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 镇 化 建 设 之 我 见
冷林熙
二零零九年二月初,我曾撰写了《单一的城市化导向有百害而无一益》的文章。并在继专送当时的中央最高领导和有关部门之后,又于党的十八..大前夕,将这篇文章作为“向党的十八..大献礼”而广以发表。虽然,连我自己也没有想到,这篇文章关于“废止城市化口号提法”的基本观点,竟然很快切合了中央关于城乡建设战略转变的重要精神。随着“城镇化”建设崭新部署的贯彻实施,旧有的大“城市化”口号似不再多见。但由于“城市化”,观念之由来已久,而影响深广。加之,有的因一时一地一己之既得利益;有的因为,没有真正搞懂新型“城镇化”,与旧前“城市化”的内涵区别,等等。而仍处于怀旧思故,总还留恋那种好大喜功的大城市,特大城市,乃至所谓“国际化大都市”外延发展的幻想之中。为了防止旧有的“大城市化”观念的回潮,避免其对“新型城镇化”战略决策的曲解和干扰,本人试学着对“城镇化”概念之含义,以及它对中国未来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与不可替代性,作一点初浅的理解。
首先,我们不要以为“城镇化”这个词组中仍然有一个“城”字而误以为它同“城市化”没有多大区别,甚而时不时地再用“城市化”提法混而代之。从词性来看,“城镇化”概念中的“城镇”二字,显然不是并列结构,而是偏正结构。即:“城”字仅为,偏虚借衬之助用,而“镇”字才表,实正之根本词意。把“镇”字组扩为“城镇”,无非是这样两、三个理由:一是因为,部分“镇”,本已介乎于建制“城市”与一般“集镇”之间,比如县驻城关镇等。二是从发展来看,“集镇”的未来,相当部分也会成为中小城市。故尔通称“城镇化”建设。这就既慨括了历史现实,又反映了发展目标,也顺应了流行的语言习惯。但决不是有意保留旧有的,不合中国国情的“城市化”概念之涵义。
历史的辩证法告诉我们,不破不立。前车之鉴,后车之覆。不认真吸取背离中国国情,而无序、无度,乃至近似疯狂的旧式“城市化”误导教训,就难以真正贯彻实施好新型的“城镇化”大计方略。不才曾在《单一的城市化导向有百害而无一益》文章说过,虽然“不提城市化,并不是不再搞城市的建设”。但中国的国情现实与多年的沉痛实例证明,对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建设,必须加以科学的限制和疏导。相对于中小城市,特别是小城镇,大城市的建设主要应体现于内涵方面,而不是外延扩展。诸如城市的精细管理,功能的科学调整与充分发挥,软硬环境的至善唯美优化,文化文明素质的高度提升等等。
我不想再重述有目共睹的“城市无限大化”的种种弊端,仅就新近报道的某一城市的原书记,一人就贪污几十亿元。继后,又爆料一些区长、局长都有数以亿计的受贿犯罪之实证案例。由此,又引出人们“还有多少漏网之鱼”的纷纷发问。联想无数耳闻目睹之同类实例,就不难看出,近几年日趋严重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在“你追我赶”“随意打造”的“城市化”风潮中衍生出来的!试想想,仅仅一城一地,几个贪官,几十、上百亿贪資,就可以建好多少个小城镇、新农村?就可以改变多少“三农”地域的贫困现状?就可以兴办多少城乡现代产业?就可以营造出多少真正适合国情民.意的城乡自然、人文环境?
不言而喻,如果再继续以往的与广大民众根本利益相背离的“大随意化,大形式化,大外延化的城市化导向”将会有多麽难以想象的严重后果。
再说“城镇化”建设方略本身。对解决最广大地域的长远持续发展,对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幸福,对实现伟大而神圣的“中国梦”,它都是无与伦比和不可代替的。城镇乡村,是组成国家最基本的单元。“楼高千长,全靠基础支撑;国系万宗,多赖基层鼎力”。所言“城镇化”之范围,无非就是重指、特指整个国家的县(市)地域。我国有两千多个县(市)。小城镇与人口集聚的大型乡村,更是多达四、五万个之多。精心规划,努力搞好,遍布神州大地的两千多个县(市),几万十几万个城镇和新乡、新村的经济文化建设,那该是一个多么振奋人心的旷古奇迹和伟大创举啊!
本帖最后由 冷林熙 于 2013-6-30 10:45 编辑
本帖最后由 冷林熙 于 2013-6-30 12:08 编辑
|
文章
|
-
相关帖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