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587|回复: 1

长沙民政局通报记者被殴事件 遭媒体逐条反驳

[复制链接]

5698

主题

13万

回帖

34万

积分

精英会员

欽命中華水軍大臣

UID
5056
回帖
132282
主题
5698
积分
348906
阅读权限
220
注册时间
2007-4-11
最后登录
2019-5-10
在线时间
5186 小时
发表于 2013-1-11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9日,长沙火车站旁,汤其福说起在长沙市救助站被抢遭遇,眼泪不禁流了下来
  曾经,汪峰唱出了多少人的眼泪: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世事无常,众生皆或陷难解之境,
  有一天,流浪的可能就是我们。
  不论明天大雪是否降下,
  只希望走进救助站的流浪者们
  能温饱暖和能被有尊严地对待。
  1月7日,三湘都市报记者戴鹏暗访长沙市救助站遭围殴。9日下午,长沙市民政局单方面举行情况通报会,现场辩解被当事媒体逐条反驳。
  9日,三湘都市报记者走上街头,倾听了多名流浪者哭诉在救助站的悲惨遭遇。
  焦点
  1
  死摁记者
  VS
  “临时约束性措施”
  通报会上,对于报道中提到的细节:“这时,一名工作人员突然冲上前来,绕到记者背后,将记者双手死死束缚。紧接着,另外两名工作人员冲上前来,死死地摁住记者。”对此,长沙市救助站站长黄智谋用了一个词解释——这是“临时约束性措施”。
  现场哗然,有记者问,“临时约束性措施”是什么措施,有什么样的技术标准?但未获回应。
  回应
  法律规定严禁殴打流浪者
  彼时,记者戴鹏正在长沙市建设医院治疗,医院诊断其:轻度脑震荡,左脚软组织挫伤等多处受伤。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准拘禁或者变相拘禁受助人员;不准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或者唆使他人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戴鹏以流浪者身份进入长沙市救助站,该站凭何对其进行人身伤害?打人者迄今未被法律制裁,他在医院里也一直无人表示歉意。
  焦点
  2
  一支录音笔 VS 口袋非常鼓囊
  戴鹏为何被殴打,长沙市救助站的解释是“工作人员发现其裤口袋非常鼓囊,怀疑藏有刀具或其他违禁物品”,随后,对戴鹏的殴打开始。
  回应
  录音笔根本鼓不了冬装裤袋
  戴鹏暗访前只带了一支约4厘米长、1.5厘米宽的录音笔取证用。它怎能让裤口袋“鼓囊得很大”?现场有记者试验,一支普通的录音笔不过比一个一次性打火机稍大一点,放入冬装的裤袋里,从外面几乎看不出来放了东西。
  焦点
  3
  现场公布当事记者家庭电话
  通报会上,长沙市救助站办公室主任李锋对现场几十名记者公布了戴鹏的家庭电话。
  有记者大声反对,“这涉嫌泄露他人隐私”。因遭到现场其他记者的反对,李锋才没有重复号码。
  回应
  公布家庭电话涉嫌违法
  戴鹏以流浪者身份在救助站留下的老家电话被公布出来后,他家的电话遭遇轮番拨打。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戴鹏咨询法律专家后认为,这里“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包括宣扬他人的隐私。
  焦点
  4
  流浪老人被捆了多久
  通报会上,监控视频长久地停留在这样一幅画面上:一名流浪汉被用担架抬进该站丢在救助大厅的地上,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手脚被捆。此时,该站工作人员在后场大声喊:“这里没什么看的了,快进,快进!”
  回应
  医院证实老人被捆两个多小时
  长沙市救助站“快进”后,掩盖了一个事实——这个老人就在救助站大厅,无人管无人问达两个多小时。据长沙市民政局提供的信息,老人在深夜11点多被抬进救助站。精神病医院提供的信息显示,大约在次日凌晨一点半收治了老人。
  焦点
  5
  一年800万元救助经费用到何处
  有记者问“长沙市救助站每年的救助经费情况”,该站站长黄智谋回答:“我们市里非常重视这项工作,要多少经费,就拨多少经费,实报实销。”随后他又主动说,“2011年是400万元,2012年是800万元。”当记者问他这些钱用到了哪里,是怎么用的,他爽快地表示,“欢迎媒体记者随时随便到管理站来查询”。
  回应
  以“时间不早”搪塞该问题
  在记者随即发布微博后,立即有网友称,要以一个普通公民的身份,去查一查这些钱的去向。随后,有记者在现场追问钱的具体用途,发布会主持人称“时间不早”,打断了记者的继续提问。通报会在一阵嘈杂声中结束。

5698

主题

13万

回帖

34万

积分

精英会员

欽命中華水軍大臣

UID
5056
回帖
132282
主题
5698
积分
348906
阅读权限
220
注册时间
2007-4-11
最后登录
2019-5-10
在线时间
5186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狗雜種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邮箱:80411235@qq.com|营业执照|网站法律顾问|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简阳论坛 ( 蜀ICP备2021016404号-1 )

关注简阳论坛
官方公众号

GMT+8, 2025-7-1 18:34 , Processed in 0.031334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