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953|回复: 4

[案情警讯] 男子醉酒后溺亡 5名酒友被判连带赔偿4万

[复制链接]

6527

主题

7598

回帖

5万

积分

少将

UID
15123
回帖
7598
主题
6527
积分
55057
阅读权限
190
注册时间
2008-10-23
最后登录
2025-5-26
在线时间
2453 小时
发表于 2013-4-8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儿子醉酒后被发现溺亡,认为酒友存在过错,小赵的父母将一同饮酒的5名酒友诉至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40.7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认定小赵本人承担主要责任,但5名酒友对小赵的死亡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每人按照10%的比例连带赔偿各项损失,5人共连带赔偿原告近4万元。


  小赵是圆通公司的快递员。2011年12月2日晚,赵先生组织小赵等5人先在公司附近的一家小饭馆吃饭,几人喝了两瓶二锅头。事后几个人都称,当时小赵喝得最多,两杯左右。之后,他们又一起来到朝阳区东坝乡一歌厅唱歌,又喝了几瓶啤酒,一直喝到次日凌晨。此后,他们又打车到一KTV。赵先生称,大家又要了8瓶啤酒。凌晨两点多,小赵与KTV服务员因小费问题发生争执,后独自离开,一直去向不明。小赵父母得知后连夜从老家赶到北京,于12月4日向警方报案。两天后,小赵的尸体在歌厅附近的坝河里被发现。经司法鉴定,小赵为溺亡。


  小赵父母认为,5被告与小赵一起饮酒,应当知道小赵醉酒后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但却听之任之,最终造成小赵死亡,应承担责任。


  王先生认为,小赵离开后,他和赵先生还出去找过他,但没有找到。他本人还给小赵打过电话,电话接通后,听到小赵说“老婆”反复说了3遍,之后再打电话就接不通了。此后,他与任先生等人连续找了小赵3天。王先生认为他已尽到责任,不存在过错。任先生则表示,喝酒是自愿行为,任何人没有强迫小赵。潘先生称,当晚是同事叫他去的,因不认识小赵,所以并未劝酒。蒲先生也称,他并未主动劝小赵喝酒,当晚大家也没有拼酒。小赵是成年人,他对小赵没有监护义务。赵先生经法院公告传唤却未到庭。


  法院认为,小赵在水深不到一米的坝河中溺亡,结合生活常理判断,在排除有其他因素介入的情形下,死亡结果与其醉酒的状态应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结合尸体检验鉴定书,可以确定小赵于死亡之前属于醉酒状态。5被告未在饮酒后对小赵的人身予以适当保护,致其醉酒后溺死,故对小赵死亡的结果上述5人均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同时,小赵作为成年人,明知饮酒过多的风险,仍多次饮酒并最终因醉酒溺亡,其对自己的死亡负有主要的责任。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提起上诉。(来源:北京晨报 颜斐)


法与你我同行!欢迎垂询:13208157816

490

主题

2万

回帖

9万

积分

版主

UID
4283
回帖
22446
主题
490
积分
92433
阅读权限
210
注册时间
2007-2-1
最后登录
2023-6-21
在线时间
5487 小时
发表于 2013-4-8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乐极生悲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1

主题

2117

回帖

2万

积分

上校

欽命降溪河水師正參領~

UID
118088
回帖
2117
主题
81
积分
24162
阅读权限
180
注册时间
2012-5-23
最后登录
2015-8-6
在线时间
4713 小时
发表于 2013-4-8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原則是不勸別個酒,也不喜歡別個勸我~~大家個人感覺自己喝巴適就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304

回帖

1116

积分

三级军士长

UID
128559
回帖
304
主题
7
积分
1116
阅读权限
90
注册时间
2013-3-7
最后登录
2014-1-6
在线时间
56 小时
发表于 2013-4-8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酒是耗儿药,专整昏脑壳...{:soso_e15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98

主题

13万

回帖

34万

积分

精英会员

欽命中華水軍大臣

UID
5056
回帖
132282
主题
5698
积分
348906
阅读权限
220
注册时间
2007-4-11
最后登录
2019-5-10
在线时间
5186 小时
发表于 2013-4-8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喝酒要掌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邮箱:80411235@qq.com|营业执照|网站法律顾问|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简阳论坛 ( 蜀ICP备2021016404号-1 )

关注简阳论坛
官方公众号

GMT+8, 2025-6-26 09:04 , Processed in 0.034176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