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939|回复: 2

6名环卫工工作多年无保险 马路上倒垃圾泄愤

[复制链接]

5698

主题

13万

回帖

34万

积分

精英会员

欽命中華水軍大臣

UID
5056
回帖
132281
主题
5698
积分
348906
阅读权限
220
注册时间
2007-4-11
最后登录
2019-5-10
在线时间
5186 小时
发表于 2013-1-16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播到腾讯微博


环卫工人抛撒的垃圾遗留在道路上 郭自祺

工作多年没有保险,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

6名环卫工民航路倒垃圾泄愤

14日下午5时30分许,吴井街道办6名环卫工往路面倾倒垃圾,导致官渡区民航路至吴井路路段污染。当事人昨日承认,事起街道办常年未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市民:

环卫工看上去很气愤

对于6名环卫工人向路面倾倒垃圾一事,多位市民称目睹了全部经过。

事发时,保安何加攀在附近一家公司外站岗。何加攀说,他看到4名环卫工推着一辆黑色垃圾车缓慢行走,紧接着,工人们用锄铲开始往路面抛撒垃圾。

附近一家快捷酒店店长蔡敏称,当时有一阵大风吹过,数十片垃圾碎屑向酒店里飘来。“3名女环卫工人看上去很气愤的样子。”

环卫工:

街道办没给我们买过保险

据了解,当事环卫工人都是云南人,工龄最长的已有17年,最短的6个月。

环卫工人高琼兰说,她每月工资有1100元。“我负责环城南路十字路口到官渡区吴井桥十字路口,过春节都在工作,很辛苦的,但从来没人跟我们签过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们买过保险。”

高琼兰承认,垃圾是她和刘彩梅、余华 (微博)品、何兰素、孔云珍还有余兴芝倒的。

“工龄工资是我们应得的,我希望吴井街道办补偿此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损失。”环卫工人刘彩梅1995年起开始在此扫地,她称,她们商量着用倾倒垃圾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15日上午7时许,被倾倒垃圾的路段被彻底清扫完毕。

街道办:

确实未签订劳动合同

15日下午,官渡区分管领导和区城管局、吴井街道办事处及景明环卫公司相关负责人与6名环卫工人在办事处会议室进行了沟通。吴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郭晓义承认,由于人员流动、部分环卫工年纪大等原因,确实未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保险。

“2013年以前,这6名环卫工人还属于吴井街道办事处管理,2012年时清扫人员每月1200元,保洁人员1100元。”郭晓义说,今年1月1日起,经招标等程序,吴井街道办事处环境服务对外承包给了官渡区景明环卫服务公司。

郭晓义介绍,6名环卫工人以“办事处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保险”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6名工人不扫地10天,还故意在该路段倾倒垃圾,这实在不是正当反映情况的做法。

此外,吴井街道办事处称,将环卫工作外包后,将提出更好的解决办法和方案,在工资方面会根据实际情况,在现在的工资基础上有所增长,但不会给予赔偿。

律师观点

环卫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李禅娟律师认为,环卫工人和街道办的劳资纠纷属实。劳资关系方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与没有购买社区保险均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但现在的问题在劳资纠纷。“环卫工人可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出面给双方作出行政调解。如果用人单位涉嫌违法,劳动监察大队有权进行行政处罚。环卫工人可到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若不服仲裁结果,可到法院进行诉讼。”



5698

主题

13万

回帖

34万

积分

精英会员

欽命中華水軍大臣

UID
5056
回帖
132281
主题
5698
积分
348906
阅读权限
220
注册时间
2007-4-11
最后登录
2019-5-10
在线时间
5186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3-1-16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還好沒整個:破壞社會主義環境衛生~{:soso_e1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02

主题

6302

回帖

2万

积分

大校

UID
118272
回帖
6302
主题
1002
积分
29427
阅读权限
185
注册时间
2012-5-29
最后登录
2015-2-26
在线时间
449 小时
发表于 2013-2-3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严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邮箱:80411235@qq.com|营业执照|网站法律顾问|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简阳论坛 ( 蜀ICP备2021016404号-1 )

关注简阳论坛
官方公众号

GMT+8, 2025-8-24 18:05 , Processed in 0.035106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