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路边搭讪一乞讨残疾老年男子,取得信任后,利用乞讨残疾老年男子来家洗澡换衣之际,用绳子将其勒死抢得现金1000余元。在推车抛尸途中被人发现,胡某弃车逃走,两年后落网被抓。5月16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胡某依法批准逮捕。 据查,现年56岁的胡某系江西省吉安县人,案发前租住在株洲市芦淞区大冲口一家散户处。胡某曾于1981年10月因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1986年11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1997年11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二年六个月,2006年7月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09年9月刑满释放。 2010年11月,胡某在株洲火车站捡破烂时搭讪认识了一个60来岁沿街讨钱的残疾男子,该男子两条腿沿膝关节之下都断了,用布包着,靠一辆自制的滑轮车上行走。胡某与该残疾老年男子在一起聊天后,相互开始熟识,碰上时就在一起聊聊。一次聊天时,残疾老年男子告诉胡某他刚从广东回来不久,“广东的钱比较好讨”,并透露他在广东讨的1000多块钱都放在了身上。 2010年12月初,胡某在火车站的广场旁再次遇到了多次聊过天的残疾老年男子在路边讨钱,胡某上去与残疾老人聊了一会,残疾老人询问胡某家有没有热水洗澡,表示想去胡某家洗澡换衣,胡某同意第二天接他去洗。第二天上午,胡某以带残疾老年男子回家洗澡为由,在株洲火车站租了一辆三轮自行车将残疾老年男子带回自己在株洲市石峰区双峰村的租房。在残疾老年男子洗澡时,胡某发现残疾老年男子将身上带的很多现金放在他的床上,便产生将残疾男子杀死,将钱据为己有的想法。趁残疾男子洗澡之际,胡某在外面买了菜回家,做好了午饭,留残疾男子在家吃饭和午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