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世杰(圈中)与同学的合影。(图据网络)

曾世杰的证件。(图据网络)
四川某高校学生因“丑”杀人案将在成都市中院开庭重审 今日10点10分,曾轰动一时的“大学生因丑杀人”案将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 2010年3月30日,四川某高校大二学生曾世杰在校园湖边杀死一名女生、刺伤两名男生。当年12月,成都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曾世杰死刑。
此后,有关曾世杰精神病司法鉴定结果,成为争议的焦点。去年3月,四川省高院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发回重审的判决。
律师:没有新的证据提供 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后,作为曾世杰的辩护律师,姚飞第一时间通过微博发布了这一消息。昨日,姚飞告诉记者,曾世杰一案在杀人事实上几乎没有争议,但在一审时的精神病鉴定结果曾引发争议。他认为,曾世杰有家族精神病史,作案时精神异常,应重新做精神病司法鉴定。 同时,他表示,目前自己并没有新的证据提供,也不知道法院是否做了新的精神病鉴定。
同学:至今不信他会杀人 1月5日,因在网上一个角落看到曾世杰重审的消息,曾世杰的同学阳允(化名)很受触动。如今,他已大学毕业,从事着航空电子方面的工作。“太可惜了,如果没有那晚的疯狂举动,他会有很不错的前途。”阳允说,看到重审的消息,很多当年的画面在脑海里不断闪现。 自四川省高院去年判决该案发回重审后,陷入种种忙碌中的阳允有一段时间没有想起曾世杰了。“他原来在我们面前很开朗,只有在陌生人面前会有些内敛。”阳允说,好多同学始终都无法相信曾世杰当初会杀人。据他介绍,事发后,他们同学曾多次想到看守所去看他,“特别是在媒体上看到他有厌世的想法后。”但都因为手续问题没能成行。 由于年底任务重,自己又刚入职不久,阳允表示可能今天没有时间到庭旁听,但他会通过媒体报道实时关注此事进展。
事件回顾 大学生因“丑”杀死1人伤2人 2010年3月30日,四川某高校大二学生曾世杰揣着他半个月之前准备好的刀,在校园湖边杀死一名女生、刺伤两名男生。随后,曾世杰被警方带走。在接受警方讯问的时候曾世杰说,杀人的原因是有人嫌他长得丑,他受不了歧视。 2010年9月,成都市中院一审开庭时,曾世杰说怀疑自己有精神病,并叙述了他的家庭有间歇性精神病史,请求法院为他做精神病鉴定。一审复审时,成都蓉城司法鉴定中心在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中认为,曾世杰在作案时无精神障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对其行为负责。 2010年12月29日,成都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世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2年3月19日,四川省高院作出裁定:撤销死刑判决,发回重审。(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吴柳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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