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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释案] 男子为杀妻练胆电死两流浪汉并肢解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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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6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4日上午,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在望江县人民法院第二法庭,依法对王正根故意杀人一案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王正根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决定限制减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作案工具。

不和闹离婚

王正根,望江县杨湾镇人,原本有着一个幸福的家庭,但因感情不和与妻子于2011年12月离婚,他认为妻子执意与自己离婚,影响了儿子的学习和生活,是对家庭的不负责,遂对前妻及其家人心怀怨恨,准备杀害前妻及其家人,并产生杀害他人先锻炼自己胆量的念头。

为杀妻练胆

2012年5月10日左右的一天晚上10时许,王正根骑摩托车回家,在安九路望江县城至杨湾段遇到两被害人,遂以搭顺路车为由将两人带至其家中。在一楼卧室内先与两人喝酒后,他用家中自有的电瓶捕鱼工具,将两人电死。

而后,王正根将两被害人的尸体背至其家中二楼的房间内用家中的菜刀进行肢解后焚烧,因不能完全焚烧,遂将其肢解的两被害人部分尸体丢弃到自家屋后的厕所内。

案发后,侦查机关通过对在王正根家提取的可疑血迹进行比对,发现与肥西县紫蓬山派出所于2012年春节期间采集的一名流浪乞讨人员DNA信息相同,后将该人的相片带回,经望江县相关派出所干警辨认并在城区进行大量走访,证实两名受害人为街头流浪人员。2012年5月30日,王正根回家时在门口被公安机关抓获。

一审判死缓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王正根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手段极为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但考虑到行为人系初犯,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据此,对其作出如前所判。宣判后,王正根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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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6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狗雜種些,判你媽的批哦!!!故意殺人、焚尸,而且是兩個,緩期兩年執行??????


別個討口子就不是人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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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6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考虑到行为人系初犯,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



我R他法官的媽!!!初犯???等於殺人還要屢次作案哦!!!!!坦白,是坦白給了好處哦!!!!!

狗雜種些,中國的法律就是讓這種龜兒子整拐了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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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6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移到“陽安說法”裏面去,看律師些咋說的!!!{:soso_e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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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7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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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1 03:33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soma9 发表于 2013-2-6 22:54
移到“陽安說法”裏面去,看律師些咋說的!!!

回复楼主,我个人的看法与你完全一致,彻底的愤怒、彻底的无语!对这样的判决,如果一定要说点什么的话,只能说是匪夷所思!
如果报道全面、属实,就是普通百姓,也不需要好多的专业知识,都是可以直接作出判断的,坦白可以从轻但不是必须,为杀人练胆而残杀两条人命,说啥子初犯更是毫无意义。我也不晓得法官是咋个想的,不排除是证据不确实充分情况下无奈的选择,如果是这样,就更是法制的悲哀!
期待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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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11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徐怀谦 发表于 2013-2-11 03:33
回复楼主,我个人的看法与你完全一致,彻底的愤怒、彻底的无语!对这样的判决,如果一定要说点什么的话, ...

這個事情那天在貓撲看倒,也是罵聲一片!!龜兒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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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1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样的感觉,对判决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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