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驾校签合同用统一范本 学员可换教练(图)
2013年03月15日07:19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学员参加驾考。(资料图片) 有权换教练 培训过程中,受到驾校或教练员不公正对待,或教练员服务态度差,教学方法不当等,学员有权向驾校提出纠正或要求更换教练员 投诉乱收费 如学员发现驾校征收合同外费用,或发现驾校及其教练员等在学时和计时中有作假行为,有权提出纠正或向行业管理部门投诉 华西都市报(微博)记者 王伟 实习记者 谢燃岸 摄影 郝飞 @华西都市报: 本月开始,四川的驾校和学员培训必须签订合同,而且将统一使用最新制定的合同范本 学员不用再担心“合同陷阱”,将有效杜绝驾校乱收费、服务态度差、教学水平低、教练员“吃、拿、卡、要”等问题。 学员有权更换教练;驾校征收合同外费用,学员可通过司法程序要求赔偿……昨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获悉,从本月开始,最新的《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已开始全省推广使用,四川省内驾校和学员签订合同将使用统一范本,这是全省范围内首次启用同一合同范本。
规定严 不签统一合同 驾校不得培训学员 记者了解,此前学员和驾校签订的合同基本上由驾校自行制定,而最新发布的《合同》对驾校与学员间的合同约定的规定比较详细,明确了培训使用的车型、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方式、培训期限等,同时对驾校与学员间的权利和义务也有明确规定。 据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合同借鉴上海、江苏等先进经验,参照房地产、水电等行业的合同格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最终制定了该范本。目前,学员在驾校报名时就需要签订这样的合同,不签署合同驾校不得培训学员。
过程严 教练员态度差 学员可要求更换 该《合同》规定,培训过程中,受到驾校或教练员不公正对待,或教练员服务态度差,教学方法不当等,学员有权向驾校提出纠正或要求更换教练员;如学员发现驾校征收合同以外费用,或发现驾校及其教练员、管理人员在学时和计时中有作假行为时,有权提出纠正或向行业管理部门投诉。《合同》同时规定,学员完成第一段培训后,不参加公安部门考试或参加考试未通过,导致驾校不能进行后续教学的,驾校不承担责任。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合同》提高了驾校和学员双方的维权意识,将有效杜绝驾校乱收费、服务态度差、教学水平低、教练员“吃、拿、卡、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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