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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7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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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四川省资阳市 电信
淄博“足球大联盟”草根足球联赛章程
淄博“足球大联盟”是以活跃淄博民间足球,提高淄博足球水平,培养足球人才,增强大众体质为目的的,由淄博市民间草根足球俱乐部组成的松散型群众组织,接受市足球办的领导和具体指导。其领导层由参赛各队分别推举一人组成,共同参与整个联盟的管理,联盟各队也必须服从联盟管理层的意见和决定。
大联盟的口号是:草根足球、快乐足球、健身足球、友谊足球。
淄博“足球大联盟”每年组织一次“联盟杯”联赛,由联盟领导层推选出7人组成联赛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联赛的管理。
一、经费:联赛经费由各队分摊,每队预交500元,用于网站费用、场地租金、裁判费用、奖品等,经费管理由联赛管理委员会负责,每月底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二、参赛要求:参赛队伍只要够15人即可组队参赛,女队员也可参赛(个别参赛,组队参赛都可),参加城市联赛的队员也可参加(但只能代表一支参赛队伍),学校球队也可参赛(大、中学队年满16周岁以上球员),外地租借人员也可参赛(每队参赛租借队员无限制)。
三、服装、装备:参赛队伍服装必须统一(至少一套),上场队员可穿胶鞋、皮革足球鞋(非钢钉皮足),上场队员必须佩戴护腿板(防护装备自备)。
四、保险等:各参赛队伍自觉为队员办理体检手续、购买保险等,队员在参赛过程中出现伤亡,责任自负。
五、比赛:按国际足联裁判规则进行,根据联盟实际情况,略作调整。比赛为11人制(包含守门员),分上下半场,每半场各47分钟(不补时),中场休息10分钟。比赛胜一场+3分,平一场+1分,以总积分决出冠军(积分→胜负关系→净胜球→进球数)。除被联赛裁判委员会判定的停赛情况外,参赛队员当场两黄或一红自动罚下,停赛一场。黄牌不累计(即不是一场两黄停赛外,黄牌不累计停赛)。每场比赛换人不超过8人。罢赛球队判负3球,开赛后20分钟还不到场判负3球。若联盟比赛与市城市联赛发生冲突,让位于市城市联赛。
六、裁判:联赛裁判由每队推荐一人组成裁判委员会,并推选裁判长一名。裁判长负责安排比赛场次、比赛裁判、汇总公布比赛结果(进球队员只公布号码)、严重违纪的处罚等。执法裁判由裁判委员会指派,可安排午餐,每人不超过20元,不发补助。
七、纪律:各参赛队应加强对球员的教育,坚决杜绝恶意犯规、故意伤人等严重犯规情况。若发生场上斗殴、追打球员、球迷、裁判等严重违纪情况,裁判员可当场对肇事球队判负,并取消参与队本年度所有比赛资格。
八、比赛条件:每场比赛,参赛双方各负责本方半场的赛场外捡球,不允许故意拖延时间。比赛进行过程中若遇小雨雪情况,可正常比赛;若遇大雨雪情况,裁判员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继续比赛或停赛的决定;若遇雷雨天气,坚决停赛,比赛后补或顺延。
九、比赛宣传:建立联盟专门网站,由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及时公布、更新联盟相关新闻、战况、动态等。
十、表彰奖励:比赛表彰前三名(冠亚季军),设最佳教练奖、金球奖、金靴奖、道德风尚奖等(均不发奖金)。
本联赛旨在活跃淄博球迷业余生活,增进友谊,互通了解,各项规定尚待完善,请各参赛球队以大局为重,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呵护好我们的足球乐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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