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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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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势力和基层干部参与引乱象
在对此类案件分析调查中,该院还发现,在推动民间借贷向混乱且具暴力倾向的发展过程中,两种现象值得高度重视。
一种是黑恶势力参与民间借贷。2012年底,法院对宜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俊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S.H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在该案中,王俊团伙用以维持20余人奢靡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即为参与民间借贷的获利。在短短5年时间里,王俊通过以银行短期贷款基准10倍以上的利率向他人放贷,先后非法获利300余万元。此外,该团伙还通过介入民间借贷纠纷渔利。在收取一定好处费后,即安排人员将欠债人非法拘禁,采用拳打脚踢、刀背砍等手段进行威胁,逼迫还债。不规范的民间借贷热潮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发展壮大。
另一种现象是基层机关干部利用职权向被管理对象借贷资金。2012年,该院在查办两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时发现,两人均存在利用职权向被管理对象借贷资金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两起案件中,一起为基层税务分局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以本单位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采取在借条上盖公章,并用单位账户走账的方式,以单位名义多次向辖区内纳税企业无息借款,总计达上千万元。另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则以手中权力为筹码,在妻子从事民间借贷活动时,利用自身特殊身份为其提供帮助。
黑恶势力和国家机关干部的参与,使原本并不规范的民间借贷行业更添新的问题。黑恶势力为了敛财,往往采用殴打、恐吓、拘禁等暴力手段,逼他人就范,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而国家机关干部的参与,则裹挟党和国家机关的公信力为自己的信贷服务,不仅破坏了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秩序,且容易在社会上形成错误的示范导向,并滋生贪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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