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12月25日,“划衣刀客”使用的作案工具。陈羽啸 摄 2012年12月21日,一名手持刀片的男子,出没在成都的地铁内,他专门划破女性乘客的衣服,引起广泛关注。因为他既不偷钱,也不伤人,只是划人衣服,因而被称为“划衣刀客”。2012年12月25日,“划衣刀客”再次在地铁上掏出小刀片作案时,被便衣民警当场擒获。 下周二,“划衣刀客”将在武侯法院受审,起诉的罪名是寻衅滋事罪。据法官透露,因为他之前已有案底,此番又是多次连续作案,检方建议重处。时隔半年多后,“刀客”仍未获得全部受害者谅解。 地铁“刀客”划女性衣服 去年12月21日,王女士报警称,她从地铁站出来刚上公交,就有人发现她的羽绒服被划了3条大口子,鸭绒从衣服里掉出来,在车厢里满天飞。王女士受害当天,还有两名女士的皮衣被人划破。可在当天的视频监控中,并未发现作案的人。 随后几天,接连有女性的衣服被划。几起案件都有共同特征:发生在地铁里,对象是女性,作案人只划衣服,不偷钱,不伤人。一时,“划衣刀客”的名字,让很多坐地铁的女性都有些心慌。 12月25日,经调查,一名姓陈的男子进入警方视线。当天,在他准备再次作案时,被民警擒获。从他的身上搜出多片被掰成小块的剃须刀片。 他有案底 检方建议重处 据了解,案发时陈姓男子到成都才几个月,在一家物流公司上班,妻子正在怀孕期间,做出这种离奇举动,是因为生活压力大,想发泄。据了解,2000年,该男子因抢劫罪被判14年,2009年释放,2011年因强迫交易罪,被判入狱11个月。在他当“刀客”时,刚出狱几个月。 因为陈姓男子既没图财也没伤人,只划伤了衣服,一时有关以何种罪名起诉的讨论成为关注点。 昨日,武侯法院法官透露,检方认为陈姓男子在公共场所多次任意损坏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加上又是累犯,建议重处。按照《刑法》规定,陈姓男子的行为,可能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 受害者 无法原谅“刀客” 保留赔偿权利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几位受害者,尽管事情已过去了半年多,目前法院也没有收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过她们都说还无法原谅“刀客”,并保留赔偿权利。 受害者王女士对当时的场景还记得很清楚:“那是我最贵的羽绒服,我不原谅他。”而让她最无法原谅的是,自己衣服被划后,鸭绒到处乱飞,她是在别人提醒下才发现,感觉很丢脸。 “无所谓原不原谅,衣服他应该要赔我。”另一位受害者张女士说,尽管她不会到庭听审,但并不代表放弃索赔的权利,她和朋友的皮衣都被划破,因为考虑到时间上的原因,才没有现在提起起诉。 华西都市报 记者 肖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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