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首场网络司法拍卖“落槌” 标的价为519.81万元的锦州市锦义街88号23户房屋及土地以起拍价成功拍出 法制网沈阳2月20日电 记者张国强 通讯员韩宇 今日上午,标的价为519.81万元的锦州市锦义街88号23户房屋及土地以起拍价成功拍出,与以往司法拍卖不同的是,拍卖现场没有了拍卖师。这是记者从辽宁省首场司法拍卖网络竞价会上了解到的。 据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庆宏介绍,与传统司法拍卖相比,网络司法拍卖受众、信息传播更广,竞拍流程更清晰,而且不需拍卖师主持。竞买人不受时间、空间限制,不易职业控场、暗箱操作、串标围标、关联交易,流标贱卖等。 此外,为了保证网络司法拍卖的公平、公正,法院工作人员要在拍卖会现场或互联网上监督。这次拍卖会,就是锦州法院通过互联网全程监督的。 据了解,2012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其中提到“人民法院委托的拍卖活动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确定的统一交易场所或网络平台上进行”。为落实《规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8月1日发布《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遴选司法拍卖网络交易机构的公告》,最终遴选出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为全省法院司法拍卖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13-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