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478|回复: 4

重庆公安局原副局长唐建华受贿1700万被双开

[复制链接]

5698

主题

13万

回帖

34万

积分

精英会员

欽命中華水軍大臣

UID
5056
回帖
132282
主题
5698
积分
348906
阅读权限
220
注册时间
2007-4-11
最后登录
2019-5-10
在线时间
5186 小时
发表于 2013-5-13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唐建华(资料图)

人民网北京5月13日电 (唐述权)据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局在其网站发布的消息,重庆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唐建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多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695万余元,收受礼金9万元,经市委批准,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12年11月2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决定免去唐建华的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唐建华因涉嫌受贿罪于2012年8月13日被重庆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唐建华曾在重庆多个区公安局任职,2010年3月出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5698

主题

13万

回帖

34万

积分

精英会员

欽命中華水軍大臣

UID
5056
回帖
132282
主题
5698
积分
348906
阅读权限
220
注册时间
2007-4-11
最后登录
2019-5-10
在线时间
5186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阅读:

唐建华曾是重庆打黑一等功臣 表彰后第二天升职

唐建华在重庆市公安系统工作多年,曾在重庆多个区的公安局任职。在2010年3月出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之前,唐建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

据内部人士介绍,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企业众多,一些企业与黑恶势力有牵连。在重庆打黑除恶的过程中,唐建华的能力得到当时重庆市公安局负责人的认可。

2010年2月28日,重庆召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总结表彰大会。大会上,唐建华被记一等功。当时重庆有40个区县,而被记一等功的区县公安局一把手,仅有2名。

表彰大会结束之后第二天,即2010年3月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决定,任命唐建华为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98

主题

13万

回帖

34万

积分

精英会员

欽命中華水軍大臣

UID
5056
回帖
132282
主题
5698
积分
348906
阅读权限
220
注册时间
2007-4-11
最后登录
2019-5-10
在线时间
5186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推动户籍改革频曝光

据悉,唐建华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后,主要分管治安以及户籍管理工作。重庆市公安局一位内部人士说,治安工作主要联系基层派出所,许多涉及打黑的重大案件,并不属于唐建华分管。

近年来重庆大力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分管户籍管理工作,同时兼任重庆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户口迁移组组长的唐建华,因此获得较多曝光机会。针对重庆户籍改革的问题,唐建华就多次接受媒体专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98

主题

13万

回帖

34万

积分

精英会员

欽命中華水軍大臣

UID
5056
回帖
132282
主题
5698
积分
348906
阅读权限
220
注册时间
2007-4-11
最后登录
2019-5-10
在线时间
5186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年8月其妻亦被刑拘

重庆市公安局一位内部人士介绍,唐建华被查的消息,在今年6月份就已经传出。“公安系统的人都知道‘唐局’被带走调查。”8月13日,唐建华被批捕;8月底,唐妻黄某亦被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刑事拘留。

网上还流传着一份重庆公安局对唐建华的逮捕通知书,通知书上写着唐建华涉嫌受贿罪。

重庆市公安局内部人士称,唐建华被逮捕应该和涉嫌受贿罪有关。而对于具体案情,重庆市检察院以及渝北区检察院均表示目前案件还在侦查阶段,不便对外透露。

另据了解,在8月28日举行的重庆市渝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听取了关于许可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对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唐建华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情况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唐建华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有关事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98

主题

13万

回帖

34万

积分

精英会员

欽命中華水軍大臣

UID
5056
回帖
132282
主题
5698
积分
348906
阅读权限
220
注册时间
2007-4-11
最后登录
2019-5-10
在线时间
5186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痛打落水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邮箱:80411235@qq.com|营业执照|网站法律顾问|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简阳论坛 ( 蜀ICP备2021016404号-1 )

关注简阳论坛
官方公众号

GMT+8, 2025-5-23 07:06 , Processed in 0.047250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