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流动儿童近3600万广东排名第一达434万 据新华社电(记者李菲)全国妇联近日发布《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全国流动儿童规模达到3581万,流动儿童在个别省份十分集中,广东排在第一位。 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0~17岁城乡流动儿童规模为3581万,在2005年基础上增加了41.37%,且有增长的趋势。在这些流动儿童中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的流动儿童占80.35%,据此全国有农村流动儿童达2877万。 报告指出,全国31个省区市均有一定数量的流动儿童,而且在少数几个省份高度集中。流动儿童最多的省份是广东,占全国12.13%,规模达434万,远远高于其他省份。数量较多的还有浙江、江苏两省都超过200万人,四川、山东、河南、福建流动儿童也都超过150万人。流动儿童最多的这七个省份占全国流动儿童百分比之和为45.71%,人数之和达1637万人。 报告同时指出,北京、天津、上海的流动儿童以跨省流动儿童占主导,所占比例超过90%,浙江跨省流动儿童比例高达61.95%,广东和新疆的比例都超过40%。 调查显示,城乡流动儿童在户口登记地以外地区“流动”时间平均为3.74年,7~14岁流动儿童中约三分之一流动时间在6年以上。0~6岁流动儿童在外流动的平均年数占他们年龄数的比例高于50%。0~14岁的流动儿童平均外出流动的时间随年龄而增长,15~17岁流动儿童的平均流动时间下滑。 调查显示,部分地区流动儿童占当地儿童比例很高,上海市每10个儿童中就有4个是流动儿童。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中西部地区的流动儿童在当地城镇儿童中所占比例也异常突出,如宁夏、新疆、青海和贵州分别高达41.76%、41.50%、35.79%和34.43%。 报告同时指出,城乡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条件改善,学前教育和后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问题亟待解决。目前大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流动儿童有机会在校学习。其中低年龄的流动儿童,少数存在入学晚的问题。高年龄的流动儿童,存在完成义务教育前终止学业的情况。(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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