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朵般娇嫩的孩子,却遭到“黑手”摧残。 就读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弘基学校的4名学生,竟被该校二年级老师吴某猥亵。5月28日,这名42岁的教师被深圳市警方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刑事拘留。据吴某交代,自2012年8月开始,他利用中午午休时间或在周五放学之后对学生进行猥亵。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吴某涉嫌猥亵儿童案仅是深圳市近年来发生的猥亵案件的一起。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统计,2011年以来,深圳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猥亵儿童案就有105件。 教职工猥亵儿童案多发 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两年来,在深圳个别民办学校、幼儿园中已发生多起猥亵儿童案件,涉案人员为老师、保安、校车司机等。 2012年上半年,深圳市宝安区某学校六年级美术老师詹某,在上课过程中利用指导学生画画的机会,多次抚摸女学生的背部和腰部。其还在课后将女学生叫到办公室看画,借机“揩油”。6名女生指证遭到詹某猥亵,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2013年5月6日,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詹某有期徒刑两年。 2012年3月,深圳市龙华新区某幼儿园保安李某以给糖吃为诱饵,将一名4岁的小女孩诱骗到楼梯间墙角处猥亵。同年8月,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两年。在另一起案件中,某校一名11岁的小女生遭到保安唐某猥亵。后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1年9月,宝安区某幼儿园校车司机石某在驾驶校车送孩子回家途中,对坐在驾驶座旁的一名5岁的小女孩实施猥亵。2012年2月,法院判处石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