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729|回复: 2

[说法释案] “左转让右转”已废止 开车避让有新规

[复制链接]

6527

主题

7598

回帖

5万

积分

少将

UID
15123
回帖
7598
主题
6527
积分
55057
阅读权限
190
注册时间
2008-10-23
最后登录
2025-5-26
在线时间
2453 小时
发表于 2013-2-25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郑州2月25日电(记者李丽静)记者从河南省交警部门获悉,“史上最严交规”实施后,交警部门更加看重交通路口避让原则。“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的旧法已经废止,请司机朋友按照新的开车避让法则行驶。

  新的车辆避让法则如下:一、你和我,先要按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二、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你先;三、我直行,你迎面而来欲左转,我先;四、我右转,你迎面而来欲左转,你先。

  据交警部门的同志解释,之所以制定这样的交通避让规则,与人的视物习惯有关。一般来讲,人们更容易观察和注意到右侧的事物。如果不按以上避让法则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未避让方要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除赔偿对方损失外,还有可能被交警开出罚单。如果造成交通拥堵者,未避让司机还将会被记罚3分。
法与你我同行!欢迎垂询:13208157816

1111

主题

9257

回帖

5万

积分

少将

UID
118612
回帖
9257
主题
1111
积分
55562
阅读权限
190
注册时间
2012-6-6
最后登录
2025-1-3
在线时间
5394 小时
发表于 2013-2-26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烦的很,又要重新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11

主题

9257

回帖

5万

积分

少将

UID
118612
回帖
9257
主题
1111
积分
55562
阅读权限
190
注册时间
2012-6-6
最后登录
2025-1-3
在线时间
5394 小时
发表于 2013-2-26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烦的很,又要重新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邮箱:80411235@qq.com|营业执照|网站法律顾问|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简阳论坛 ( 蜀ICP备2021016404号-1 )

关注简阳论坛
官方公众号

GMT+8, 2025-6-20 12:00 , Processed in 0.032488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