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微博)记者 祝楚华 缓解交通拥堵,保障出行安全是市“两.会”热点话题
禁止超标电动车在城区内行驶 对运渣车实行公司化管理,车辆违规扣罚公司保证金 对电动车驾驶人发放资格证 公共服务行业简化流程,减少市民无效出行需求 超标超速,随意侵走机动车道、城市下穿隧道,随意上跨立交桥、城市快速路……电动自行车乱象频出,严重影响了城市交通。昨日,参加市“两.会”的不少代表和委员建议严管电动自行车,同时提出对运渣车也应加强监管。 电马儿乱象 超标超速 违法驾驶 “现在的电动自行车开得越来越快,样子还越来越像摩托车。”市人大代表、双流(微博)县华阳客运中心站安全管理员邓禾说,根据他平常的观察,数量庞大的电动自行车,速度已经赶上摩托车了,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市人大代表付天力也表示,电动自行车原来属于助力车范围,按说应有脚踏板才可以骑行,整车重量必须在40公斤以下,时速不超过20公里,但现在很多电动自行车都没有脚踏板,完全靠电力驱动,而且不少厂家生产超标电动自行车,提高了车的速度和重量,速度过快时往往刹不住车;电动自行车所使用的铅蓄电池在使用寿命到期后,如果处理不够规范,将对环境造成危害;另外,不少驾驶者不遵守道法,有的甚至改变了电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功能,用来运输货物,这给交通安全带来了更大的危害。 代表建议 培训驾驶人 多管齐下 “首先应该从源头上加强监管,比如设计上就要小型化,不能设计成双排座位。”市政协委员、成都市职业技术学院应用电子系副教授林永宏说,政府要严管生产厂家,首先保证出厂的电动自行车是合乎标准的,即整车重量必须在40公斤以下,时速不超过20公里,有脚踏板。 也有代表建议,政府可以给不合规的电动自行车一个过渡期,同时禁止不合格电动车准入,一定时期后,全部禁止超标电动车在城区内行驶。 付天力认为,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商家也要加强监管,不能销售不合标准的车辆,也不能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更不能简单地在超标电动自行车上加一个限速器就充当合格产品。政府可以对销售商家进行资格认证管理,违法违规的就取消资格,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也应该加强道法学习,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他建议对驾驶人进行交通法规方面的培训,然后发放资格证,违反交通法规就处罚,直至吊销资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