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处罚闯红灯行人 “带头大哥”罚50(图)
4月12日,成都建设路一路口三行人看到红灯亮时强行闯了过去。
在昨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成都市交管局副局长李文胜介绍,非机动车转弯不举手示意和慢行,此类行为违反了《道法》中非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在整治中仍将以劝导和纠正为主。 对中国式过马路违法,成都首次有了应对措施,李文胜称,将严处带头违法,且不听劝导者,民警严格取证后,进行罚款5到50元的处罚。
具体28项违法 公务车违法抄告单位 近日,成都市交警部门发布《通告》,针对“五乱”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分别为车辆及行人乱穿、车辆及行人乱闯、车辆乱拐、车辆乱停等,涵盖了机动车冲闯红灯、侵走公交车道等机动车违法,以及行人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闯红灯、非机动车转弯不伸手示意突然猛拐等,一共28项典型交通违法。此外,占用、挖掘、封闭道路,移动交通标志标牌等工程作业中非法侵占道路资源的行为,也纳入了接下来的集中整治。对公务车辆和从事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将采取抄告制度,将其违法信息及时通报所在单位。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将抄告给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企业的营运车辆,将抄告给所在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对责任驾驶人进行相应处理。
劝导并纠正 电马儿转弯不伸手 华西都市报记者:非机动车转弯没伸手,罚不罚?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接下来的整治中仍将以劝导和纠正为主。此次整治中,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一律扣留车辆。
过马路闯红灯 领头的那个要挨罚 华西都市报记者:如何处罚乱闯红灯的非机动车、行人? 民警:对于现场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路口执勤的民警、协警和文明交通劝导员都将进行劝导,督促其改正违法行为。对不听交通管理人员劝阻,带头违法或强行违法的人员将依法予以处罚。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则通行经指出仍不改正的,最高处50元罚款。 华西都市报记者:对施工作业乱占道,交管部门将如何处理? 民警:我们将会同市建委、市交委等部门联合查处,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撤除,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对拒不服从,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处罚。 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鑫 实习记者 李昶 摄影 雷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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