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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0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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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三:两被告与动物医院是否存在合同关系?
2011年4月15日志愿者在京哈高速救狗后,腾讯公司副总裁孙忠怀当年4月16日就发微博称“腾讯公司将负责这一车狗狗的后续治疗和领养的经费。”与此同时,网民和媒体也对当时腾讯在某些场合对415狗作出的承诺进行了描述和报道。
对此,腾讯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原告公证书中的网页打印件内容是对当时腾讯相关公益活动的介绍和报道,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不能单独成为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依据,更不能成为认定腾讯与动物医院服务合同成立的依据。其报道的腾讯公司工作人员表述内容不能准确反映当时的情况,仅凭这些网民、媒体的描述报道不能认定案件事实。
腾讯代理人认为,腾讯公司在前期已向协会支付了50万元的救治款,而对目前狗的数量、救助费、今后的费用等都不清楚。而且腾讯捐助行为的对象是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仅是在捐助与受助的具体对象之间进行协商,与本案所涉及的动物医院之间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同时也没有包揽全部救助费用的意思表示。作为捐助方,腾讯认为其已经履行了相应的捐助义务,在媒体上的报道并不能构成是对公众的承诺,不能构成认定事实的依据,与动物医院没有合同关系。
协会也表示其并未与动物医院签订服务合同。协会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犬只解救后,协会因不具有完善的动物医疗体系,对伤病严重需就医治疗的犬只不具备收养条件,因此病伤犬只就由志愿者分别送至各动物医院治疗。协会在415狗事件的整个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只是沟通协调、监督指导、宣传号召的作用,并非是动物治疗服务合同相对方。
而宠福鑫代理人则认为两被告说法并不成立。她认为,腾讯在当年所作的承诺已明确表示是对415狗的治疗费用负责,已构成了合同关系,腾讯当年也因为此举而赢得了广大网友的赞誉,提升了声誉。而当年也是协会将415狗送来医院救治并且也支付了部分的治疗费用。如今两被告拒绝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否认合同关系实为不诚信,存在赖账的嫌疑。
此外,两被告还就10家动物医院的资质存在质疑,对救治狗的数量也表示异议。三方对案件的争议较多。
三方调解尚未达成共识
昨日下午6时许,在经过了近5个小时的交锋后三方都各持己见,因无法当庭协商调解方案,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未能当庭宣判。(实习生 张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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