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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警讯] 警方提醒:个人信息应注意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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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4 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昆明专电(记者 王研)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区分局近日通报了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犯罪嫌疑人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掌握了全国十多个省市公民个人住址、电话、家庭成员、车辆、车位等类的上千万条信息。警方提醒,群众在网购、聊天、促销活动中填写相关信息时应当谨慎,发现信息泄露可以报警。


    今年8月,一位消费者因多次接到装修公司打来的骚扰电话,于是向警方报警。盘龙分局通过调查,发现有人通过QQ、邮件等形式将住宅小区的住户信息售卖出去,同时还有人通过邮件将公民的个人信息在网络间相互传递,数量极大。专案组民警于今年11月先后在昆明将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手中掌握有上千万条公民个人相关信息,其中最多的是昆明城区及各个县区,几乎涵盖了昆明所有小区。


    警方提醒:单位、房产公司、物业公司等在获得公民、业主个人信息后,一定要监管好,防止外泄;公民自己尽量不要在QQ聊天等网络形式中将自己的身份等相关信息告诉别人;消费者网购时要注意识别网站的合法性,避免住址、电话等信息外泄;遇到购物、促销时填写相关信息时也应提高警惕。如果市民遇到电话或短信骚扰,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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