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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动态] 民政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有特色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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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8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记者 卫敏丽)民政部近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旨在用三到五年时间,初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作用明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体系。


    据介绍,本次活动主要内容包括优化政策环境,加大培育扶持。即民政部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创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或落实购买服务、税收减免、票据使用、人事保障等配套政策,完善平等准入、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多方位支持。积极推动直接登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有规模、有特色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政部还将引导基金会等公益组织支持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开展公益项目。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动政府向民办非企业单位购买公益服务。加快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通过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服务中心、行业自律组织、城乡社区等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资金、场地、人才、技术、项目、信息等服务。


    活动还要求,各地要引导民办非企业单位树立品牌意识,完善组织发展规划和品牌塑造计划,将塑造品牌贯穿于组织文化建设、人力资源建设、服务能力建设等组织发展和运作的全过程。要结合登记审核、年度检查、社会评估等工作,督促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机制、民主决策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增强自律性和诚信度。要引导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回应民生热点问题,针对社会多元需求,提供多样化、专业化、高品质的社会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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