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传真 本报记者张国强 本报实习生韩宇 伴随着近年来房价的不断高涨,国家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务院于2010年4月推出了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为50%,利率1.1倍等一系列 房产新政,自此在全国范围内拉开了新一轮的房产调控新政。随后,全国一些城市的“地方版”房产限购措施陆续出台。辽宁沈阳、大连两城市名列其中。 从相关数据统计来看,房产限购对抑制房产过快上涨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沈阳、大连采访时发现,因房产限购引发了一种荒唐现象——“ 政策性离婚”。所谓“政策性离婚”,是指夫妻通过假离婚等非常规方式来规避政策,以达到避税、获取优惠房贷利率等目的。 然而,如此舍家为房的举动并非万无一失。很可能使夫妻感情埋下隐患,严重者甚至人财两空,这一现象引发的人性思考和潜在隐患更令人深思。 记者走访沈阳和大连多家 婚姻登记处发现,离婚正不断增加。 据大连市西岗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一般夫妻双方填写房产数超过3处的,多数为 假离婚。而对于婚姻登记部门来说,只要是夫妻双方同意,过多的规劝起不到什么作用。有的夫妻甚至有说有笑地来办离婚,即使明知是“政策性离婚”,工作人员也只能按程序办理。 沈阳一家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有对夫妻为了交易多套住房,居然离婚7次 复婚7次。“这种离婚可能是一些有钱人多年前购买的多套房,现在一套一套地卖,为了避税。”这位工作人员分析说。 很多夫妻为了避税、享受房贷优惠利率而假离婚,在省下大笔钱财的同时,也埋下了损害感情、人财两空的隐患。 大连开发区婚姻登记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他见证了很多假离婚的夫妻在另一方移情别恋后,落个人财两空的结局。 对于假离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记者咨询了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的律师谷志伟。 谷志伟说,从法律角度来说,离婚没有真假之分。虽然假离婚可以规避政策,但风险也很大。假离婚夫妻一旦感情出现裂痕,没有了一纸婚约束缚,会导致感情的彻底破裂。如果有人趁购房之际假戏真唱,很容易出现财产纠纷。 “政策性离婚”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沈阳市政协常..委杨功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相关政策确实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因此而引发假离婚,也直接影响了国家政策和落实效果,政府部门应尽快出台补充性的细则和办法,比如针对购房者,要严查其婚姻状况,尤其频繁离婚复婚的,是否可以通过民政部门与房产部门联网来核查,可否提出‘婚姻一票否决制度’等等。” 杨功涵还说,他将会持续关注此事,并将“政策性离婚”的相关提案带上今年召开的沈阳政协会。 值得欣慰的是,“政策性离婚”现象的不断增多,已经引起一些银行的注意,并已经采取相应措施对假离婚加以判断。 某银行负责房贷的经理向记者介绍,若 借款人在购房前不久才刚刚离婚,所购住房仍然属于“二套房”,不适用首套房标准。 记者还了解到,银行一般对于已有配偶的借款人,在信用评定以及还款能力的认定方面高于单身人士,想用假离婚贷更多款,不一定能如愿。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张思宁认为,“政策性离婚”表面上是通过钻政策漏洞来谋取更大的金钱利益,显示的是一些人的小聪明,但实际上折射出逐渐尝到市场经济甜头的人们普遍缺乏信仰,金钱至上的扭曲信仰让人们大摇大摆地做出一些荒唐行为。通过“政策性离婚”买房虽然能带来经济价值,但是作为现代人一些道德底线还是要坚守住的,有很多事情可不是钱能够换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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