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3-4-12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廷借鉴历代经营西域之得失,特别是总结了清初以来管理边疆的实践经验,根据新疆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以及历史、地理和经济文化各具差异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采用(河蟹)合一的军府制度下多元管理体制。主要是实行三种不同的管理制度:
首先,在新疆全境实行(河蟹)合一的军府制度。初始,乾隆帝认为“伊犁为新疆总汇之区”,位置关键,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先调阿桂为伊犁办事大臣,总理伊犁事宜,又调遣吐鲁番回王额敏和卓之子茂萨为伊犁阿奇木伯克,“以公品级管事”,管理回屯事务;次年,又设伊犁镇总兵,驻绥定,主办兵屯。阿桂建塔勒奇城,开“伊犁九城”建设之肇始。乾隆二十七年十月,乾隆颁旨“伊犁为新疆都会,现在驻兵屯田,自应设立将军总管事务。昨已简用明瑞,往膺其任,著授为总管伊犁等处将军,所有敕印旗牌该部照例颁给。”(《清高宗朝实录》卷六七三)伊犁将军之职权,敕书称:“伊犁为新疆汇总之区,既经设立将军,凡乌鲁木齐、巴里坤所有满州、索伦、察哈尔、绿旗官兵,皆听将军调遣。至回部与伊犁相通,自叶尔羌、喀什噶尔以至哈密等处驻扎官兵,亦归将军兼管,其地方事务,有各处驻扎大臣,仍照旧例办理。再叶尔羌、喀什噶尔等回城,皆在边陲,如有应调官兵之处,亦准各处大臣咨商将军,就近调拨。”(《平定准噶尔方略续编》, 卷十九)从而确立了伊犁将军为统辖新疆的最高军事行政长官的地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