黄灯禁行”的执法依据。他说,20 11年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20 12年通过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皆未有“黄灯禁行”的规定。

公安部:将深入听取各方意见
昨日,公安部交管局通知称,新规实施约一周后,在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交通违法、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
通知说,针对群众比较集中地对“闯黄灯”的相关处罚规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公安部高度重视,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公安部将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论证,根据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对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形和处罚规定,更好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对此,有网友批评:“做决定都是拍脑袋!……今天这样!明天那样!为什么不事先考虑下!你们的公信何在?做出这样影响广泛的决定!你们就这样草率?……”也网友赞扬说:“这是新一届政府注重民.意注重科学有错即纠。为新一届政府叫好。”

专家说法
执法配套设施未完全到位
昨天,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建议公安部门公开征求意见,并对黄灯的处罚做一些实验。
沈岿对南都记者表示,《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连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也算不上,如果说公安部要对闯黄灯进行明确规定,应该有一个正式的文件来发布。
“从行政法上说,行政部门的问答最多是一个行政裁量的基准。也可以理解为对违反交通信号灯的一个解释,这个解释权威性不够。”沈岿说。
“公安部目前暂缓处罚,一方面说明闯黄灯处罚的规定不是特别合理,执法中需要配套的设施没有完全到位,另一方面也需要给司机有时间来调整行为方式和驾车习惯。既然在执行后体现了不合理性,那么为什么在规定之前不能公开征求意见,甚至做一些黄灯通行时的实验呢?”
沈岿建议,在下一步的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形和处罚规定上公开地征求意见,因为有些时候不是公安部门的经验可以解决的,即使是出于善意的减少交通事故的立法,也需要尽可能多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司机并非完全反对这样的立法,但科学的实验和设施的配套同样需要。”沈岿说。

地方反应
深圳交警:认定闯黄灯需公安部细则
南都讯 记者刘春林 对闯黄灯,深圳交警部门率先表示暂不处罚,引发了广泛关注,更有外界解读为深圳交警拒不执行上级命令。
昨日,在平安鹏城13发布会上,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徐炜明确表示,闯黄灯是违法行为,其社会危害性都显而易见。徐炜强调,深圳并非不对闯黄灯行为进行处罚,而是正在等待公安部的相关实施细则,并且正在按照公安部的统一要求对监控设备进行排查。
徐炜说,目前全国的交通信号灯系统并不统一,因此如何认定闯黄灯、如何提示等问题都需要统一标准。深圳目前的信号灯系统在切换为红灯前有3秒6次的绿闪,以及3秒的黄闪。此外,倒计时红绿灯也具备提示功能。目前,究竟在哪一个时间点上属于闯黄灯违法行为,是黄闪的第一秒、第二秒还是第三秒,需要等待公安部的实施细则明确。
徐炜明确表示,深圳市交警局目前等待细则与设备各项条件具备后将会进行处罚。而在公安部的实施细则出炉前将暂不会进行处罚。
珠海交警:电子警察暂无法拍摄闯黄灯
南都讯 记者汪雯 昨日,珠海交警部门表示,目前电子警察正在进行系统调试,需要一段时间,因此闯黄灯行为暂时无法拍摄。但交警部门已经在对“电子警察”进行系统升级,等升级完成后,全市的“电子警察”就可以像抓拍闯红灯一样抓拍闯黄灯行为。
新交规更为严厉,硬件设施是否也应跟上?有网友建议,信号灯如果有倒计时功能,司机过路口就容易判断了。市交警部门表示,目前全市共133个路(河蟹)通信号灯控制,其中61个路口的信号灯有倒计时功能。但倒计时有利有弊,是否值得提倡目前尚在讨论中。

实施中三大难题

司机:遇黄灯立即停车难以做到
因为以前闯黄灯没有处罚,而且绿灯会瞬间转为黄灯,一部分司机认为新规不符合行车习惯,实际上见到黄灯也无法将车停下,等于新规无法执行。
有司机表示,在快速通过路口时,如果路口亮起黄灯,即使是紧急刹车,车辆也很容易越过停车线。
有网友公布的实验数据表示,提前8秒刹车才可以避免不闯黄灯。而实际上,提前8秒刹车根本无法做到,所以,即使照章行驶也难免闯黄灯。

交警:设施不配套细则不明确无法执行
深圳市交警局率先明确表示,“闯黄灯”暂不处罚,因为目前全国的交通信号灯系统并不统一,相关系统还没有更新和完善,而且如何取证、认定等也都还不具体,需要等待公安部的实施细则明确,需要一个过渡期,系统更新也需要时间。其中包括:一是抓拍闯红灯的电子警察系统暂不支持抓拍“闯黄灯”;二是需对信号灯的配时进行进一步排查;三是黄灯毕竟不同于红灯,需制定严格的查处程序和科学的处罚标准。

专家:处罚闯黄灯没有立法依据
据财新网报道,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孙笑侠认为,新交规中“闯黄灯扣6分”的规定,属“部门规章”,违背了上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应当废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可见,黄灯仅起警示或缓冲作用,并不禁止通行。孙笑侠说,国务院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第38条第2款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但公安部在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把“黄灯亮时”,改为“黄灯亮起时”,属随意解释。他认为,“黄灯亮时”是指“黄灯亮的持续期间”,也就是说,驾驶员在黄灯亮的持续期间,只要车的任何部位已越过停止线,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不属于违章。而“公安部的‘黄灯亮起时’是指‘黄灯亮的一刹那起’。这一字之差,隐藏的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第38条规定的改变”。
孙笑侠说,黄灯设置是为了缓冲绿灯与红灯的瞬间变换,以免驾驶员急速刹车而导致危险。新交规的规定,与设置黄灯的初衷相去甚远。孙笑侠质疑:“具有如此广泛影响力的条款,为什么不开立法听证会讨论?为什么不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利益相关主体的意见?”
不过法学院副院长沈岿认为,道交法对红灯、黄灯、红灯几个规定连贯起来看,黄灯是不能通行的。所以,公安部的问答也可以理解为对道交法实施细则的一种执法上的解释。(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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